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世纪“门罗主义”的阴影
作者: 章永乐两个世纪以前,美国总统詹姆斯·门罗向国会发表国情咨文,提出了一系列后来被称为“门罗主义”的外交政策,并在后续的发展中获得了一个标志性口号——“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America for the Americans)。在这200年中,“门罗主义”在美国国内的解释经历了巨大的演变,同时也传播到全球主要区域,与当地的空间政治相结合。“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这一口号在不同的区域,激发了“欧洲是欧洲人的欧洲”“东亚是东亚人的东亚”“非洲是非洲人的非洲”等不同变体。
200年的“门罗主义”史,可谓一部惊心动魄的美国霸权成长史——美国逐渐成长为西半球的区域霸权,进而越出西半球,在“国家间”与“跨国”两个层面建立全球霸权;200年的“门罗主义”史,也是一部霸权主义话语与思维方式的传播史——美国在西半球的区域霸权引发了德国与日本的强烈羡慕,后者积极模仿美国“门罗主义”话语,以推进自身的区域霸权建设,同时对抗美国对于其霸权建设进程的干预。笔者认为,对“门罗主义”的讨论,绝不能仅仅局限于美国与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而需要进一步探讨“门罗主义”所包含的霸权思维,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和塑造了全球秩序以及其他区域的秩序。
从诞生到全球霸权原则的建立
1823年12月2日,詹姆斯·门罗在国会发表国情咨文,反对欧洲列强在美洲建立新的殖民地,反对欧洲列强干涉已独立的美洲国家,同时声明美国不干涉欧洲事务。这些主张是对当时的“神圣同盟”干预拉丁美洲革命筹划的回应,因而具有维护美洲“新大陆”共和政治原则的意涵。
詹姆斯·门罗宣布的政策后来被追溯性地命名为“门罗主义”。这一主张的关键在于划出“美洲”或“西半球”这一空间,认定这一空间中正在上升的新政治原则优于旧大陆的旧政治原则,并将包括英国在内的旧大陆列强视为异质力量。就此而言,它处理的是“国家间”层面的冲突。但美国崛起之后,“门罗主义”又成为一个为美国资本扩张保驾护航的原则,因而进入到“跨国”层面。
1823年的美国还算不上是区域霸权,并没有强大的海军力量抵御欧洲列强对美洲的殖民与干涉。以波尔克总统为代表的美国执政精英首先在得克萨斯独立与美墨战争的过程中诉诸“门罗主义”,主张美洲大陆上如果有人民愿意加入美国,欧洲列强不得干涉,这是以“门罗主义”的名义为美国的领土扩张大开方便之门。从今天的美国版图来看,美国利用“门罗主义”处理的是一个国内秩序建构的问题。但如果我们在考察美国的“西进运动”之时,考虑印第安人与美国白人殖民者之间的对抗关系,那么这个“西进”的过程,则完全可以被视为关注土地占取的“旧殖民主义”的展开。



威慑墨西哥是美国建构区域霸权的第一步。美国内战之后,美国出兵墨西哥,推翻了法国扶植的墨西哥皇帝,恢复共和制度,这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兑现了“门罗主义”的主张。与此同时,美国更彻底地将墨西哥变成了自身的附庸。经历过内战之后的快速工业化,美国不断向拉美国家输出商品与资本,建构美洲霸权的自觉逐渐呈现。例如,美国于1890年召集泛美会议,并在1895年英属圭亚那与委内瑞拉的领土争端中对英国施加压力,最终迫使忙于应对德国挑战的英国接受仲裁解决方案,在事实上承认其在美洲的霸权。
1904年,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提出“门罗主义”的“罗斯福推论”,借口拉美国家因为文明程度不够先进,容易招致欧洲列强干预,因而以拒斥欧洲列强的名义,主张美国可以在西半球行使“国际警察”权力。至此,“门罗主义”彻底变成了一个区域霸权的原则。
