海的故乡
作者: 张艳一
老余和双胞胎孙女分别的那个周末,也是老婆的三周年忌日。儿子带媳妇一起回来祭拜老妈,顺便接孩子回市里准备入学。
这半年,老余瘦了。午饭时候,儿子和老余叙了些家常,媳妇嘱咐老余按时吃药,每天记得喝牛奶、吃鸡蛋和瘦肉。和乐之间,老余看出儿子的欲言又止,老余想想自己往后独居的日子,拍了拍儿子的手背,低着头看捏在手里的酒杯,不碍的,爸没老呢,甭惦记着我。我好着呢。你们俩好好的,孩子们都好好的,我就放心了。
他仰头一饮而尽。
儿子的车转过街口,进入主路,渐渐模糊在远去的车流中,像远天的飞鸟,越飞越高,终于消失在云天深处。
回到那间五十二平米的两居室,老余忽然觉得屋子空大辽阔起来。连空气都显凉薄。
这是当年学校里最后一批福利分房,这里有他们一家四口将近三十年的生活痕迹。
他站在客厅里打量着这屋子,心里像起了雾。西墙上的一小块不起眼的凹陷,那是儿子刚上小学时候用小榔头砸的,他要给父亲解释墙有反作用力,只是榔头给墙壁的伤害更大些。踢脚线上有一排暗蓝色锯齿一样的阴影,那是女儿上幼儿园时候画的大海,她说长大要造一艘大船,她想载着爸爸去看海。老婆心疼新房子,他也是,可他更心疼孩子。他是教小学的,知道孩子的世界跟大人的不一样。
教师清贫,俩孩子大了,平平常常的娶嫁就掏空了老余的口袋。女儿远嫁外省,好在时常视频联系,日子倒也平顺;儿子儿媳都在市里工作,没几年,两个人咬牙贷款买了一套小房子和一辆车。退休前后,老余的工资涨得可喜,日子稍稍宽裕起来。儿子夫妻俩正是事业上升期,一对双胞胎突然从天而降,俩人谁也没有时间照料,老余老婆欢喜着接过来俩孩子,老两口儿悉心看护了两年多,疼惜得不行。没想到,就在荷花开得正好看的那个早晨,老婆猝然离世了。
那一天,女儿二胎的手术刚结束,老余收到消息,他得了一个胖外孙。老余嘱咐女婿好生照看着,先不要告诉女儿老伴儿过世的消息。
老伴儿出殡之后,老余还没来得及在苦痛中定住心神,儿子连续接了几个电话,便神色焦灼起来,沉默着,六神无主。老余说,你们先去忙正事儿,孩子有我呢。儿子站着不动,眼圈红起来,不知道说什么。最后,是老余把夫妻俩推出了门。老余遥望着儿子的车子绝尘而去,心里忽地空了一大块,像是被狠狠地掏去了什么,说不出,又无可填补。那时候,他领着俩孩子茫然地望了望正落下去的太阳,他转念,平静地跟大妞二妞说,先跟爷爷回家,吃了饭再说。
转眼三年过去,现在大妞二妞也回城了,客厅没有防备地静了下来,客厅的不适感会传染。
老余以后不用再为小孙女在手机上定七八个不同的闹钟了,可老余反而愈加困倦起来。他就在这安静里睡着了。
醒来,已经过了晚饭时间。他不觉得饿,只觉得身上似有隐痛。凝固的夜,让他无端地烦躁。他起身走动,好像走动起来就能阻止空气的板结。
他一个人静静地喧嚣着呼啸着走来走去。
二
早上,老余睡醒了,吃了几口饭,只觉得没有滋味。他溜达着来到图书馆。工作日,图书馆里的人不多。陌生的安静里,他自在。老余当了一辈子小学老师,好读书。他说,读好书,除烦败火解百毒。这是老余的凡人名言。
老余还爱排课程表。照顾小孙女的时候,他每天的生活排得满满的。一日三餐自不必说,他带着孙女儿散步,浇花,喂鱼,摆树叶,涂石子,画猫咪,数黄豆,跳房子,唱《小鸽子》,给花儿起名字,给小蚂蚁讲故事……老余的每一天都有乐趣。
快到中午的时候,老余摘下老花镜,起身去接开水。抬眼看见座位的斜对面有个身材匀称头发灰白的女士正在写笔记,围着考究的暗花丝绸披肩,头发梳得齐齐整整,又细密地别了许多亮黑色水波纹小发卡,略微一动便闪烁出繁星般晶亮的光。发髻上罩了精巧的发网,一支横叉的檀木紫色雏菊步摇轻颤着,灵动有趣。那眉眼,那侧影……
一个挎着相机的中年人放下手里的两本书,走过去和那女士小声说了些什么,那位女士便稍稍整了整衣衫、发梢,淡淡地看向他的镜头,看窗外,看书。“咔嚓”“咔嚓”几声轻响,中年人和那女士握了握手,这才道别。
“王丽珍?”他试探着小声说。
王丽珍一抬头:“你是……余志明!”
