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姐

作者: 菁颐

菁颐第一次见到周小姐还是在电台工作的时候。周小姐受邀来电台做节目,讲她写的一本与美食相关的书。

写美食,汪曾祺是很有名气的。汪老写高邮咸鸭蛋写得实在太诱人,菁颐第一次读完那篇文章就要家人买咸鸭蛋给她吃。那大概是她第一次开始思考什么是好文章。好文章就是你写咸鸭蛋,写得很好,读者就会真的去买咸鸭蛋吃;你写得不好,读者看了也不会想去买咸鸭蛋吃。所以文章好不好的标准就在于读者会不会“去买咸鸭蛋吃”。菁颐知道,到这里,内容已经变得有些抽象,“咸鸭蛋”也不是真的咸鸭蛋了。

菁颐第一次见到周小姐,周小姐妆容精致,节目主持人也做了很多功课,特意读了书,了解了作者的经历,让这档节目有内容可讲。那时的菁颐把自己套进一身西装里,身姿挺拔地站在演播室外。菁颐心想,如果我只把周小姐当朋友,我才不会特意去看她的书,而是想看的时候就看,不想看就不看。我不会因为要和她交流就特意去查阅她的经历。如果把她当朋友,她做了些什么写了些什么,她想说就说,不想说就不说,怎么样都行。可是如果我是一个主持人,我就要去了解她的故事,显示我作为职业主持人的态度;与她谈话时更要提到她的过往,显示出我懂她。所以,主持很可能只是一种很程式化的东西,而且主持人要是说得太多,就有点喧宾夺主,不过这种主宾之分到底是谁定义的?菁颐没有这样的概念。朋友之间是没有主次之分的,菁颐把周小姐当朋友。

主持人问了一个很经典的主持人问题:“周老师,为什么这本书是这个书名呢?”

周小姐说:“因为编辑选了书里一篇文章的题目作为书名。”

菁颐忍不住哈哈大笑。最近她常常哈哈大笑。

因为一个瞬间而觉得“这个人太特别了”的瞬间是不多的。王小波的《黄金时代》里,陈清扬因为王二拍了她一巴掌而爱上了他。陈清扬觉得王二的这一举动,说明王二把她当自己人。菁颐的眼泪又唰地下来了,她想到爱上前男友的那一刻,是他崴了脚坐在地上,尴尬紧张地看她的那一眼。

陈清扬因为一巴掌爱上了王二,菁颐因为前男友崴了脚爱上了前男友,菁颐也因为周小姐的这一句话爱上了周小姐。“因为编辑选了书里一篇文章的题目作为书名。”哈哈哈。

可能周小姐说这句话并没什么特殊的含义,或许周小姐根本忘记了自己说过这句话,但要她记得做什么呢?爱一个人,想要和一个人结婚生孩子,想要和一个人成为朋友,不都是自己的事吗?你怎能要求对方与你百分百地契合?你怎能要求对方在你感动时也同样感动?感情的事,始终不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菁颐就是这么想的。

菁颐失恋了,很抑郁,去找周小姐。菁颐忘记了周小姐说过些什么,好像也没有开导自己。菁颐只记得去找周小姐的时候天色已晚,周小姐说了好几遍“食堂没有饭吃了,点外卖”,菁颐说了好几遍“不饿”。

菁颐之所以不记得周小姐说了什么,是因为在菁颐的脚本里,这不是一个失恋者寻求安慰的故事。菁颐只记得自己说“我很爱他我很爱他我很爱他”。菁颐蹲在文化广场号啕大哭。

周小姐说:“那你嫁给他好了。”

周小姐后面说了什么菁颐不记得了。周小姐目送菁颐上了出租车。菁颐在车上哭了一通,回家睡觉了。

菁颐再见到周小姐,是周小姐又出了一本书,又到电台来做节目。这次菁颐没有把自己套进西装里,菁颐随便穿了件T恤,没有化妆,也没有特意露出礼貌的笑容。菁颐与周小姐走在一起,没有说什么话,但感觉很舒服,比第一次见面舒服。

周小姐的书的内容就是周小姐会写的那些内容,有点像苏伟贞。张爱玲也说苏伟贞的文章好,可是菁颐看不太懂。好在周小姐是她的朋友,她也不需要看懂。但要看到一两段有趣的,菁颐会拍给周小姐,然后哈哈大笑。

菁颐从电台离职了,但手续还没有办完,所以还是要来上班。菁颐在工位上写了《周小姐》这篇文章。没有人理她,她是透明的。她享受这种状态,如入无人之境。菁颐于无人之境,并不感到孤独。她一个人去食堂吃饭,一个人坐在工位上沉默,又有什么孤独?

不知道周小姐最近在做什么。

周小姐应该过得挺好的,菁颐这么觉得就行了。希望周小姐开心或不开心也无所谓,因为有些人就愿意过那种负重前行的日子。真正的开心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菁颐也不知道,不过当她与周小姐走在一起,不说话,两个人都面无表情的时候,菁颐挺开心的。

[责任编辑 周泽宇]

上一篇: 俗人大春
下一篇: 我们大院的老太太们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