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主义视域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蕴及建构
党的二十大科学谋划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并将教育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进行系统擘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本刊特开设专栏,就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行阐释解读,为全面准确深入地理解和把握其中关于教育特别是德育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助力。
摘 要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世界格局变化新视野提出的外交重大战略思想,聚焦国际关系与国际秩序转型新趋势,创新性回答了“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的世纪之问;蕴于其中的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提供了全新视角。深入挖掘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中的集体主义脉络,探究集体主义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哲学逻辑价值、二者和合共生的现实价值,有助于进一步厘清新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路径向度,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世界理解与认同。
关键词 集体主义;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
作者简介 苏晔,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李浩然,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政治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将原有的世界格局打破重组,在带来巨大便利与现实利益的同时,所带来的地缘政治冲突与局部关系恶化同样不容忽视,“各自为盟”的传统治理观已难以应对当下波诡云谲的世界局势,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目光聚焦于中国倡导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并将其视为取代零和博弈、寻求破局出路的“东方道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人民视野、着眼“人民至上”提出的全新理论体系,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集体主义所蕴含的“世界大同”“求同存异”进行现代化释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世界发展的前瞻性考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强调:“中国始终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1]以“共同”二字为命运导向,进一步将集体主义思想中的共同价值时代化、前沿化,为应对全球化挑战建构起中国语境。
一、集体主义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哲学逻辑分析
集体主义精神认同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存在异中有同的哲学渊源,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传统哲学互补性与契合性的重要彰显。所谓哲学契合:其一,从哲学逻辑视角探究分析集体主义于马克思主义伦理视域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视域中的内涵契合;其二,从哲学视角审视挖掘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与中国传统哲学视域中的意蕴契合,最终厘清集体主义精神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深度融合的哲学支撑,从多维度构建起集体主义精神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求同存异的哲学桥梁。探寻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哲学契合,一方面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鲜活范式,另一方面又是以当代中国实践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实践。
(一)集体主义的哲学逻辑内涵
集体主义的哲学渊源可以追溯至马克思主义伦理观下的集体与集体主义建构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家国同构基础下的中国集体主义精神雏形两大哲学渊源。
其一是马克思主义伦理观下的集体与集体主义建构,集体主义被称为马克思主义社会价值理论的“阿基米德点”。[2]尽管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最早表达了关于联合思想的雏形即建立社会契约,“创建一种能以全部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体人身和财产的结合形式,使每一个人在这种结合方式下与全体相联合的人所服从的只不过是他本人,而且同以往一样的自由”[3]。但是,这种表达在马克思看来不过是社会契约家们为了维护自身特殊利益而构建起的集体,其本质依旧是个人主义前提。[4]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方面明确了“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5];另一方面就“真实的集体”与“虚幻的集体”铺展详论。马克思以个人自由为出发点,认为“真实的集体”作为个人参与的联合,是个人意识、个人行动的展开空间,具备个人价值实现的条件与前提,无论是人际交往还是个人能力都可以在集体中得到实现,而历史上出现的仅代表小阶级利益的、代表个别阶级利益的集体,就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6]的完全“虚假的集体”。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并未真正意义上明确集体主义的内涵,但是通过对“集体”的哲学概念剖析不难得出,真实的集体主义不是建构在个人与群体的绝对对立之间,也不是建构在一己私利的小集体主义之上,而是建立在集体共同利益上的公正和谐关系。集体主义强调个体栖身于集体之中,并与集体有着利益上的统一,集体发展以个体协同为前提,个体发展以集体前进为动力。
其二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家国同构基础下的中国集体主义精神雏形,最早起源于我国先秦时期。“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价值取向是我国集体主义嬗变过程中的源头谱系。虽然该阶段我国集体主义概念尚不明确,但传统文化维系下家国认同情感的生成与巩固是集体主义产生的重要历史根基。家国体系下集体认同推崇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彰显出中华民族浓厚的尚公精神。先秦《礼记》中指出:“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皆有所养”所以“是谓大同”。《礼记》成书于礼崩乐坏之际,却恰恰体现了无数礼乐学家对美好社会的不懈追求,虽历经数千年风雨更迭,但依然是中华民族在不同的社会现实与时代境遇下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与希冀。“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集体主义与家国情怀的生动诠释,并逐步深化为全体中国人民孜孜以求的共同价值,即将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追求之上,并最终实现集体与个体的命运与共,所彰显的哲学逻辑与哲学智慧和新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现提倡的世界各国人民相知相亲、荣辱与共,最终实现命运同构有着高度意境契合。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东西方哲学意蕴