瞬间定格之后,两个人都欣喜起来,一起回想到底是多少年没见了。年轻的图书管理员走过来示意他们小声些。
王丽珍是老余的同学。那时的王丽珍,按今天的话说,是校花,也是学霸。学校里的男生都喜欢她,远远看着她走过的时候,总有一群男生吹出嘹亮的口哨,或者故意说些俏皮话。王丽珍不看他们,更不回应。于是,王丽珍越发成为男生世界里特别的存在。余志明也喜欢她,那时候,他内向,只会悄悄地抓一把花生给她,或者偷偷递给她一块烤红薯。每当这时候,王丽珍就温暖地笑起来,并不说话。正要考高中的时候,学校纷纷停了课。王丽珍们和余志明们都只得回家务农。那一年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余志明抬手看了看手表,他提议出去吃个便饭。王丽珍欣然应承了,两个人走出图书馆来到附近一家餐厅。
服务员见两个古稀之年的老人客气地落座,就知道这一餐饭是叙旧的了。
王丽珍老了,眉目之间却还是当年的轮廓。她一笑,眼角的鱼尾纹便倏然聚拢起来,老余觉得她老而可爱。不笑的时候她便清冷安静地听他说话,神情里有种淡泊自持。老余说,隔几年咱们同学就会聚一聚,每回都没见到你,谁都打听不到你的消息。
王丽珍低头摘下银灰色绣花蕾丝手套,整理好了放在一旁的咖啡色手包里,想了想说道:“我们家搬家了,后来,我一个人跟着亲戚去了南方。经人介绍,就在当地成了家。前些年,孩子爸爸过世了,孩子早就定居国外了。这边的这所房子还是我老父亲留下的老房子拆迁改造的。前些年我搬回来,也就算落叶归根吧。你怎么样?”王丽珍说完一抬眼,老余恍惚又回到曾经那个破庙改成的教室里,那时候她黑黑的睫毛一忽闪,说,余志明,你的作业又得了“优”呢。
老余心里一动,回过神来憨憨地说道,我闺女儿子都结婚了,一个在市里,一个在外地,老伴儿前几年也不在了,我这不是到图书馆打发时间来了嘛。
他给她倒了一杯热茶。
饭菜上齐了,两个人就在这间小小的餐馆里面聊起了半个多世纪的人生风雨。王丽珍听得多,说得少。她记得最清楚的是老余常给她带吃的,常常照顾她,而别的男生经常取笑她,捉弄她。老余说,他们不是取笑你,他们是不知道怎么向你表示喜欢。那时候,年龄都太小了,都不知道怎么表达。尤其是,你有点儿……你就是有点儿,太好看。
说到最后这句,老余垂着眼眉笑了起来,王丽珍有点儿不好意思,说:“噢,这么大岁数了,你也笑话我。”老余就不再说话。
末了,老余问王丽珍最近在忙什么,王丽珍说,闲着没事儿,写了一部长篇小说。
老余问:“出版了?”