但在西奥多·罗斯福提出“罗斯福推论”的时候,美国已经赢得1898年的美西战争,占据了亚洲的菲律宾,进而在中国提出“门户开放”政策,为美国资本在中国的扩张保驾护航。彼时,美国在美洲之外的领土扩张究竟是否违反“门罗主义”,成为美国政治精英争讼不已的话题。西奥多·罗斯福本人在1901年将“门户开放”与美国在南美各国实施的“门罗主义”相类比,认为“门罗主义”相当于美国在南美推行的“门户开放”。而伍德罗·威尔逊总统在1917年的一个演讲中,重新阐述了“门罗主义”,将其解释为“任何国家都不应将其政治体制扩展到其他国家或民族,而且每一民族都有自由决定自己的政治体制,有不受阻碍、不受威胁、不必恐惧地决定自己的发展道路的自由,无论是小国还是大国和强国”。这一演讲在事实上取消了“门罗主义”传统上的“西半球”空间限制,使得美国可以干涉旧大陆事务。当时有中国的评论者称威尔逊提出了“天下之门罗主义”。
然而,美国真的是将“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推广为“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吗?早在1903年,梁启超就预感到未来的“门罗主义”发展方向是“世界者美国人之世界”。只是美国偏重于资本扩张而非领土扩张的帝国建构路径,使其扩张具有比较强的隐蔽性。一战之后,威尔逊总统深度介入欧亚事务,推动战败国境内一系列民族的独立建国或复国,并主导建立了国际联盟。这些都体现了美国超越区域霸权、走向全球霸权的雄心。但是,威尔逊的努力遭到了那些恐惧美国会被旧大陆列强反向控制的共和党精英的反弹。1920年民主党在总统选举中失利,后续的共和党政府朝着19世纪的孤立主义立场后退了半步,直至富兰克林·罗斯福政府上台。通过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富兰克林·罗斯福在美国国内巩固了建构全球霸权的精英共识,美国全面介入欧亚大陆事务,在欧洲搭建了北约体系,在东亚借助日韩组建了安全同盟体系,并通过“马歇尔计划”以及对日韩的工业扶持,奠定了美元的霸权地位。
通过两次世界大战走向全球霸权的美国抛弃了“门罗主义”吗?并非如此。威尔逊式的“门罗主义”恰恰认为,通过美国的努力,原本在美洲或西半球空间中得以保存的共和民主政治原则被推广到了全球,现在全世界都应该是美洲的样子。美洲是美国“大出于天下”之前经营的根据地,美国试图在欧亚大陆推行的限制战争、推广仲裁与集体安全机制的主张,都是它在美洲空间尝试推广或部分实施的主张。既然全世界都应该是美洲的样子,那么美国也就能够在旧大陆实施它在美洲的干涉主义。
美式干涉主义在修辞上一般不会赤裸裸地主张美国的利益,而是打着这样的旗号:相关国家及其民众的自主性受到了外部势力或作为外部势力代理人的某些内部势力的威胁,需要美国帮助,来恢复其自主性。这种威尔逊式的为他人自主性代言的逻辑,比西奥多·罗斯福赤裸裸的“文明等级论”更为强大。前者在表面上看似尊重其他国家和民族的平等地位,但却通过一种排除外部干涉、恢复他人自主性的话语逻辑,建立起对于其他国家与民族的霸权。在实际操作中,美国通过强大的国际传播力量,渲染美国“吊民伐罪”、相关国家民众翘首“以迎王师”的气氛,不断在道义上为其干涉主义的“正当性”辩护。
“国家间”层面“门罗主义”的话语冲突
自从一战以来,美国在欧亚大陆的行动,使得欧亚两大洲区域霸权的竞逐者产生了受挤压感。诉诸美国的“门罗主义”,则成为它们常见的行动策略,由此一度形成“国家间”层面“门罗主义”的话语冲突。
早在1872年,日本外务省聘请曾任美国驻厦门领事的法裔美国人李仙得为顾问,后者向日本执政精英传授了美国的“门罗主义”外交政策经验,鼓励日本以“教化蛮邦”的名义,在亚洲确立自己的势力范围。到了19世纪末,倡导“大亚洲主义”的日本政治精英明确地将自己主张的“亚洲主义”与美国的“门罗主义”话语结合起来,形成“亚洲门罗主义”,寻求在东亚确立日本的势力范围。其常见的话语是:“黄种人与白种人终有一战”,日本应当领导黄种人将西方殖民者赶出亚洲等。