从习近平总书记在莫斯科首提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到党的二十大报告着重强调以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内涵不断丰富,从构建持久和平到互利共赢,从维护全人类共同价值到呼吁打造发展共同体、安全共同体,内容不断丰富,体系日益完善,国际积极认同,中国话语深入人心。
强大的理论体系离不开厚重的理论支撑。首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当代续写,马克思在“自由人联合体”思想中进一步论证了“共同体”是现实的人的基本存在方式,体现了人的社会性本质。“真正的共同体”以真正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实现共同利益下个体有尊严的自由与个性发展为最终目的,相较于集体主义目的“统一”,共同体更强调过程“同一”思维下的现实个体个性要素的实现。不仅如此,共同体理念承继了马克思“类哲学”的精髓与积淀,马克思在“类哲学”思想中进一步扬弃了费尔巴哈停留在“类本质”的思维语境,马克思的“类哲学”把人当作类存在物,以把人当作人的方式观照人,强调人的社会性。马克思认为:“各个人的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不过当然是处于既有的历史条件和关系范围之内的自己,而不是意识形态家们所理解的‘纯粹的’的个人。”[7]把人的本质看作是历史情境下自我生成的人,是现实的而非单独个体存在的人,是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强调人的自然属性和自然本质,社会性在其哲学中始终只是一条抽象的原则”[8]的价值超越。人不过是以个体性存在为基础和以类存在为价值指向、自我否定自我生成的、自成目的性的社会存在。[9]马克思的“类哲学”思维把人看作集独立性与自主性为一体的存在,即实现了人的类本质与现实本质的有机结合[10],进一步揭示了只有立足于社会现实发展水平即资本主义私有制生产关系的异化现实,进行无产阶级革命,才能真正实现人的类本质,才能达到自由人联合体,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也再次证明了费尔巴哈寄希望于“爱”与“友谊”以实现人类统一与发展的乌托邦式幻想,不仅无助于解决人类命运发展难题,反而将囿于传统社会治理下的“各为自谋”,只有进一步深化人类“共在”的命运联系,才能在特殊的一体性关系中实现深入沟通交流,以期解决困扰人类发展的诸多挑战,从而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建共享。
其次,中国古代先哲关于世界诸多深邃见解,有助于我们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人类一家,中国一人”的博大情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应该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11]“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世界观解释了中华文化“共同体”思想的独特内涵。一方面,“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的和合共生,主张人与自然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哲学基于客观条件提出的主观思考,是中华民族顺应天时、尊重万物“自在”状态的生命审视,体现了东方文化讲求从自然角度出发,最终旨归于人的发展的和谐统一思想。另一方面,“道法自然”追求人与规律的规章协同,主张万事万物皆有其必然,有其所以然,切不可贸然了断。老子所指“道法自然”中的“道”即客观规律,“法”即事物存在的本质属性或固有本性;也就是说,人固然无法脱离自然,人的行为活动也必须合乎自然法度,只有尊重自然,限于自然,才能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利益协调与共同发展。“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生态观是中国传统哲学基于整体性思维范式与整体价值追求思考人与自然关系的生动阐释,蕴含着中国古代先哲寻求与万事万物和谐共生的哲学意蕴,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尤其是生态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贡献了重要思想基础与价值支撑。同时,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儒家伦理思想中,面对不同价值取向的问题,既强调“天人合一”的同心同德,也同样强调“和而不同”的美美与共。《论语》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的多元共生思维对于维系共同体中个体关系有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谈及“和而不同”的哲学智慧,着眼全球治理、厚植天下情怀,强调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要同世界生态文明多样性一样需要以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方式共生共存。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的文明文化都是在交流互通中学习互鉴,秉持和而不同的文明观是理解文化差异的重要桥梁。因此,以通达包容的态度推动国家交流合作,在睦邻友好中寻找发展契机是“和而不同”思维放眼世界的古为今用。
(三)集体主义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哲学逻辑支撑
集体主义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既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的统一,又存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脉络与文化基础。因此,集体主义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二者在东西方文化体系中的有机结合为本土哲学文化与西方哲学体系之间建构起独特的理论支撑。
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中“真实的集体”与“真正的共同体”思想一脉相承,即超越了意识形态局限性与资本逻辑的不可协调,坚决反对原子化个人主义的疏离,是对割裂部分从而形成孤立整体的整体主义陷阱的批驳,也不是单纯意义上“少部分人利益”下的虚伪集体主义。“真正的共同体”显然属于“真实的集体”,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同体,是集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相互促进、为他价值与自为价值有机统一的共同体。[12]“真正的共同体”以集体主义为遵循原则,奉行国际主义,是建构“真实的集体”的阶段性思想,以“共同”作为整体价值导向,为个体发展创造充足条件,以个人发展与全人类价值的实现为最终落脚点。人类命运共同体由主权国家构成,突出“共同”二字,是共同利益主导下不同意识形态国家的联合,以最终实现各主权国家共同发展为目的,同“共同体”与“集体”最终实现人类解放与自由人发展旨趣一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顺应世界历史的总体进程和最终走向,是通往“真正的共同体”的必经阶段,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一大步。[13]
中国先秦哲学中“集体主义”与“共同体”思想一脉相承,既包含“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传统文化根基,又包含“共同体”思想中“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的求同存异内涵,在塑造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同时,也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提供了宝贵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指出:“树立世界眼光,更好把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一起来,把中国发展与世界发展联系起来,把中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14]新时代背景下的“统一”“联系”“结合”,需要充分利用中华民族古哲文化中“福祸相依”“四海一家”观点,实现“天下大同”的最终目的与合作过程中“求同存异”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