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人性假设与道德教育意义

作者: 李薇 张邱悦

[摘 要] 教育是国家富强、民族兴旺的基础和动力。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重视教育的优良传统。韩非子作为我国战国时期的重要思想家,其理论中的教育思想对现代教育体系和制度也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学界现有研究大多针对韩非子的法制思想中包含的教育因素进行探讨,通过在前人之述的基础上,从韩非子的人性假设和法制思想对道德教育的促进方面入手,探寻其理论中蕴含的教育因素对于现代教育的积极影响。

[关键词] 韩非子;人性假设;道德教育

[作者简介] 李 薇(1985—),女,辽宁铁岭人,文学博士,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佛教律藏和阿毗达摩哲学研究;张邱悦(2002—),女,河北邢台人,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0级哲学专业本科生,研究方向为佛教哲学。

[中图分类号] B2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9324(2023)52-0043-04 [收稿日期] 2023-08-31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教育决定着人类的今天,也决定着人类的未来”[1],表明了教育的重要性。教育伴随人的一生,影响教育的因素包括政策法规、社会环境,以及受教育者自身的情况等。我国自古就有丰富的教育思想。韩非子作为战国时期代表性的思想家,其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现代教育要素。

韩非子(约前280—前233),战国时期韩国人,韩国公子。《史记》中记载韩非子喜好刑罚法术之类,虽师从荀子,但也受了黄老思想的影响。韩非子的思想一直被认为是法家之集大成者,以政治为主体,并且带有否认道德治国这一儒家思想的特色,因此关于他的教育思想,较少有学者进行论述。关注韩非子的教育思想的学者,多从法制思想入手,比如覃勇的《刍议韩非子法制教育思想体系架构》中直接将韩非子法制思想理解为法制教育思想,从法制教育对象的全民化、法制教育目标的基础化、法制教育方式的政治化、法制教育方法的强制化、法制教育内容的规范化和通俗化等五方面论述韩非子的法制教育思想体系。

也有学者探讨了韩非子的道德教育思想,并认为他的思想中蕴含了以法为教或以吏为师的德育观点。如朱运龙[2]的《试论韩非子的道德教育思想理论与方法》,张俊桥、解占彩[3]的《论韩非子的教育思想》,罗维明、钟丽红[4]的《韩非子教育思想探析》等。然而,笔者并不赞同韩非子思想中有道德教育思想。韩非子思想以法制为中心,其反对儒家的仁政德治,即使韩非子描绘了道德行为,但都是以严格执行法制的结果。简而言之,他强调严格执法以促使道德产生,笔者认为这不能称为道德教育。另有郭芳[5]的《论韩非子教育思想中的人性假设》中提出了韩非子思想中的人性假设为“法治人”,并认为虽然“韩非子极端强调个体发展无条件服从社会的需要是片面的,是漠视人性的。……我们的学校大多更注重说服教育而忽视了制度的规范作用,导致了有些学生有恃无恐的利己主义的无限膨胀,这对于社会发展极为不利。”此篇文章注意到了韩非子提倡制度规范的积极作用。

本文在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从韩非子关于人性假设、社会公平、“守虚”的君主三个方面入手,讨论其中蕴含的对教育产生积极影响的思想要素。

一、韩非子的人性假设与道德教育

韩非子的人性假设是其教育思想的基础或起点。一直以来,很多学者认为韩非子继承了荀子的性恶论,并将其进一步发展,最终呈现在《韩非子》中。但也有学者认为《韩非子》中并未如《荀子》中那般体系性明确言及人性的善恶论,与《荀子》相差很大,却是继承了商君的论述[6]

在论述人性时,韩非子认为人性并非后天学成,而是先天就决定的(“性命者,非所学于人也”[7]735),这一先天的人性便是趋利避害的。因为人的天性是趋利避害,唯有善于利用这一人性特点,加以严厉的法制,国家才能实现有效的治理。韩非子认为,国家必须依靠严格的法制才能得到治理,民众才会安宁,而人们喜欢的是利益,讨厌的是刑罚,因此君主应该利用这一人性特征驾驭民众,让他们尽力做事,这样便不会有什么差错。因此,治理国家要明确赏罚的界限,这是唯一的标准,而不是以君主的喜好决定,如此,民众就会尊重法制,不需要刑罚或奖赏便会努力做事[7]761-762

