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宝玉与玫瑰花蕾 第四回
作者: 徐皓峰薛宝钗——宝玉的低配
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薛家排最末。贾家是立战功成为的贵族,北宋之后的惯例,是放任两辈,你和你儿子有实权。爵位可以延续五代,而第三代就要失去实权,之前交代,皇帝开恩,贾家多延了一代。
看清朝官场,皇室为了好控制,多数贵族是空架子,只能皇室一家独大,不许别家势力长久。
贾家能延续四代,用了特别手段。贾家是一块儿打仗的兄弟俩,并列封爵。大哥宁国公这一支,第三代贾敬沉迷炼丹成仙,让儿子贾珍代替自己袭爵出仕,第三代自废,让第四代成了第三代,变相多延了一代,可谓苦心。此点脂砚斋看准,批为“好神仙的苦处”。
二弟荣国公,除了战功,跟皇室应该还有特别交情,强于大哥宁国公。荣国公的儿子临终前,上奏跟皇室套老交情,感动皇帝,得以延续权力到第三代。
宝玉是第四代,不能再延了,一定得削弱。贾家衰落、宝玉无用,是帝制运作的必然,无可拯回。
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贾家是“白玉为堂金作马”,顶级贵族,家中享用款式,为皇室的仿版;史家是“住不下金陵一个史”,文官领袖,门生多、盟友多;王家是“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负责外交;薛家是“珍珠如土金如铁”,在户部挂职的御用商人,给皇室做生意。
皇室要制衡土豪、贵族、高官剥削百姓,自己不能从国计民生里抠钱,否则就是同谋者,不是制衡者了。皇室得经济独立,在国计民生之外来钱,办法是卖奢侈品。
以晚清为例,瓷器、丝绸为皇室垄断,外加广州省对外贸易的固定分红,为皇室经营的为皇商。有考证说作者曹雪芹出身江宁织造的曹家,曹家为皇商,那么薛宝钗就是作者变身了,一个皇商的孩子在贵族家长大,因而能写贵族家的人情世故。
皇商孩子和贵族孩子,思维方式、生活习惯差距大,旁观是看不明白的,除非是住进贵族家。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文艺,部队大院子弟出了许多人才,外人觉得他们特质相同,实则因为各自家庭在级别、兵种、部门的不同,常出现“不带他玩了吧”的内讧。
贾宝玉属于必将丧失实权的一代,但会被朝廷“养起来”,不给权了,还给钱,受优待到宝玉儿子一代,之后走下坡路,走到平民阶层去。最终被抄家,是贾家下坡路没走好。
宝玉打小是个疯孩子,劣名远扬,非常符合贾家这一代的需要。这一代不能出人才,你家该衰落啦,却出了个人才,想干吗?会惹皇室猜忌。
贾敬还要借炼丹修道来装疯卖傻,宝玉天生疯傻,简直太好!小孩子的胡言乱语,在官场广传,甚至都传到冷子兴这等市民阶层去了。市民怎能知道贵族家事?除非是贾政有意传播。
贾政心思细密。贾雨村重上仕途,偏偏在薛蟠杀人案的应天府,应是贾政安排,出道题测测贾雨村。贾政的长子是怎么死的?从后文看,贾政差点把宝玉打死。为家族安危,他对儿子下得了狠手,说儿子坏话,不算什么。
曹雪芹举了反证,甄家甄宝玉跟贾宝玉一样行径,但冷子兴不知道。贾雨村能知道甄宝玉的事,因为给他当过老师。同是贵族,甄家怎么没外露?
贾家一直对外宣称“宝玉不读书”,而黛玉见宝玉后,发现宝玉已读完“四书”,现进入遍读群书的阶段。宝玉过了十三岁后,天赋渐显,贾政看明白儿子是天才后,产生个奢望:按常规,宝玉这代该和光同尘,完成“走好下坡路”的家族使命。但天才能造出奇缘,万一宝玉能打破常规,让贾家在贵族圈多延几代呢?
