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稞一石”还是“裸田壹(一)石”?

作者: 李玉伟

“稞一石”还是“裸田壹(一)石”?0

摘 要:《中外历史纲要(上)》第21课精心选用了“1931年商光边区土地分配证”这一珍贵的一手史料,遗憾的是,当前教师教学用书及权威历史学专著在解读时均出现了偏差,错误地将“裸田壹(一)石”释读为“稞一石”,这一失误的根源在于对史料的转引过程中未能回归原始文献进行核验。对中学历史教学而言,准确释读并深刻理解史料是培育学生史料实证素养的基石,因此,一线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亟需强化史源意识,确保史料解读的准确无误,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历史素养。

关键词:“裸田壹(一)石” “稞一石” 史料考释

《中外历史纲要(上)》第21课《南京国民政府的统治和中国共产党开辟革命新道路》中引用了这样一则史料:[1]

该文物展示了河南商城县革命根据地农民获得房屋、土地的情况,原件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可通过官方网站检索。为方便在教学中使用,教师教学用书将土地分配证上的文字释读为:

商光边区革命委员会

兹经本会没收商城县安区乡地主冯润亭房屋十间稞一石 斗 升分给商光边七区二乡六村农会会员刘运亭耕种

此证

商光边区革命委员会(印)

一千九百三十一年七月九日发给[2]

这一释读影响广泛,常在论文和试题中加以引用。例如,有教师在论文中利用了这则史料,释文如下:“兹经本会没收商城县安区乡地主冯润亭房屋十间、稞一石 斗 升,分给商光边七区二乡六村农会会员刘运亭耕种,1931年7月9日。”[3]其基本内容借鉴自教师教学用书。

初读释文便觉逻辑不通,“稞一石”指粮食数量,与后文的“耕种”存在矛盾。于是,笔者根据教师教学用书引文的提示,查阅了相关历史学专著。据目前能查阅到的相关著作,较早引用这则史料的是中共商城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写的《商城革命史》[4]一书,是书在引用时标明“原件存中国人民革命历史博物馆”,释文为:

土地分配证

兹将本会没收商城县安区 乡地主冯润亭房屋拾间,稞一石,分给商光边区二乡六村农会会员刘运亭耕种。

此证

商光边区革命委员会(印)

一千九百三十一年九月七日发证

另,《近代河南经济史》[5]也引用了该材料,不是直引,而是转引自上文提及的《商城革命史》。名为转引,却有所改动,两相对比可以看出,省略了“区”与“乡”之间的空格,并将“房屋拾间”改为“房屋十间”。释文如下:

土地分配证

兹将本会没收商城县安区乡地主冯润亭房屋十间,稞一石,分给商光边区二乡六村农会会员刘运亭耕种。

此证

商光边区革命委员会(印)

一千九百三十一年九月七日发证

由以上四则释文可知,教师教学用书与相关历史学专著之间有不同点,也有相同点。对“稞一石”的释读一致,差异在于开头的“兹将”和“兹经”、发证日期“七月九日”和“九月七日”,以及结尾的“发给”和“发证”。带着疑惑,笔者在国家博物馆官网下载了土地分配证原件放大后仔细查看,可知开头二字当为“兹经”,日期应该是“七月九日”,结尾二字当为“发给”,而“稞一石”释文明显有误:

根据图3可知共四字,当释读为“裸田壹石”。“裸田”是一个地理学中的常用词,指无植被覆盖的土地。另,用“石、斗、升”等表示容积的量词来修饰土地在民间也是很常见,这是用种地时消耗种子的数量来表示所拥有土地的面积,清代南方太湖地区就以石种计算田地面积[6],在更早的东汉也有以石为田产单位的例子[7]。如此释读,与后文中“耕种”一词相连才逻辑通顺。至于教师教学用书中所说证件上详细记录了农民刘运亭所获“粮食”数量,应该是误解。[8]

至于能否将土地分配证上的印章释读为“商光边区革命委员会(印)”,也有待进一步考证。

由以上分析并结合土地分配证原件可知,相对正确的释文应该是:

土地分配证

商光边区革命委员会:

兹经本会没收商城县安区 乡地主冯润亭房屋拾间、裸田壹石 斗 升,分给商光边七区二乡六村农会会员刘运亭耕种。

此证

商光边区革命委员会(印)

一千九百三十一年七月九日 发给

综合来看,教师教学用书中的释读应该值得肯定,除“裸田壹(一)石”四字外,其他释文基本正确,而史学专著中则错误明显。以上正确释读为利用这则史料奠定了基础,即商光边区土地分配证展现了边区农民刘运亭在土地革命后分得房屋及土地的基本信息,教师在进行土地革命教学时可围绕以上史料设计问题并展开探究。

本文之所以耗费时间考证,并非在于“挑错”,只是想还原史料以真实面貌,为一线教师提供相对正确的释读,以便于在教学中加以利用。此外,更是想践行史料实证素养的基本要求——“运用可信的史料努力重现历史真实的态度和方法”,[10]在教学中长期沿用一则存疑的史料显然不足以达成这一要求。只有正确释读和理解史料,才能在历史教学中培育历史学科核心素养,才能真正发挥历史教材的育人功能。

此外,本文的写作其实是探求史源的过程。陈垣先生认为,研究史著,考证史实,首先应该寻考其所依据的史料来源,以判断其根据是否可靠,引证是否正确,叙述是否周密。[11]其开创的史源学就在于帮助学子窥探治史之门径,这种方法在历史教学中同样适用。经过查阅多种著作不难发现,不仅是教师教学用书的释读有误,《商城革命史》《近代河南经济史》等史学著作的释读也有问题,其错误反而更加严重。究其原因,在于转引史料而不核查史料的原始出处,陈陈相因,最终呈现在读者面前的便是错上加错的史料。

这便给广大教师以启发,在历史教学中同样应该有核查史料原始出处的专业意识,尤其是针对这种易得的史料。张耕华教授曾指出,史料的源头指史料留存时的面貌,就中学历史教学而言,只要能核对和验证史料引用时的面貌就算达成教学目标。[12]然而,凭借当下十分发达的网络资源以及各类专业数据库,要求教师找到史料留存时的面貌似乎也不算苛求。在引用史料时“毋信人之言,人实诳汝”,历史学科专业素养对于历史教师的发展至关重要[13],诚哉斯言!

(本文在考释过程中得到北京师范大学林辉锋老师的帮助,在此特表谢意)

【注释】

[1] 教育部:《中外历史纲要(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131页。

[2][8] 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历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普通高中教科书教师教学用书·历史: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291页、第290页。

[3] 王春梅:《以诗入史涵育家国情怀》,《中学历史教学》2023年第3期,第56页。

[4] 中共商城县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商城革命史》,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20页。

[5] 黄正林、张艳、宿志刚:《近代河南经济史(下)》,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18页。

[6] 冯尔康:《清代的押租制与租佃关系的局部变化》,《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1期,第66页。

[7] 王素:《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选释》,《文物》2005年第12期,第72—73页。

[9] 中国国家博物馆编:《见证辉煌:中国共产党90年文物图集(上卷)》,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91页。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20年,第5页。

[11] 刘重来:《一门不该消失的学科——论陈垣先生创建的史源学》,《中国大学教学》2011年第1期,第50页。

[12] 张耕华:《“史料教学”三题——再对中学历史史料教学提几点建议》,《历史教学(上半月刊)》2021年第7期,第51页。

[13] 李晓风:《关于中学历史教师的历史学科专业素养》,《历史教学(上半月刊)》2017年第12期,第14页。

经典小说推荐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