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实证分析的高校科研诚信建设路径探析

作者: 陈志娟 许艳华 商文浩

摘  要:科研诚信建设对于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学术声誉至关重要。针对当前高校科研诚信案件时有发生的现状,该文系统分析我国42所高校(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情况,从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及机制建设、科技伦理治理情况、科研诚信宣传教育等方面梳理总结当前高校科研诚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北京师范大学完善科研诚信治理机制的实践经验,提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校;科研诚信;实证分析;建设对策;现实问题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4)32-0001-04

Abstract: Research integrity is a prerequisite for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s well a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maintaining the academic reputation of universities and promoting academic innovation. In response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cases in universities, this article systematically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in 42 universities (the first round of first-class university construction), summarizes the main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in universities, and combines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in improving the governance mechanism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to propos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integrity in universities

Keywords: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research integrity; empirical analysis; construction countermeasure; realistic problems

基金项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项目2023年度重点课题“高校科研不端行为的合规治理策略研究”(ACAA23026);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重点难点实践研究项目“高校教师师德失范中的科研失信认定研究”(S231112)

第一作者简介:陈志娟(1988-),女,汉族,安徽淮北人,博士,助理研究员,科研院综合处副处长。研究方向为科研管理、科研诚信及科技伦理。

科研诚信又称科学诚信或者学术诚信,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将科研诚信定义为“一种负责任的研究行为,指在科研活动过程中申报、实施和评价科研项目等环节应该用诚实的、准确的、能够验证的、科学的研究方法,所呈现的研究成果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人的行为规范和准则”[1]。在我国,科研诚信被定义为“科学工作者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弄虚作假和欺骗他人,还要恪守制定的科研价值准则、科学家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2],科研诚信是科研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是推进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石,是科研工作者应遵守的基本底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2016年,教育部颁发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2022年,科技部等二十二部委联合印发了《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系列文件,逐步推动建立科学规范、激励有效、惩处有力的科研诚信制度;2024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程序,同时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高校要健全科研诚信制度体系,不断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强化学术不端问题治理,构建健康有序的学术生态。

高校作为科学研究的主力军和主阵地,肩负着科技创新、科技强国的历史重任和重要使命。科研诚信建设对于推进高校科学研究事业健康发展、维护高校学术声誉至关重要。近些年,各高校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把培养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积极推进“教育、激励、规范、监督、惩戒”一体化的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但是,近年来学术不端、科研造假、撤稿事件、“论文工厂”事件仍然呈高发态势、屡禁不止。2024年4月12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2024年查处的科研不端案件的处理决定(第一批次)进行了公布[3],并对相关涉事主体进行了处理,在给予通报批评的15家高校中,存在署名不当或擅自署名问题高达18篇,图片使用不当或图片使用混乱、买卖图片等问题高达17篇。可见,高校科研诚信建设面临重大挑战,亟需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在该背景下,本文将在实证分析42所高校(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基础上,梳理总结高校科研诚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北京师范大学完善科研诚信治理机制的实践经验,提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  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实证分析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强调,“要营造良好学术环境,弘扬学术道德和科研伦理,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明确要求。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系列文件,逐步完善科学规范的科研诚信治理体系顶层设计。高校作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亟需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切实做好科研诚信建设的守门人。

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是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是涵盖前端治理、中端调查、后端惩治的一项系统工程[4]。本文以42所高校官网的学风建设板块公布以及线上调研的科研诚信建设信息为样本,聚焦各高校是否存在相对完备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文件、科学合理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机制、全员全流程全方位的科研诚信教育机制三个方面,对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数据检索日期截至2023年12月。

(一)  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从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看,超过半数(61.9%)的高校已经制定了专门针对科研失信行为的预防和处理办法;38.1%的高校将科研失信行为的预防和处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机构章程之中,尚未制定专门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

从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发布的时间来看,以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分水岭,在《意见》明确对我国现阶段科研诚信建设做出了全新部署和要求的前提下,仅有18所高校(占比43%)根据最新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本校的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超过半数的高校(占比57%)尚未对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  科研诚信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从科研诚信管理机构的建设情况来看,9所(占比21.4%)高校的科研诚信建设职责由校学术委员会直接承担,15所高校(占比35.7%)由学术道德委员会承担,16所高校(占比38.1%)由学风建设委员会或者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承担,1所高校成立了专门负责科研诚信建设的科研诚信专门委员会,另有1所高校将科研诚信归属于学术伦理和法律范畴,由学术伦理与法律委员会管理。

从科技伦理审查机构的建设情况来看,超过半数高校(占比59.5%)按照国家关于科技伦理建设最新规定,设立了科技伦理审查机构,其中9所高校成立了覆盖涉及人体研究及实验动物研究伦理审查的科技伦理委员会,2所高校的伦理审查委员会为学术伦理委员会,14所高校按照不同伦理审查领域设立了校级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生命科学伦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仍有较大比例的高校(占比40.5%)目前尚未设立专门的科技伦理审查机构。

(三)  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情况

从科研诚信教育的组织形式来看,高校主要采取国家相关政策宣传、校内规范宣教、科研失信典型案例警戒、师生科研诚信培训及开设科研诚信必修课程等多种教育方式[5]。统计数据显示,科研诚信教育主要集中在前三种教育方式,42所高校中,14所高校(占比33.3%)开展了国家政策宣传活动,41所高校(占比97.6%)开展了校内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宣教活动,1所高校通过科研失信典型案例予以警戒。

二  高校科研诚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42所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实证分析,我们发现目前高校科研诚信建设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  科研诚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现行制度相对滞后

2018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对高校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新要求。高校作为本单位科研诚信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但数据显示42所高校中57%的高校尚未根据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对本单位的科研诚信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较之新文件要求,以往科研管理制度存在“学术不端”“科研诚信”界定不清、调查处理程序不够严谨规范、处理举措较为单一、处理种类间缺乏合理过渡等很多问题。因此,科研诚信管理制度的缺失、滞后,将直接导致高校在科研诚信工作整体部署、科研诚信宣传教育以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程序等方面缺少科学性的文件依据,严重制约高校科研诚信建设。

(二)  科研诚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科技伦理治理缺位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要前瞻研判科技发展带来的规则冲突、社会风险、伦理挑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伦理审查规则及监管框架[6]。伴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党中央和国家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中的科技伦理治理问题,要求高校建立本单位的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独立开展伦理审查。数据显示,42所高校均设置了学术委员会,下设了学术道德委员会、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等专门机构,承担科研诚信建设职责,负责调查处理科研失信行为。但是大部分高校尚未设立专门的科技伦理治理及伦理审查管理机构,相应的科技伦理治理规范也处于缺位状态。

(三)  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有所缺失,前端治理亟需加强

当前,高校科研诚信宣传教育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升,在教育方式、宣传内容等方面存在短板。数据显示,从科研诚信教育的方式内容来看,绝大多数高校的宣传教育内容局限于本单位的内部文件规范,缺少对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的有效宣传、对于科研失信典型负面案例的警示教育。此外,高校也缺乏科研项目全流程管理过程中的诚信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学生科研诚信专业课程的统筹设计以及新生入学、新教师入职等关键节点的诚信培训等。

三  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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