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现状、问题及其发展对策
作者: 曲正伟
[摘 要] 园长作为学前教师队伍中的核心力量和关键少数,其队伍建设的质量直接决定着我国学前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成效。对来自全国36个区县的城区、镇区、乡村样本的比较分析发现,与城区、镇区园长数量相对富余相比,乡村园长数量的实际缺口逐年扩大;园长的职称和学历越高,乡村、镇区所占比例越小,乡村园长中转岗人员比例相对较大;园长群体的职业认同感整体较高,但在工作状态、职业能力、专业发展方面存在显著的城区、镇区、乡村差异;城区园长更关注发展性职业管理制度,乡村园长更关注生存性职业管理制度;镇区园长中具有学前教育专业背景的比例明显低于乡村,同时其工作满意度明显低于城区园长,离职倾向则明显高于城区园长。中央与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前我国园长队伍建设的现状,聚焦城区、镇区、乡村差异问题,从完善政策系统、精准瞄准问题、提升可行能力、形成开放整合的多元合力方面促进我国园长队伍持续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幼儿园园长;教师质量;专业发展
一、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队伍是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幼儿园园长作为整个学前教育教师队伍中的核心力量和关键少数,其队伍建设的质量直接决定着我国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成效。早在2015年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中就明确指出,园长是履行幼儿园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担负着引领幼儿园和教师发展的重任。相关研究文献也进一步确证了幼儿园园长在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变革、[1]促进幼儿园园所改进、[2]引领教师专业成长[3]和实现幼儿学习与健康成长[4]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发挥幼儿园园长在示范教师成长、引领园所发展、带动事业进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应成为学前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研制过程中优先谋划和重点支持的事项。
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不仅包括群体意义上的“建设专业化的园长队伍”,也包括个体意义上的“促进园长的专业化发展”。园长个体的专业化是园长队伍专业化的基础,因为“没有个体的专业发展,群体的专业化是不可能的”。[5]但是,园长队伍的专业化不能等同于园长个体的专业化,园长个体的专业化水平也不是衡量园长队伍建设成效的唯一指标,园长资源的数量供给、结构配置和制度建设等也是园长队伍建设中的重要内容。目前,关于园长个体专业发展的相关研究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成果,[6]但对于群体意义上的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整体上关注度不高、研究不够深入。在政策实践层面,幼儿园园长队伍往往被纳入幼儿园教师队伍进行整体统计分析。即使教育部发布的年度教育统计数据中,有全国层面幼儿园园长的性别、学历、职称、专业等数据情况,但由于缺少底层完整数据结构的构建,使得针对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缺少循证依据,无法得出对我国幼儿园园长群体发展状况的深入分析,其政策的精准性必然大打折扣。在理论研究层面,对于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的研究文献尚不丰富。现有文献一方面集中于对不同类型幼儿园园长队伍现状的调查研究,比如有学者通过调查公办园园长队伍建设开展的实际情况,发现园长队伍建设内部发展和外部支持方面存在的问题。[7]还有学者根据《园长专业标准》对民办幼儿园园长的专业素养进行了调查与思考。[8]另一方面的文献重点对影响幼儿园园长专业发展的相关制度,比如幼儿园园长的专业标准制度、[9]任职资格制度、[10]职务晋升制度、[11]培训制度[12]等进行专题研究。这些文献都在总体肯定我国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所取得成绩的同时,对园长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多主体、多角度、多层面的分析,但这些研究由于缺少对园长队伍建设问题分析的统一维度,也就很难形成对于我国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问题研判和改进路径的共识和行动。
我国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亟须确立实践的政策框架和理论的研究逻辑。由于直接指向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的文献相对较少,且更多地与教师队伍建设进行整合研究,我们可以通过梳理和借鉴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文献探求园长队伍建设的政策框架。早在改革开放之初,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指出,“要建立一支有足够数量的、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要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又重申了这一目标,又进一步从教师队伍数量、素质、结构、职业地位和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重点指向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体制机制,使“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2019年印发的《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2020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又一次聚焦乡村教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数量基本满足需求,质量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的建设目标。从以上政策文件的梳理可以看出,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目标有着明显的从关注数量到提升质量、从夯实专业能力到优化制度保障、从全面铺开到重点治理、从内部要素整合到外部功能实现等方面的政策演进过程。而这其中,数量供给、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和制度构建一直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持续关注的重点领域,这也为我们构建园长队伍建设的评价指标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指引。
我们将园长队伍建设的整体分析框架分成四个维度,分别是数量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质量性指标和制度性指标。数量性指标是园长队伍建设的基础,反映的是园长队伍数量是否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没有一定数量供给的园长队伍,即便有再高的个体园长专业发展水平也无法转化成为整体队伍的效能;结构性指标是园长队伍建设的关键,反映的是园长个体的不同特质以及园长群体在不同区域、地域、办学体制等方面的配置结构,这些对于园长队伍建设的整体质量和持续发展能力有重要影响;质量性指标是园长队伍建设的核心,反映的是园长个体和园长群体的专业发展和职责胜任情况;制度性指标是园长队伍建设的保障,反映的是基于园长人力资源开发的相关管理制度构建情况。这四个维度指标既相互区别,也具有内在的统一性。首先,这四个维度指标要统一在园长队伍建设的质量提升上,没有质量的数量是没有意义的数量,没有质量改进的制度构建也不是真正有效的制度,离开了质量更谈不上结构的合理性;其次,这四个维度指标要统一在园长队伍建设的功能发挥上,即园长队伍建设要满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幼儿园园所改进的需要和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的需要。如果缺少这一功能实现的指引,我们进行园长队伍数量的测算、结构的调整、质量的提升和制度的构建等也就都没有了具体的依据。