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为了借助日本来牵制欧洲列强,在1905年日俄战争后的对日会谈中提出支持日本的“亚洲门罗主义”。日本的“亚洲门罗主义者”主张,日本应当在中国享有美国在周边地区(如墨西哥与加勒比海地区)所享有的特殊权益。一战期间,日本通过与中国签订《二十一条》,将部分主张变成现实,美国也在1917年11月2日签订的《蓝辛—石井协定》中承认日本“在中国享有特殊利益”。1919年伍德罗·威尔逊争取到将美国在西半球的“门罗主义”政策写入国联盟约第21条,这让一些日本精英认为该条也应当适用于日本在亚洲的势力范围。
日本的主张与美国在华的“门户开放”政策日益冲突。1922年华盛顿会议签订的《九国公约》加强了列强对中国的共同支配,抑制了日本对中国的“特殊利益”追求。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在中国东北策划建立伪满洲国,引发了美国与国联的反对。在日本官方看来,国联盟约允许美国在美洲推行“门罗主义”,却不允许日本在亚洲推行类似的做法,这完全是不平等的。最终,日本退出国联,更为旗帜鲜明地打出“亚洲门罗主义”旗号。日本全面否弃与英美的协调主义,进而将“亚洲门罗主义”发展为“大东亚共荣圈”这样一种全面的区域霸权理论。
在德国发生的故事也具有类似的基调。一战后协约国对德国的领土处置,引发了德国精英极大的不满。随着中东欧一系列新的民族国家的诞生,大量原来的德国人变成其他国家的少数民族,并在这些国家的民族建构过程中受到挤压,这进一步引发了德国精英的焦虑,“中欧”这一地缘政治概念的地位不断上升。20世纪30年代纳粹党在德国上台之后,致力于在民族统一的旗号下进行地缘政治扩张。1939年3月4日,德国外交部长约阿希姆·冯·里宾特洛甫引用了“门罗主义”的先例,称苏德瓜分波兰纯属德国与苏联自行决定的事务,美国无权干涉。希特勒在1939年4月28日的国会演讲中引用了美国的“门罗主义”,称德国人为了欧洲利益,特别是大德意志帝国的领土和利益,有权奉行类似的主义。

德国公法学家卡尔·施米特基于美国在美洲的“门罗主义”实践,提出“大空间”理论,认为国际法应当从以主权国家为本位,走向以“大空间”为本位,“大空间”中的主导国将以其政治原则辐射整个大空间。施米特将源初的、具有真正的区域空间精神的“门罗主义”与突破区域空间、转向全球干涉主义的“门罗主义”区分开来,认为美国最初在美洲奉行的“门罗主义”体现了“大空间”之间互不干涉的精神,但西奥多·罗斯福和伍德罗·威尔逊将“门罗主义”变成了一种扭曲的全球干涉主义。他主张德国应当学习前者的精神,打造自身的“大空间”秩序。他将1939年的《苏德边界和友好条约》视为“大空间”理论的重要案例。然而,德国吞并波兰之后继续进攻苏联,实际上越出了施米特所划定的“大空间”范围。施米特的“大空间”理论并没有获得纳粹党的青睐,但在二战时期的日本获得了重视,日本借鉴施米特的“大空间”理论,大力构造为日本扩张辩护的“广域国际法”。
面对德、日对“门罗主义”话语的运用,美国精英努力论证,德、日是“滥用”了“门罗主义”。一方面,富兰克林·罗斯福在拉丁美洲推行所谓的“睦邻政策”,改善与拉美各国的关系;另一方面,美国精英在话语上强调,德、日对于“门罗主义”的使用,并没有体现美式“门罗主义”倡导的价值观原则。美国与德、日围绕“门罗主义”话语的辩论,体现出它们对于何谓“门罗主义”核心要素的分歧。德、日精英主张“门罗主义”的实质是对于区域霸权的认可和不同区域霸权之间的互不干涉,但美国精英则主张“门罗主义”的核心要素并不是在特定空间内对于外部干涉的排斥,而是它所奉行的具有普遍性的价值观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