贾政母亲的史家就是例子,史家是侯爵,至第三代该被削弱时,又一次封侯,延续兴盛。史家能“一门两侯”,贾家为何不可?于是违背原计划,又要求宝玉变得“有用”,这个人生急转弯,宝玉适应不了,因而造成父子冲突的悲剧。
不管宝玉有用无用,黛玉和宝钗都不是他的婚配人选。黛玉是堂妹,血统上不能婚配;宝钗是商人子弟,配不上宝玉。
宝钗进京,要争取陪公主读书的名额。能和公主成闺蜜,就此进入皇家视野,如能给某个小王爷当妾,该是宝钗最好婚配。
最终,宝钗落选。原本就没有入选资格,公主的陪读,规定得是贵族、高官家的小姐。妄想破格录用,贾政、王子腾该都帮不上这忙。
同理,宝玉的正妻,该门当户对,是位贵族小姐。宝钗不够格,什么时候,宝玉娶宝钗了,说明贾政对“一门两侯”绝望,确认贾家要水往低处流,娶个低身份的女孩,把下坡路走好。
皇商不长久,做一二代,皇家就要换人,免得“奴大欺主”,做久了,失去敬畏,该一心占主子便宜了。宝钗父亲挣够钱,他过世后,宝钗的哥哥薛蟠撑不住。
富二代失去业务能力,办不了事。奴大欺主的薛家也被奴大欺主,各省掌柜们纷纷贪污,侵占薛家资产。薛家已显败相,终会失去皇商资格。
薛夫人没了主意,带子女投奔姐姐王夫人(贾政妻子、宝玉母亲),想来了京城,眼界一开,就会有主意了吧?她是有病乱投医,对儿子没指望,指望女儿能盘活家业,先做了两个试验,宝钗能否做公主陪读?宝钗能否嫁给宝玉?
都显得鲁莽。
旁人看,是她丢了脸面。她无所谓,嫁到商人家后,已改了世界观。商业就是多成多败,屡次失手也不算什么,再试试,说不定一把都赚回来。
薛夫人心理强大,承担得起失误,甚至是个以鲁莽来办事的人,明知不得体,也要试一下,要赌“万一别人不好意思,反而顺着我呢”。
薛夫人拖家带口地来了,贾政、贾母不等王夫人安排,先都表态,请薛夫人一家在贾府住下。薛家要败,入住尚且兴盛的贾家,或许可以转运。亲戚就是这个时候用的,必须接待走背运的亲戚,让他来你家转运。
看《水浒传》,通报姓名、认做朋友后,吃一顿酒是不够的,得去家里住一段。不去,就拽住苦劝,梁山好汉的眼泪大半是这时候流的。有急事,也得最少住三四天。好汉们东住西住,非常耽误时间。
我小时候,住姥爷家,家里长年住着姥爷的亲戚朋友。大多不是为来京旅游或看病,出门少,就是天天住着。住到亲友家里,是改变自己命运的方式。老辈人以活在一起的方式,表达友情亲情,今人已难以理解。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们那一代大学毕业时,还是此人情。同学里有刚毕业就结婚的,蜜月期是满屋人,家乡的同学亲戚得到他结婚消息,知道他或租或买,肯定有房了,于是寻来“住一段”。新郎新娘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度过一个“客厅、书房都睡人,天天给五六个人做饭”的蜜月。
住别人家,两月为限。超过两月,自己就不好意思了,执意要走,走时表达:“我还来。”——听说“八〇后”个体觉醒,终于杜绝了“婚房改旅社”的事。
不超过两月,不需要付饭钱,由主人承担。家务活,他们不帮忙。客人干活,不符合待客之道,主人没面子。因为拥挤,也不便看书,客人们就是看电视、聊天。
超过两个月,还住着,就要付伙食费了。但不分担房租,因为是“住在你家”。薛夫人携儿女、下人入住贾家,事先宣告,生活费用,薛家一切自理。摆明要久住。
林黛玉寄养贾府,一切费用由贾府派发。薛宝钗则是花自家钱,手头自由。二女的底气因此不同。
薛蟠五岁显性情,天生奢侈傲慢。书上说薛宝钗比哥哥“小两岁”,如按薛蟠十五六岁论,宝钗该有十三四岁,宝玉七八岁,她比宝玉大五六岁。等宝玉到了十六岁的婚配年龄,宝钗已经二十一二了。
只好把这个“小两岁”理解成是北京口语,“两”是形容词不是数量词,意思是小几岁。到底几岁?按照旧时代的婚配观念,宝钗最多比宝玉大一年零一个月少一天(旧时计算,过完次年的第一个月,算两年。这月差一天,就还是一年)。婚配问题上,女方大一岁可以,大两岁就难谈了。
女方大两岁和大六岁,是一样的,都要当成个问题来讨论。女子的成长速度比男子早两年,女子七年一个周期,男子八年一个周期。二八一十六,男子十六岁成熟,二七一十四,女子十四岁成熟。