没有。没想出版。我是写给自己看的。
老余说:“能给我看看吗?”王丽珍沉吟了一下,说:“好,你给提提意见,也好。谢谢你。”
临分别的时候,王丽珍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郑重托付老余一件事:“我要卖掉这房子,去做个环球航行,然后就跟我儿子住了。家里有不少旧物件,你看看要是用得着,就抽个时间带去吧。”
老余惊喜道:“嚯,好家伙!环球航行。你可真厉害。”
王丽珍面色淡淡的,不以为意。
老余说:“咱们有几个老同学,经常提起你,要不要……”
王丽珍摇头说:“我卖了房子很快就会走。你方便的话,就得空来整理一下东西带去吧。谢谢你。”
王丽珍转身走去,没有再回头。老余站在原地看那背影,心底不知什么时候柔软明媚起来,似乎还掺杂着一点点无解的感伤。
三
老余用微信接收了王丽珍的长篇小说《海的故乡》。这是一个大家庭跨越半个世纪的故事。从土地改革一路走进改革开放,直到新世纪。家族的岁月一时风霜雪雨一时丽日晴天,波诡云谲之间,女主陈仪方倔强要强,在最艰难的日子里,她一个人照顾家庭,培养子女,鼓励孩子们读书,带着他们种地,给孩子寻找机会进工厂,督促他们考大学,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终于迎来了生活的转机。一切开始欣欣向荣。平凡的女主,心里似乎始终藏着一个坚不可摧的信念。读着简素清丽的文字,老余凭直觉判断,这陈仪方的原型就是王丽珍的母亲,他曾见过几面的。
老余没事儿就戴上眼镜打开微信读她的小说。
第二天下雨了。隔天,老余午睡醒来,联系了王丽珍,照着她给的地址找到了她的家。那是一处一楼有花园的旧房子。楼道窄窄的,墙面上斑驳着横七竖八的长方形印章,红色的、蓝色的,印章上的电话号码已经模糊,有通上下水的,有订牛奶的,有修理纱窗的,还有刻章办证的。楼梯扶手早已斑驳。102室的房门上贴着一张A4纸,上面写着“房屋出售”和一个联系电话。
他刚要按门铃,门忽然开了,两个戴着胸卡的中年人边谈着房屋格局边走出来,后面的王丽珍看见老余,脸上现出欣喜的神色,忙请他进来。屋里是白墙木地板,几件简单的老式家具。她刚磨好豆浆,端了自己烘焙的小甜点配豆浆招待老余,问他,要不要加点糖?
老余打量着王丽珍,她今天素面朝天,依旧绾着发髻,头上别着一根双股的紫檀木发钗,质朴,简洁。上身穿一件豆青色暗纹缎面对襟褂子,一条深灰色长裤遮住了团花纹的织锦拖鞋。她这种对生活的讲究,让余志明有点儿欣慰。像王丽珍这样好的女人,应该拥有尚好的生活。不论是谁给她的,他都感谢那人。
王丽珍指给老余看她拾掇出来的东西:一个没启封的电高压锅,一个烤箱,一个崭新的料理机,五六捆旧书,两条带包装的羊毛被,几提袋床品四件套,几把紫砂壶,一把小提琴,一袋石头雕刻的十二生肖,一摞苏绣挂画……
老余说:“都是挺好的东西,你就这么送人可惜了。我给你问问二手市场吧。”
王丽珍说:“不用,我老了,用不着那么多东西,送给用得着的人,也是功德。还有不少零碎东西闲放着,你要是不嫌弃,哪天你也打包带去吧。多谢你了,老余。”
老余小声嘀咕着,送给亲戚们不好吗?东西都还是新的。
王丽珍说:“他们住得太远,不方便。喏,还有那些花儿。”
老余想,这就是最近几年盛行的极简主义吧。他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艰苦中出生,六十年代给他的脾胃狠狠地上了一课,还让他落下了病根。这一路走过来,他还没有享受过物质的极大丰富,也就无法受用风靡一时的极简。就说穿衣服吧,他小时候,人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他二十岁的时候,一条外裤上膝盖、屁股蛋儿处常常是补丁摞补丁。结婚的时候,他穿了一套没有补丁的旧中山装,那是借来的。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他的秋裤还是打补丁的——得给孩子攒钱上大学、结婚。
老余蹲下身打量着那几盆花。沙漠玫瑰、文竹、发财树,都是家常栽种的,花形修整得蛮不错,看得出平日里王丽珍是用了心的。他打算带回自己家里养。事实证明,虽然他和王丽珍的生活起点相同,过程和终点却是天悬地隔。
喝豆浆的时候,老余说她写的小说很不错,还没看到结局,不知道是什么。
王丽珍说道:“陈仪方死了。她的孩子客死他乡,她的丈夫因为伤心也死去了。这人间,她能努力做的都做了,也没什么可以留恋的了。至于死,地球就这么点儿大的地方,不拘哪里葬了,最终都会化为土灰。她没有什么想不开的。”
老余说:“树挪死人挪活。陈仪方离开美国兴许就有转机呢。你写的这个陈仪方是个心里有光的人,让我想起你老妈。我还记得你老妈可是个顽强的人。”
王丽珍点了点头,说:“那时候那么苦,多亏我老妈了。那时候,多难啊。”
老余怕触动王丽珍的伤感,问道:“对了,‘海的故乡’是哪儿?”
王丽珍说:“归于寂灭。”
老余锁了眉头思量着。过了一会儿,他佯装不经意地一问,读了《海的故乡》总要去看看真的大海。我过些日子要去看海,去海南,你要是没什么要紧事,咱俩就搭个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