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夫子来到美国,都说了些什么?
作者: 艾弗尤
笔者旅美初期,和两个教授一起吃饭。法语教授当·穆肯一脸坏笑,开口闭口都是“子曰”“子曰”的。“子曰:此羹每日一食,不亦乐乎?”英语教授大卫·佩里,也乐呵呵的,在一旁静观我的反应。
其实,当虽然贵为教授,但是说的毕竟是“番邦蛮语”,哪里会有孔圣人及其弟子说话那样文雅,其原话若是直译过来,无非不过“村言俚语”罢了:“孔夫子说:每天喝上这样的汤,难道不是很高兴的事情吗?”而且,细听起来,蛮语中的“子曰”和子曰的内容,都连蛮语自身最基本的语法都违反了。
我是中国人,当然得奋起护卫祖国的尊严,同时也没有忘掉自己来自礼仪之邦,因而有礼有节、端庄得体地笑问:“当大教授,您跑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精通五门语言,怎么到头来连自己的母语都说不好了?不是该说‘Confucius says’或者‘Confucius said’ 吗?怎么就直通通地一再‘Confucius say’‘Confucius say’的?”
番邦人真的不可救药,听完这样的话,不仅未感受辱,还哈哈大笑起来,并解释说,上世纪上半期开始,此语开始流行,有什么貌似蕴含着古老东方智慧的格言警句,前边大多要冠以一个Confucius say。至于为什么不是Confucius says或者Confucius said,两大教授还真的认真地思考探讨了一番,最终却只含糊其词地说:不知道。
西方人能够了解的“子曰”,也就是《论语》中的那些格言警句,虽然既简洁,又睿智,但是难免有些似是而非,因为它们长于律戒,疏于说理。渐渐地,引用就经常带有调侃。再后来,“子曰”就成了一些短小机智玩笑的引子,尤其是那些带黄的玩笑。
而作为地球上延续最久的原生语言,汉语早就脱尽了繁复的黏着性,又因为使用了方块字,本就已经淡化的复数和时态,就更无法通过词形变化反映出来了。汉语的这一特征,也往往会在不少国人讲的外语中顽固地保留下来。于是,Confucius say就成了大家都能会心莞尔的一种调侃。
两大教授难道连这个都“不知道”吗?当然不是。他们的这个“不知道”中可是蕴含了不少考量的,显然是不想伤害我的感情。
当一到寒暑假,就漫世界跑。他家里有一整间屋,从地板到天花板,全都码满了这些旅游记录的幻灯片。我一到美国,他就拖我去家里看他在中国旅游的留影。我一看就大为不悦,抱怨中国有那么多漂亮的地方,他怎么尽挑些难看落后的拍?简直比安东尼奥尼还坏(我当时还没有看过安东尼奥尼,却早已熟知他的作为)。
大卫是我求学和执教武汉大学时的恩师,还是我留学美国的资助人。他后来长眠于武汉九峰山,自然熟知中国人炙热的爱国情怀。当时有位学兄给他写信时, 总是以“Dear Respectful ProfessorPerry”抬头,称他为“充满了敬意”的教授。身为师长的他,竟然怎么都不好意思纠正。
弗勒切尔法律与外交研究生院院长和哈佛谈判计划主任联袂主讲的谈判课是有名的大课,其中一项作业是学生按国别分组,列出他国人对自己国家的看法。美国学生列的单子最长:缺文化、少教养、直来直去……对这一点,世界上的人大多深以为然。
可是,孔夫子若是真的到了美国,就会难免生疑,曰:番人,怂着呢,能直言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