因此,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幼儿园园长队伍,就需要从整体上把握和调适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的政策体系,一方面起到稳预期、利长远的价值,夯实我国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未来发展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还要能够直指当前我国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中的痛点和难点,对其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进行解决。因为在公共政策走向“精准性时代”的背景下,如何实现教育政策利益分配从“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使政策受众实现利益获得的“增量”和实际问题的解决,已经成为我们考量教育政策精准性的重要指标。[13]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就指出,教师队伍建设要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不同特点和发展实际,考虑区域、城乡、校际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定向发力。这同样也是我们进行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政策研制和学理研究的重要价值旨归。
城乡教育发展问题一直是教育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的重要主题。近些年来,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驱动下,我国逐渐加大对于乡村教育的支持力度,强弱项、补短板,尤其是连续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使乡村学前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于学前教育的获得感日益增强。面对人民群众对于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期待,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面临良好外部发展机遇,但同时也对乡村幼儿园教师队伍,尤其是乡村园长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城乡不均衡的历史原因和长期羸弱的乡村教育发展现实,乡村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面临“‘旧疾’和‘新病’叠加的双重压力”。[14]在这样的背景下,科学研判我国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的现实问题,尤其是不同地域之间的差异性,是我国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政策精准制策、分类施策、重点评估的关键。因此,本文基于城区、镇区、乡村比较的视角,对我国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现状进行调查,试图从总体上了解幼儿园园长队伍的基本情况和不同地域之间的差异表现,摸清当前我国不同地域之间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存在的具体问题,为构建合理化园长队伍建设政策、造就高素质园长队伍提供实证基础和对策建议。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文采用抽样调查法,在样本选择上,主要根据国家统计局不同地域(东、中、西、东北部)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发达、比较发达和欠发达)进行分层抽样,具体选取广东、山东两个东部省份,陕西、安徽两个中部省份,四川、贵州、云南、广西四个西部省份和吉林一个东北省份作为调研省份。在这9个调研省份中,根据2019年全国各省GDP总量排位,31个省份位居前1/3强的有广东省(东部)、山东(东部)、四川(西部),经济排位位居中间2/3强的有安徽省(中)、陕西省(中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经济总量排位位居后1/3强的有吉林省(东北部)、贵州省(西部)、云南省(西部)。每一省份再选取2个市,每一个市选取2个区县,2个区县一个选择市辖区,一个选择经济排位后列县,样本总计36个区县。
本次调研共回收问卷1458份。在删除错填、漏填等无效数据后,其中有效数据共1361份,有效率达到93.3%。涉及园所样本的特征信息有:在区域分布上,东部238所,中部394所,西部729所;在办学类型上,公办性质幼儿园(包括教育部门办园、事业单位办园、部队办园、地方企业办园等)490所,民办幼儿园871所(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55所);在办学层次上,示范园488所,非示范园873所。
由于本文主要通过不同地域的比较进行差异分析,因此要明晰城乡的具体分类和区分标准。本文所使用的“城乡”概念具体包括城区、镇区和乡村三类,与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的规定一致。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乡村是指城镇以外的区域。[15]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城乡划分标准,本次调查不同地域样本的数量分别为城区534份,镇区460份,乡村367份。
(二)研究工具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根据我国教师队伍建设、园长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和在园长队伍建设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我国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调查问卷》。
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园所基本信息、园长队伍结构情况、园长队伍质量情况和园长队伍管理制度情况四个方面。园所基本信息主要涉及可能影响园长队伍建设差异性表现的园所信息,比如幼儿园所处区域、地域、办学体制、办学层次等。本文主要通过不同地域(城区、镇区和乡村)作为控制变量分析我国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中的城乡差异。园长队伍数量性指标在问卷中没有设置题项,主要原因在于数量性指标主要测量幼儿园园长队伍存量的充足情况,这一数据可以通过教育部官方网站关于幼儿园园所数量和园长数量的相关教育统计数据计算所得,而受调查园长无从知晓或无法准确判断园长队伍数量的需求和供给情况。园长队伍结构性指标主要测量幼儿园园长队伍在性别、年龄、工作经历、学历、专业、职称等方面的结构分布情况。质量性指标主要测量幼儿园园长队伍在职业认知、工作状态、职业能力和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履职胜任情况。园长队伍制度性指标主要依据“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建立和完善校长管理制度”[16]的思路进行设计,根据园长准入制度、任用制度、培训制度、评价制度、薪酬制度、晋升制度的顺序进行逐一问答。(见表1)
根据以上测量指标维度,调查问卷共有56个问项,在数据分析前对总量表和每一维度的内在一致性进行检验表明,园长队伍建设总量表的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Cronbach’s a值为0.91,结构性指标、质量性指标和制度性指标各维度Cronbach’s α值分别为0.90、0.91、0.91,问卷各维度指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都比较理想。
(三)研究过程
在正式调查之前,请相关专家对问卷结构和一、二级指标进行了评估,并通过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对参加全国骨干园长培训班和乡村园长助力工程培训班的园长进行了两轮试调查,对问卷中问题的排序和设问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尽可能保证问卷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比如,在试调查中发现被调查园长无法区分城区、镇区和乡村的界限,在问卷的修订过程中在每一类地域后面增加了具体解释,方便被调查园长对题项做出相同的理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