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师教育质量保障的新进展与新动向

作者: 左崇良

[摘要]美国教师教育改革在近年来取得了新进展,具体表现为:政府对教育的干预加强,教师教育一体化趋势明显;高等教育发展出现新动向,市场化和法制化并驾齐驱;教师教育专业性受到质疑,大学化进程受阻;新一代认证机构成立,第三方质量保障作用显著。美国教师教育改革给我国的启示是:注重学习结果评价,鼓励课程持续改进;重视教师教育认证,坚持绩效本位;教师教育体系完整,既有全国统一标准,又能促进多元文化互惠共生;加强教师教育认证,促进教师教育制度与专业教育相融合。教师教育质量保障是全球性的教育主题,美国修订教师教育标准,加强教师教育认证,从源头上保障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师专业化水平,为我国教师教育改革提供了经验借鉴。

[关键词]教师教育制度;教育质量;质量保障;第三方认证;制度优化

[中图分类号]G5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23)02-0137-06

[DOI]10.13980/j.cnki.xdjykx.2023.02.022

教师教育是对教师培养和培训的统称,是实现教师终身学习、终身发展的教育形式。教师教育质量是世界各国共同追求的目标,教师教育质量保证与评估是教师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方面。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纷纷构建和完善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颁布标准、严格选拔、开展认证、加大投入,从源头上保障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师专业化水平,这对我国教师教育改革有借鉴意义。

一、美国教师教育改革的新进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将教师教育改革作为其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2000年之后,美国的教师教育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美国结合新时代的背景和社会的发展变化进行多项教师教育改革,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与时俱进采取了许多新措施,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政府干预加强,教师教育一体化趋势明显

新世纪,美国联邦政府在教师教育改革中干预越发显著,在教师教育政策、教师培养模式、教师教育课程、教师资格认证以及教师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推行了许多新举措,教师教育课程逐步走向多元与融合,即教师教育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1]。

为实现提高教育整体质量的目标,美国联邦政府在监控和保障教师质量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干预色彩日益浓厚。当代美国教师教育属于高等教育的范畴。近年来,美国政府加强了高校问责,致力于改革学生援助机制。2016年10月公布的《高等教育法》“教师教育项目条例”最新修订稿,主要从3方面推进问责机制的革新:完善问责指标,确立评价体系;向社会公布教师教育项目的效能,力求信息公开;将教师教育项目质量与资助关联,引导学生参加高质量的教师教育项目。修订稿的内容反映了美国在教师教育项目问责中的矛盾:联邦政府对州的监管在问责与自治间摇摆,增值性评价仍然是对教师教育进行问责的主要依据,强调通过市场力量推动教师教育质量提升的消费主义观念[2]。

问责是美国教师教育改革的主题之一,是美国政府干预教育的重要方式。美国《高等教育法》对教师教育的问责形式和问责内容经过不同阶段的演进,不断走向完善。透过本次《高等教育法》的重新修订,可以预见未来美国教育发展政策的重心是:强化教师教育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职能,追求卓越发展目标,改善教育不公平现状,增加学生入学资金保障等。

(二)高等教育发展出现新动向,市场化和法制化并驾齐驱

现阶段美国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可归结为:强调公共性,走向市场化和法制化。美国《高等教育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资助贫困,维护高等教育机会公平。1965年美国《高等教育法》签署生效,后历经多次修改,其中2008年的修订最为显著。1998年和2008年的《高等教育法》修正案以及2001年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的相关条款很大程度上确立了美国教师质量保障政策的法律基础,体现了美国选择性路径时代联邦政策导向下的教师质量保障的特点[3]。自颁布以来,《高等教育法》的侧重点发生了变化,从确立联邦政府的教育责任,到完善联邦政府的教育投资,再到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体系构建。

