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17条举措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

作者: 青推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近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17条政策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多渠道挖掘就业岗位

(一) 扩大市场化就业渠道

◆积极引导经营主体稳岗扩岗,拓展企业就业主渠道,综合运用扩岗补助、社保补贴、求职补贴等各类政策,激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

◆扩大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覆盖面

◆开展“就业政策落实专项行动”,公开促进青年就业政策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

◆推进“就业专员对接服务企业专项行动”

◆深化“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

(二) 拓宽基层就业空间

◆强化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加大岗位归集力度

◆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三) 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

◆组织实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协同开展“市委书记进校园”等招聘活动

◆加快事业单位招聘进度安排

◆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

(四) 支持青年自主创业

◆用好各类创业孵化载体,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

◆实施“创响龙江”行动,强化创业服务保障,将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纳入重点孵化项目库,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政策落实等“一条龙”服务,推进高效办成“个人创业一件事”,提升创业成功率

◆加强创业融资支持,组织“政企银担”交流活动,遴选有资金需求、创业成效好、带动就业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服务

全力支持提升就业能力

(五) 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双百”计划

◆力争在全省高校开设100个“微专业”和230门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重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培训

◆指导高校组织社会需求不足相关学科专业点学生参与“微专业”或培训课程学习

◆建立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转专业、辅修专业工作办法

◆根据毕业生就业需求优化调整学科专业

(编辑·姚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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