如果二十一二岁的宝钗嫁给十六岁的宝玉,宝玉是二八,宝钗是三七,岁数相差的六年加上生理周期差出来的三年,等于宝钗比宝玉大九年。这就太大了,必得商讨。
从后文看,贾家讨论宝钗、宝玉婚配,年龄不是障碍,那就在天然许可的大十三个月少一天的范围里。
以上所言,不是查书,是生活经验。就当《红楼梦》里的京城习俗,在我年少时还未变。
梦见秦可卿——摘心去叶、背面敷粉
贾母是“性情中人”。此词往好里说,是按个人喜好办事,能超越金钱和成规。往坏里说,人的喜好一会儿一变,没有恒常标准。
第三回,黛玉读书盖过贾府女孩,惹贾母不快,外孙女和亲孙女区别大了。至第五回,曹雪芹特意交代,因为贾母安排黛玉住在自己房里,天天在眼前,贾母又偏爱黛玉,强过了三个亲孙女。
第五回,宁国府梅花盛开,荣国府女眷们受邀来喝酒赏花,宝玉也给带去了。小孩容易犯困,宝玉要睡午觉。宁国府的孙媳妇秦可卿安排了房,室内有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惹宝玉厌恶,要换地方睡。
八九岁的宝玉,已是个对文字极为敏感的人。明朝来华的传教士利玛窦认为柏拉图《乌托邦》中人类理想社会的设想,大多已在明朝实现。至于国人有何毛病?他挑了不少,比如没发明出小提琴——还有,太爱字了,诗和书法让这个种族在字上花费的时间过分,耽误了他们搞科学实验。
确实爱字,古籍线装书印刷得每个字都很大,难以一目十行,要一个字一个字地玩味。儿童练书法,一个字是水杯的杯口大,接受单独字的刺激。
宝玉是个被文字开发了大脑的孩子,第三回中,初见黛玉,产生的是文字联想,给黛玉赐名“颦颦”,说出自《古今人物通考》。那是宝玉顺口杜撰的书,书不对,而字的典故是对的。宝玉的文字修为,已可自圆其说。
宝玉登场亮相,和贾母等人对话,不是贾母领着大家逗一个孩子玩,是这孩子耍大家玩。他见黛玉,张口向众人宣布:“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被贾母指明是胡说后,一般小孩就没词了,或者咬死是直觉。
宝玉则是转换概念,说:“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了。今日只做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这个水平,已可做文章了。文章的文法就是确立概念、转换概念的游戏。
宝玉跟黛玉的第一句话,是问读什么书。自己爱什么,才会问别人什么。宝玉的见识是“除《四书》外,杜撰的太多。”
金克木先生言,古人经验,想遍读群书,先读“四书”是个捷径。以下举例,是我这代人中年恶补的经验,不读《论语》,看《庄子》《吕氏春秋》会困难,因为里面讲了许多孔子的事;读过《孟子》,再看《汉书》《资治通鉴》这些儒家观念的史书会容易;《大学》《中庸》,可通佛经——明代高僧藕益以禅理注释四书,便是作示范。
科举便是考“四书”,时间久,弊端丛生,没找到普选人才的更好办法,于是“四书”被功利化、庸俗化了。
宝玉厌恶的是“四书”成了考题,而他已读通“四书”,渡过河该舍船上岸了,就读别的了。让他停在“四书”上,以考场夺魁为目的,他是不干的。全书结尾,他决定参加科举,家人们觉得其心可嘉,可惜太迟了,天数上来不及,哪够看书?
结果他高中第七名,把正常准备的贾兰甩下一百多位。现准备,天数不够,宝玉是重温,童年早读通,拿到这把开门钥匙,开门去玩了。玩得忘乎所以,谁还在意钥匙?但突然要交钥匙了,他一时记不得在哪个衣兜里,但就在身上,翻几个兜便找到了。
今日文字泛滥,人们习惯一目十行的浏览,已对文字无感。古人看字,像听摇滚一样,生理刺激大。宝玉看对联,是恶心坏了,非要换房,可以理解。
六年前在某山区拍戏,猛然看到山峰峭壁刻了一个百米宽窄的“仙”字,且描上红漆。当地村民回答,说负责人读过“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出自唐代诗人刘禹锡《陋室铭》),所以刻上“仙”字。
清朝人收藏墓志铭,墓里的东西放进书房,得描红,破一破晦气。风景名胜上的石刻书法,大吉大利,不需要描红。现今多是涂上红漆,为满足游客中远距离看清。看了,让人哭。曾经那么爱字的民族,对字不敏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