据2016年7月12日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网站消息,美国众议院在两党合作的基础上通过了一系列高等教育立法议案,以期对《高等教育法》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新。2017年12月12日,美国众议院教育和劳工委员会批准了对高等教育法案的重新授权。《通过教育改革促进真正的机会、成功和繁荣法案》(PROSPER)更新了2008年修订的大学管理法案。针对该事件,美国教育委员会(ACE)在一篇报告中提出许多建议,其中最重要的提议是通过减少计划、重组政策和实施新法规来革新联邦教育援助体系。根据该法案的规定,被取消和减少的项目包括:(1)大学生(本科生)的在校补助金;(2)补充教育机会补助计划;(3)学生贷款计划目前提供的贷款宽恕和其他福利;(4)体制建设计划;(5)教师质量伙伴关系补贴。

2019年3月18日,美国白宫发布《高等教育法》改革框架,为国会修订该法提出多项建议。备忘录显示,白宫向国会提出的建议包括促进教育市场创新、使教育与劳动力需求更好结合、加强高校问责、创新学生援助机制等;白宫还呼吁对联邦政府学生贷款机制进行改革,具体提议包括设置借款上限、简化偿还机制、规定月还款占个人可支配收入比例、放宽免除贷款条件等[4]。

(三)教师教育专业性受质疑,大学化进程受阻

美国教师教育跻身大学殿堂经历了曲折的过程,经历了师范学校、师范学院和综合大学教育学院3个发展阶段。目前,美国教师教育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其主要受到3方面的批评:未能培养合格的教师;误判教育的基本职能;进行的变革徒劳无效。种种迹象表明,美国教师教育正处于逐步退出大学的危险之中[5]。

美国教师教育改革正受到一种困扰:专业化还是分散化。美国教师教育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在综合大学里开展教师教育。在过去的100年里,教师教育在四年制或综合性大学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美国1 100多所大学里,教师教育课程是学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教师、特殊教师和职业教师的培养是综合大学的职责和使命。今天,这种情况受到了许多因素的威胁,正把教师教育从美国高等教育的传统地位中分离出来。这些因素包括:(1)以校园为基础的教师教育计划无法跟上政策制定者不断增长的需求和期望;(2)其他课程计划[6]。

在过去的一段时期,教师教育大学化进程实现了美国教师教育从独立封闭走向多元开放,也促成了美国教师专业化,但近年来因教师培养数量和质量等问题,教师教育遭受到政府及公众的质疑。去专业化色彩浓厚的选择性教师培养模式逐渐兴起,导致美国教师教育面临专业化和去专业化的悖论[7]。这种“ 去专业化” 思潮给传统的教师教育带来了危机与挑战, 削弱了教师教育机构的社会地位, 并引发了人们对教师专业知识的质疑和批判。

(四)新一代认证机构成立,第三方质量保障作用显著

在美国,除了政府之外,社会第三方机构在保障教师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主要由独立于政府与高校之外的第三方承担,这种专业组织拥有成熟的运行机制。美国专业组织开展的教师教育认证得到广泛认可,是由于其标准的清晰性、人员的专业性、过程的规范性、结果的透明性,都对教师教育专业及其课程起到监督和指导作用。

为顺应社会发展与国内教育需求,美国教师教育认证机构进行了机构重建、目标重构与标准重构[8]。教师教育认证是社会第三方机构对教师培养机构进行专业规范、保障教师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近年来,美国对教师教育认证制度进行了新一轮改革。第一项改革举措是将NCATE和TEAC两大教师教育认证机构合二为一,形成全国统一的教师教育认证机构,即美国教师培养认证委员会(CAEP)。第二项举措是推出新一代教师教育认证标准,其变化体现为凸显证据为本的绩效评价理念,提出更为严格的师范生入学底线标准,同步促进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改善[9]。美国教师教育认证改革的动因主要源于社会对教师教育质量的强烈诉求,以及传统认证制度弊端的日益凸显。

在美国,以问责制为导向的教育改革着重于通过学生的学习成果来评估教师的素质。2013年,美国的两个主要机构NCATE和TEAC组建而成CAEP,旨在建立一个统一的、高标准的、基于证据的教师教育质量认证体系。 CAEP统一了认证目标,修订了认证标准并阐明了认证程序。 CAEP强调,教师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应以问责制为核心,形成循证文化,促进持续改进,促进教师教育的卓越发展。