基于趋利避害的前提,对于人际关系,韩非子也否定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或道德伦理,简单地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描述为利益至上的行为。比如韩非子在论述重要的君臣关系时,强调臣下拼死为君主效力,以换取君主的爵禄;而君主通过赏赐爵禄来换取臣下的效忠。君臣之间并没有父子的亲缘关系,他们的行为是从计算利害得失出发[7]533。君主用算计来招募臣子为国家尽力,臣子用算计来侍奉君主,君臣的交往靠的是算计。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冲突时,臣子是不会做有害于自身而有利于国家的事情的;同样,君主也不会做对国家有害而对臣子有利的事情。臣子的本心,有害于自身就谈不上利益;君主的本心,有害于国家就谈不上亲近[7]184。韩非子反对儒家所提倡的仁君忠臣,认为只要君主赏罚没有偏私,公正不阿,臣子建立功劳会得到奖赏,即使臣子为了自身的富贵去建立功劳,也无可厚非,这就是所谓的君不仁、臣不忠,但可以成为天下之霸王[7]657

而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亦是利益的等价交换,没有所谓的伦理道德之存在。他认为人在小时候,父母抚养得比较简单,若不够重视,长大了之后就要埋怨父母;而孩子长大成人,不尽心赡养父母,父母就会怒责孩子。这种埋怨或怒责,都是因为彼此之间既互相依赖又不信任[7]408。更有父母杀害生下的女孩,因为男孩会给自己带来利益。就连父母与子女的关系都是因算计利弊而采取不同的态度,何况是那些没有亲缘关系的普通人际关系呢[7]656-657

又如,雇主与工人的关系,雇主雇用工人,提供食物并支付报酬。然而,这并不是说雇主喜欢雇工,而只是为了让工人卖力干活。同样,从工人的角度来讲,也是如此。不是因为喜爱雇主才会努力工作,仅是为了得到报酬而已。两方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7]408

韩非子还举了一些例子来说明这种利益至上的人际关系。医生吮吸别人的伤口,吸出脓血,不是因为与别人有骨肉之亲,是因为出于对利益的考虑。造车的人制造车,希望别人富贵;造棺材的人制造棺材,希望别人早去世。这些行为不是因为造车的人仁德或者造棺材的人恶毒,只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如果别人不富贵,车子就卖不掉;如果没有人去世,就没有人买棺材[7]161

总之,韩非子所表述的人性是先天的趋利避害,基于这一认识,他描绘了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这些都带有经验主义色彩。在他的叙述中,人性是片面的、单一的,且人与人之间不带有任何感情,人的行为都是从利益出发,为了利益可以表现得友善、尽职、勇敢或恶毒、罔顾伦理等,也就是韩非子承认人可以呈现出多种特质或品德,如仁义礼智信等,但呈现出这些品德的根本原因在于人追求利益的本性。另外,韩非子人性假设是为了论证法制的重要性,韩非子认为君主如果善于利用这一本性,就能很好地治理国家。而这也就要求了君主执法的严格公正,去情感化,这是法家思想的特色之一。

然而,这种人性假设往往显得功利,强调人的工具性,忽略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意义,这与现代经济学中提出的“经济人”概念有些相似,而与如今我们所倡导的道德教育背道而驰。道德教育旨在培养学生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这些因素都被韩非子所忽略。这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在面对一些“冥顽不灵”的学生时,应该采取怎样的教育方法?尽管韩非子的人性假设有其局限性,但其基于人性假设构建的法制社会却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道德教育上的实践方法,即基于人性、恪守法制规定。

《韩非子·五蠹》中有一则故事。一个不成器的孩子,父母训斥,乡人责备,教师教诲,都没有使他悔改。父母的慈爱、乡人的品行、师长的智慧,三个美好的品德都没有感化他,而最后官吏拿着官府的兵器,执行法令,抓捕坏人的时候,他感到了恐惧,才开始纠正坏行为。这个例子中,韩非子再次强调了法制的重要性,美好的品德感化不了,但是法律却可以约束他们。

我们可以将这个教育故事理解为四个层次,父母的慈爱代表了家庭教育,乡人的品行代表了成长环境的影响,这也是一种广义的教育。教师的教导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官吏的执法可以看作是法律规则层面的约束。故事中,这个孩子感到了恐惧,进而开始改变自己的品行。我们虽不提倡如此强硬的方法,但也要重视规则的力量,特别是在道德教育上,作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补充,充分利用规则约束学生,亦可在道德教育中事半功倍。

