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释放了哪些新信号
作者: 陈明 王琰 梁丽娟 王凯博 陈博 张琪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如约而至,再次聚焦“三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擘画新蓝图。
那么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有哪些新信号?又将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信号一:改革意味更浓厚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表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所以“改革”的意味最浓!就是要用“改革”这个法宝来破解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难题和挑战,从而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
改革的重点,首要就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三块地”上要进一步下功夫。
“承包地”,要抓好土地承包三十年到期,再延长三十年的试点工作,由原来的几个省试点进一步推动扩大整省试点的范围,确保承包地总体稳定顺延来实现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和完善。
“宅基地”,就是农民合法取得的住房,可以通过入股合作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但是在宅基地的改革过程中,要注意守住红线和底线。城里人下乡到农村买宅基地这个口子不能开,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个口子也不能开,这样的底线要守住。
“集体建设用地”,要进行入市改革,重点是完善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分配关系,确保建设用地的存量入市,严格控制增量,让农民在入市过程中分享财产收益。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涂圣伟: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突出“以深化农村改革来促进乡村的全面振兴”,文件里提到改革的事项比较多,归纳起来实际上还是在地、钱和人三个关键要素上。
关于“钱”,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创新乡村振兴的投融资机制”,目的就是要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然后引导、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入乡村振兴的各个领域。
关于“人”,我认为涉及的主要是两类人,第一类就是愿意留在农村、建设农村的这部分群体,我们要完善相应的培育和发展机制,让他们在农村广阔天地里各展其能、各显身手。还有一类就是农业转移人口,所以这次文件提到要切实解决他们最为关注的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问题,让他们尽快在城市落下来,融入到城市中。
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人、地、钱方面各有自己的改革任务,只有形成协同效应,才能充分保障我们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行稳致远。

信号二: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把“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安全稳定供给”摆在国家安全的首位,这是一个重要信号。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还有个特点,它对这一段用的篇幅最长,大概占了三分之一的篇幅,讲了九个方面,这就为巩固和发展粮食安全政策体系作出系统部署和安排。
九个方面里,首要就是“单产提升”!今年提出要持续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主要关注的点:
第一是“面积扩大”,由过去的千亩方、万亩方,现在要向整乡整县的大面积来推进;
第二是要“注重全环节”,推进单产提升行动,科学安排耕、种、收、防、管全流程,来实现整体上的提升;
第三是要做到“四良”的结合,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四良”结合来推动大面积单产提升;
第四就是要注重培育新主体和带动小农户相结合,把新经营主体作为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的重要主体来进行培育。
信号三: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五年,也是过渡期的最后一年,是收官年。所以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聚焦“过渡期即将结束”的重要节点,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了系统部署。要加强监测,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和致贫;要推进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的分层分类帮扶;要谋划好过渡期后,政策怎么去有效衔接。总的来说,就是要“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个底线任务。
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林万龙: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其中一个最基础的工作是要守住“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底线。“三保障”就是义务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和住房安全保障。同时,还应该加大产业就业的帮扶力度,千方百计来提高脱贫地区脱贫群众的收入水平。还要特别注意易地搬迁的搬迁户,他们的后续扶持政策一定要落到实处,要让大家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最后一个非常重要,就是要加强对帮扶资产的有效管理,让我们在脱贫攻坚期和过渡期所形成的大量帮扶资产,能够有效地、持续地发挥作用,为我们转入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支撑。

信号四:首提“农业新质生产力”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内涵是比较丰富的,包括现在的生物育种技术、无人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数字技术等,这些应用能够有效改变农业生产发展的状况,对我们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把握住这次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机遇,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要抓好顶层设计,从制度层面、政策层面来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来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同时,要构建农业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打造我们的自主创新平台,利用这些平台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为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
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林万龙:中国式现代化一个重要的特征是人口众多的现代化。怎么确保中国的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供给?在这个方面需要大幅度提高我们的农业生产力,因此,现代前沿科技的应用,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建设成“农业强国”。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涂圣伟:我们讲新质生产力,首先是科技创新,颠覆性技术的推动,还有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的转型升级,所以我们看到数字技术在农业领域、乡村领域的应用,它不仅带来了传统生产模式的改变,还带来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就是城乡居民需求端的反向驱动,从而推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信号五:城乡融合背景下的“乡村全面振兴”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金文成: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提出要“发展县域富民产业”,为什么这次特别强调了县域,就是因为我们国家的城乡融合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县域成为我们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一个主战场,是推进城乡融合的一个载体和切入点。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所以“改革”的意味最浓!就是要用“改革”这个法宝来破解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难题和挑战,从而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
中国农业大学副校长林万龙:我们讲乡村全面振兴的时候,一定要清楚这是“城乡融合背景下的乡村全面振兴”。所以当我们讲到富民产业时,一定要从县域范围内来考虑乡村产业的发展。它的产业链、它的产业基础设施不仅仅限于乡村,它一定是在县域内来统筹发展,所以县域富民产业的发展,在我看来实际上就是为了促进乡村产业的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涂圣伟: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是农村经济和城市经济一个很好的结合点,只有大力发展这些优势比较突出、就业容量大、带动效益比较突出的县域富民产业,才能增强我们县域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从而推动城乡的融合发展。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吹响了乡村全面振兴的号角。让我们共同期待,在政策的指引下,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的美好图景早日实现!