二、美国教师教育改革给我国的启示

美国教师教育认证有全国统一标准,也有各州各具特色的教师教育实践。美国教师教育既强调大学内部质量保障,又加强外部质量保障,其经验为我国相关改革提供了参考。

(一)注重学习结果评价,鼓励课程持续改进

美国重视教育质量评价,强调通过评价等手段来保障教师教育课程的质量。美国的教师教育课程评价大体可分为教师教育机构内部的学生学习评价和外部专业组织开展的认证两部分。美国教师教育机构内的各门课程都非常重视对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评价,作品评价、表现性评价和成长记录袋评价等评价策略得到广泛使用[10]。在教师培养过程中,需要有学生成长的完整记录。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有必要将为教师做好准备的学生(师范生)纳入到教学体验的过程中。教学经验是一种既有教学实践和临床关怀,又有理论知识的完整体验[11]。这给我国高校以启示,教学经验对教师教育质量有重要影响,需高度重视对教师教育课程评价的研究并切实改进教师教育的评价实践。

(二)重视教师教育认证,坚持绩效本位

教师教育认证是对教师培养机构进行规范、提升教师培养质量的外部保障。美国教师教育领域新改革的特征是:重视教师教育认证,坚持绩效本位。这对我国教师教育的质量保证具有启发意义。

教师教育机构认证是促进教师教育专业化、提升中小学教师质量的重要保障机制。美国教师教育认证机构的发展经历了4个阶段:1954年之前,是教师教育认证机构的萌芽阶段;1954年,美国的全美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NCATE)成立,NCATE的建立和发展阶段处于教师教育认证的垄断时期;而这种垄断在1997年被打破,教师教育认证委员会(TEAC)成立,之后的十几年,TEAC与NCATE联合开展教师教育认证,成为NCATE和TEAC共存时期;自2013年CAEP成立以来,教师教育认证进入整合和创新时期。CAEP整合了NCATE和TEAC的优势,并与教师教育机构、州教育部门合作,建立了完整的数据库系统,致力于改进教师教育管理。CAEP绩效报告委员会已经发布了5项认证标准以及附属标准。CAEP认证标准的最大特点是加强了标准与证据之间的联系, CAEP的身份验证过程继承了前身组织的优势,并提供了3种替代身份验证路径。

美国教师教育机构的认证体系历经了长期的改革和发展,其体制机制已相对成熟。作为新一代美国教师教育认证机构的CAEP,其组织结构、职能、认证标准、认证范围、认证方法和认证程序等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美国教师教育的认证程序、认证标准和认证原则的发展等对于确保教师教育的质量和专业化具有重要意义。

(三)教师教育有统一标准,多元文化互惠共生

美国教师教育开展时间早,教师培养质量保障体系较为成熟。美国教师教育既有国家统一标准,同时州政府在教师教育改革方面又有很大自主权,这种体制有利于促进多元文化互惠共生。

2011年4月28日,美国州际教师评估与支持协会发布了州际《示范核心教学标准》,这个新教学标准针对的是全美所有中小学教师。该标准整合了国家和各州的教师标准,对解决基础教育质量低下问题具有积极意义。该标准的修订是由专业组织领导的,是国家和专业组织作为合作伙伴共同努力的结果,各州可以自愿采用和实施。该标准从知识、性向和绩效3个方面具体描述了教师专业实践的复杂性。《示范核心教学标准》为美国各州制定教师政策和计划提供了广泛的制度基础,从而提高了教师教育的效能。《示范核心教学标准》和《教师培养项目专业认证标准》对教师培养专业与教师培养项目认证提出了统一的要求:合格的教师需要了解学生的学习差异,掌握教育和学科知识,合理评估和分析学生的学习过程,并对学生产生积极影响;教师培养项目主要从课程内容、合作伙伴、学生入学和毕业等方面来保证教师培养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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