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 王建梁 刘海洋
摘 要 对新疆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发现新疆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促进新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提升了学生的专业能力,满足了社会对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促进了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的优势互补;同时发现新疆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存在办学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合作动力需要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前景不乐观等问题。新疆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对策建议是: 加强投入,全面提升办学条件; 明确方向,不断凸显培养优势; 注重细节,提升人才培养管理成效; 加强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关键词 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22)11-0012-05
作者简介
王建梁(1970- ),男,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喀什大学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430079);刘海洋(1996- ),女,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喀什大学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金项目“南疆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XJEDU2017RI021),主持人:王建梁
为解决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积极鼓励本科高校与办学基础好的高职示范院校,采取合作办学或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1]。在这一政策引导下,全国多地在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开展了实践探索。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新疆)以开设“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项目”为基础,在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总结出了一些好的经验。为此,本文以新疆为例,在梳理新疆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总结成效与经验,剖析不足及成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以期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参考。
一、新疆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总体情况
(一)政策背景
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重要途径和关键环节。尤其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新要求的大背景下,通过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的沟通融合成为必然和必需。2015年,新疆提出“结合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地区和国家的实际需求,统筹规划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建立以优质品牌(特色)专业为核心、不同教育层次相衔接、与全区产业结构相匹配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2]。同年,新疆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启动建立职业教育衔接融通机制,探索职本联合培养试点[3]。2016年,新疆印发《关于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
(二)主要内涵
新疆实施的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主要有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衔接“3+2”和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办学“4+0”两种模式(以下简称“3+2”模式与“4+0”模式)。
“3+2”模式的招生专业在前3年直接纳入高职招生计划,与高职同批次招生,由高职院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疆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高职招生批次按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学生在高职院校完成3年学习任务后,符合转段规定的直接升入对应合作本科院校继续学习2年,由本科院校为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文凭。对口试点的高职和本科院校联合行业企业,一体化设计五年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转段要求[4]。
“4+0”模式的招生专业安排在本科招生院校本科专业同批次投档录取,即以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在本科同批次联合招生,由本科院校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对口试点的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按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标准和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要求,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标准。原则上,学生4年制的学习时间需由本科院校指导,在对应合作高职院校完成,由本科院校颁发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文凭。
“3+2”与“4+0”两种模式虽然在招生、学制、培养方案等方面不尽相同,但都强调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联姻”,鼓励高等职业院校和行业背景突出的本科高校发挥自身优势,联合培养能满足服务新疆产业转型升级创新所需、具备扎实专业基础、掌握过硬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三)试点要求
新疆提出,“3+2”模式与“4+0”模式各试点院校要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招生计划任务表,制订相关专业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应明确培养模式、培养院系、招生专业及语种、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选拔考试方法、转段要求、学费标准、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学位授予等内容。共同制订好招生简章后,各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需报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统一发布。
(四)试点院校
2016年,新疆印发《关于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3+2”模式与“4+0”模式试点工作。通过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小组讨论推荐、厅党组审定、网站公示等环节,教育厅每年对“3+2”模式与“4+0”模式试点的院校和专业进行动态调整[5]。截至2021年,新疆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学校和专业已进行6次遴选[6][7],每年入围“3+2”模式与“4+0”模式试点的院校和专业分别见表1和表2。