今年一号文件这些细节变化值得关注
对于今年一号文件中值得关注的一些细节变化,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明做了解读。
陈明表示,今年一号文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并非直接对改革事项进行部署,而是以改革创新为牵引部署工作。文件提出的改革事项中,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土地制度改革。文件中关于土地制度改革的部署并不是局限在某个具体条目中,而是涉及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等多个方面。
理解中央关于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最新精神,需要将不同板块的内容作一集中阐述。
小细节一:不得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
文件要求,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村庄规划看似微末,但作为规划的最后一级,其实是国土空间规划在乡村落地的关键环节。而且,村庄规划是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必需的前置环节,地位十分重要。
很长一段时间中,绝大部分村庄是没有专门规划的。以“多规合一”为重点的规划管理体制改革之后,村庄规划才逐渐提上了政策日程。但在过去几年的实践中,村庄规划编制暴露出不少问题。其中最明显的就是部分地区盲目要求村庄规划全覆盖。
其实,对相当一批正在快速收缩的空心村和小规模村庄来说,编制规划并没有实际意义,纯粹是在浪费资源。因此,文件提出不得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对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引导或出台通则式管理规定,这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举措。
在这一部分中,文件还强调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开展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这个政策针对的问题是,部分地区各种土地类型的布局不是很合理,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分散,有的甚至划定在了丘陵山地陡坡上。通过县域统筹,可以在耕地总量不减少的情况下,对土地空间布局作一些微调和改进。同时,这项政策也能够与此前提出的耕地“大占补”政策(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相互衔接。

小细节二:确保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
党的十九大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此后几年中,有关部门组织部分地区开展了“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强调要有序推进这项工作。
从各地试点情况来看,农民土地利益诉求十分复杂。一是“二轮”承包时未获得承包地的农户中相当一部分提出了承包土地的诉求;二是部分在村农户要求举家进城落户的农户将承包地无偿交还村集体;三是家庭中有新增人口的农户提出要给新增人口分配承包地。对于这些问题,各地在试点中掌握的政策尺度松紧不一,比较混乱。
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各地对政策的不同理解有着很大关系。此前政策表述中围绕土地“二轮”延包工作,主要强调的是“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关系概念解释的空间很大,可以理解为农户具体的承包地,也可以宽泛理解为农户与集体之间的承包关系,但未必具体到某块承包地。这个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较大规模的土地调整诉求,从而影响农村长期稳定。
2019年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已经强调“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但很多地方在试点中理解和认识不够,仍然存在较大范围调整承包地的现象。对此,今年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
一字之差,关乎深远。将“承包关系”具体到“承包地”,在“保持稳定”前面加上“总体顺延”这个限定性条件,可以说是为延包工作明确定调。此后工作中,如果再有哪个地方借助政策表述的模糊空间动辄调整重分承包地,那恐怕就有“明知故犯”的意思了。
小细节三:优化乡村国土资源布局,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文件强调,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一表述专门为宅基地使用划定了负面清单,这在过去高位阶文件中是比较少见的。
划定负面清单,其实也就意味着存在这种现象或者苗头。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确实存在此类情况。
通过政策严令禁止,当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刹住一些此类风潮,但在政策落实中更重要的是对已经发生的现象如何处理。这就十分考验广大基层干部的政治智慧了。

文件还提出要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新问题。所谓新增耕地,是指过去多年广大农民通过开荒垦造增加的耕地,主要集中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这北方五省(区)。
这些耕地是逐步形成的,有的已经耕种了很多年,但一直未被纳入调查统计。随着调查精度的提升,国土“三调”使得这些土地都反映到了数字和纸面上。
对国家来说,耕地保有量提升当然是一件好事,但必须注意的是,新增耕地的形成是一个历史过程,这部分耕地的土地来源、权属情况、承包关系、耕种状况都比较复杂,如果在管理和利用中不加甄别、盲目行动,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次生问题。贯彻落实文件强调的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需要一个周延的方案和长期的协商过程去实现。
总体而言,通过今年一号文件中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这些“细节”变化,可见改革的温度、深度、颗粒度。当大的框架定下来之后,随着改革渐次向纵深推进拓展,这样的政策风格将会成为一种“新常态”。
◎ 来源|综合央视新闻、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