二、社会公平与教育公平

韩非子意图缔造一个遵法守道的“上下相得”的社会环境,这就要求上位者所立之法足以完善,并止恶扬善,既可以鼓励人们做好事,也可以震慑暴行[7]295-296。这不是为偏袒好人、给予好人好报的法,也不是专门为了惩戒坏人而制定的,这是为了创造一个法令明确、执法公平的社会而制定的;这个法的对象是社会中所有的人,并不是好人有好报那样的简单,而是好人不会因为此法而不为善,也不会因为此法而持有某种特权,恶人也是如此,通过严格的执法达到人人平等的一个公平环境。

而将这种思想放置在教育学中,人人平等的环境则是教育公平的前提与基础,只有在保证教育法规的制定与执行的基础上,才能保证人人都有享有合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韩非子倡导法制至上,要求社会的任何阶层都应该在法制的约束下行动。同时,国家的法制至高无上,而君主则代表着国家的法制,是国家权力的集中体现,也是保证法制公平的关键。一旦国家出现凌驾于君主之上的臣子,那么臣子不会用他们的智慧来尽忠于君主,各种官吏也不会遵纪守法地完成工作,他们会失去自己所惧怕的权威(君王与法制),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按照本性行事,趋利避害。同时,君王的权威性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保证,如果现实中做臣子的尽力工作、进献忠诚的结果是更加贫穷,父亲、儿子会遭受祸害,而作奸谋私蒙蔽君主、贿赂侍奉权臣的结果是更加尊显富有,父亲、儿子都得到恩泽的话,试问谁会放弃安全有利的道路而选择危害的道路呢[7]130

三、不带有感情倾向的君主与教师

从教育的实践主体来讲,教育公平不仅要求学生公平看待教师,还要求教师做到公平、公正。在我国中小学教育过程中,教师是教育主体,学生是客体,由此形成了以教师为中心的权力结构。一个班级里,从教师到班级干部,再到普通学生,是一个小型的“阶级”体系,或者在学生之中也会形成一种“阶级”体系,而如果“阶级”产生了,就会出现差别对待,甚至发展为欺压欺凌。随着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的增多,这是亟待解决的一个教育问题。

在我国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要求教师关爱学生,这是师德的体现,具体内容是“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8]同时,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这是对教师内在的道德要求。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笔者赞同这一内在要求,在本文中,笔者计划从《韩非子》中对君王的描述,探寻保证教师公平对待学生的方法。

《韩非子》虽是政治哲学,其中很大篇幅都是为君主而写,带有较为消极的负面色彩,但部分内容也有着积极的作用。首先,韩非子强调道是万物的本源,是对错的标准。而明君则要掌握这个本源治理国家。如果君王把握了这个道,便可以用虚静的态度对待一切,让事物以它反映的内容来确定名称,让事情自然形成。保持无成见的虚心,就能知道事物的真相;保持宁静,就能知道行动是否正确[7]34。对于教师而言,观察学生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那么教师应该如何观察学生呢?首先,要求教师不带有成见,这也正是韩非子这段话带给我们的启示,只有教师不带有成见,公平地看待每个学生,掌握学生的各方面信息及反馈,从而运用相应的教学策略,才能达到真正的有教无类,促进学生的发展。其次,韩非子强调君主不要表现出自己的爱好,一旦表现出自己的爱好,臣子就将会粉饰自己的言行,以迎合君主的喜好[7]34。如前所述,在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中,很容易形成权力不对等的局面,韩非子的这段话虽说的是君臣,但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也有启示。现实中不乏这种根据教师的喜好来行动的学生,部分教师也会喜欢这种学生,那么就很容易造成学生之间的地位不平等。所以教师应该有意识地避免显露出自己的喜好,不将自己的喜欢强加给学生,不歧视每一名学生,也不因为学生的行为表现出感情评价,充分发挥一名教育观察者的作用,保持客观性,才能减少对于学生的影响,让学生自由成长,而不是看眼色成长。但这并不是说教师完全不干涉学生的行动,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引导教育是必需的,是建立在学生没有伪装的本真状态前提下的引导,而非学生为了迎合教师创造出的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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