二、新疆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成效
(一)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3+2”与“4+0”两种模式的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设计一体化的“3+2”模式或“4+0”模式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具有应用型人才特点的前沿性、交叉性和综合性并集理论与实践为一体的课程体系,共同制订一体化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共同开展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育评价等工作,促进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之间的无缝衔接,在推动建立结构合理、层次齐全、类型特征鲜明的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探索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增强了新疆职业教育的地方适应性。
(二)提升了学生的专业能力
通过实施“3+2”模式,高职学生完成转段考核后便可以获得进入本科院校学习的机会,有两年时间可以接触到本科层次的教学和学习资源;通过实施“4+0”模式,本科院校指导高职院校开展人才培养活动,参与该模式的学生也能接触到本科院校带来的优质教学和学习资源。通过发挥本科院校独特优势,尤其是将其专业理论培养方面的优势与高职院校专业技能培养方面的优势进行充分融合,不仅使学生进一步夯实自身专业理论基础,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学生对已有专业技能的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技术思维、批判思维、创新能力、复杂问题解决能力,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升,学生的适应工作岗位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显著增强。
(三)满足了社会对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一方面,在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大背景下,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技术技能的更迭换代不仅需要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而且对受过本科层次教育的具有更深厚理论功底的高素质人才提出了迫切要求;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职学生、专科高职院校学生继续接受本科教育的意愿愈发强烈。而无论是“3+2”模式还是“4+0”模式,皆充分探索了应用型人才培养标准体系、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资源、师资队伍等建设,确保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同时给完成学业的学生颁发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文凭,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应用型人才获取高学历层次的途径,满足了新形势下社会对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四)促进了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的优势互补
实施“3+2”模式和“4+0”模式为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之间开展有效合作搭建了桥梁。本科院校具有扎实的理论教学基础、有较强科研能力的团队以及成熟的本科层次管理体制,高职院校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基础、有从事理论教学又能胜任实践教学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以及丰富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经验。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分享各自办学经验和独特资源,就招生比例、转段考核、课程设置、教学实施、互动机制等共同开展研究和探索,共同解决在实施“3+2”模式和“4+0”模式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作发展共同体,提高各自的人才培养能力和办学水平。
三、新疆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存在的问题
(一)办学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
在硬件方面,许多高职院校由于办学经费紧张,教学设备、实习实训基地、实验室、图书馆等条件比较差,很难满足教学和学习需求;在软件方面,比较突出的是“双师型”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不高,由于待遇较低、教学条件和生活条件较差,很难吸引高水平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教师队伍中来,导致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兼职结构等出现失衡。此外,再加上学校缺乏明晰的长期发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不健全,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不完善,以及与“3+2”模式和“4+0”模式相配套的课程标准、教学治理评估标准、学分互认标准等相关的配套标准不够完善,从而为“3+2”模式和“4+0”模式的有效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二)合作动力需要进一步激发
在实施“4+0”模式试点的过程中,参与试点的高职院校负责学生4年的生活和学习,但学位证书授予、教学内容制订的主导权由参与试点的本科院校主导,学生毕业后其归属仍属于试点本科院校,因此参与试点的高职院校承担的学生培养任务量远远大于回报率,导致其积极性不断降低。在实施“3+2”模式试点的过程中,由于转段衔接不是很通畅,专业设置、学习内容、就业方向存在一定的偏差,再加上转段学生整体知识能力水平与普通本科学生相比较弱,需要参与试点的本科院校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处理,而回报寥寥无几,由此削弱了他们的积极性。同时,由于有些进入本科院校的转段学生不再按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方式培养,同普通本科生同质化,已有职业教育特色丧失,由此影响参与试点高职院校的积极性。数据显示,2021年,“4+0”模式和“3+2”模式试点总数已出现下降趋势。
(三)学生积极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一方面,少数民族学生家长对教育的期许不同,他们希望孩子早点毕业、工作养家,而非长时间待在学校学习,因此学生报考积极性不高。“3+2”模式试点的获批专业招生计划显示,汉语班的总体计划招生人数比双语班多,2020年及2021年首批转段学生名单也能体现出转段的汉族学生明显多于少数民族学生。因此,整个“3+2”模式试点的少数民族学生参与比例并不高。另一方面,“3+2”模式试点的学制为5年,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因学制上比普通高职学生甚至参加“专升本”的学生毕业都要花费更长时间,再加上学生面临着转段后的环境变化和适应问题,引起了一定程度的学习倦怠,学习热情降低,导致学生在学校的参与感相对较低。
(四)毕业生就业前景不乐观
新疆联合培养模式试点的毕业生质量参差不齐,就业情况暂不乐观。虽然针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建构了新的培育模式和课程体系,但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衔接度仍然不够,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没有凸显出课程螺旋上升的层次感、没有设置先行课为高职学生转段进入本科院校顺利衔接打好基础,不少高职学生因为基础不牢固而跟不上本科学习节奏,因此他们获得本科文凭与他们自身能力不成正比,由于新疆当地用人单位还是比较看重技术,从而导致一些企业在招聘时也会区分“3+2”“4+0”模式毕业生的本科学历文凭上是否有“专科起点”等类似字眼,这对联合培养的毕业生就业造成了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