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家校社协同育人困境的“教联体”行动新思路

作者: 郭德侠 杨依依 崔艳

【摘 要】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本质在于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的共同努力,形成紧密的育人合力,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然而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实践过程中,面临育人责任边界不明晰、育人资源不易聚合、育人能力参差不齐问题。“教联体”为解决家校社协同育人困境提供了指引路径。本文提出了政府统筹、目标引领、角色定位、多方联动、评估保障的“教联体”行动新思路,为解决家校社协同育人困境,提高协同育人效率提供了可能。

【关键词】家校社协同育人困境 “教联体” 行动新思路

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教联体”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学校为圆心、以区域为主体、以资源为纽带,促进家校社有效协同的一种工作方式。要推动各地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确保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1]。其为新时代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提供了明确方向与根本遵循。本文在这一总体框架下,基于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困境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行动新思路,为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一、家校社协同育人困境

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够整合多方资源和力量,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构建一个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教育生态环境。然而,其在实践过程中面临一些困境,主要包括育人责任边界不明晰、育人资源不易聚合、育人能力参差不齐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运行效率低下,削弱了协同育人的效果。

1. 育人责任边界不明晰

在家校社协同育人过程中,会出现主体关系失衡,表现为主体的缺位、主体的越位或一方占据主宰,压抑了其他主体作用的发挥[2]。首先,学校场域主体育人角色的偏离。学校教育存在两种偏离现象:一是学校基于自身专业性和政策力量,使家庭和社会不自主地成为学校的辅助者,学校也容易将自身的主导力量放大,忽视家庭和社会的合作需求和主体作用;二是教师在教育实践中有时会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教育责任转嫁给家长,不仅加重了家长的负担,还削弱了家庭教育的主动性,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其次,家庭场域主体育人角色的缺位。家庭教育出现了两种极端的缺位现象:一是家庭教育“边缘化”,即父母过分依赖学校教育,把孩子的教育完全交由学校负责;二是家庭教育“学校化”,即家庭教育完全围绕学校的知识学习,家庭的教育功能在作为“专门教育”的学校及其“教育认可”制度的动力机制下逐渐向学校教育作出让渡[3]。最后,社会场域主体育人角色的边缘化。每个社区基本都有青少年学校、家长学校,但作用不大,很多都是形式性的。社区基本上是游离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之外的,参与度不够[4],从而导致社会普惠性、公益性、高质量的公共资源利用率不足,使社会场域主体育人最终呈现“隐性在场”[5]。

2. 育人资源不易聚合

当前教育领域中,家校社教育资源更多呈现出条块分割现象,存在学校资源仅局限于学校内部,家长、社区资源未充分挖掘和社会资源推动力不足的困境。从学校教育角度看,教师作为教育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在传统教育理念主导下承担的工作较为单一,精力较为集中,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容易被视为额外负担。从家庭教育角度看,各方面条件的差异决定了家长参与教育的目标和行动存在差异,一些受教育程度较低、无法有效照顾家庭的家长往往很难参与到协同教育中。从社会教育角度看,社区自认为涉及的事务繁杂,没有足够的精力去关心教育方面的事情。同时,社区资源存在匹配度与针对性不强、多数教育资源使用率不高、不能与学校教育同频更新等问题,导致其难以在学校的教育活动中发挥社区主体作用。

3. 育人能力参差不齐

家校社三方能力上的不平衡,导致了在育人目标的一致性、育人活动的连贯性以及育人效果的协同性上难以达到理想状态,影响了整体育人质量的提升。首先,学校作为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体中的关键主体,有些学校在协同管理工作方面缺乏经验,对于三方的联结没有很好地发挥纽带作用,没有建立与家委会、社会稳定的对话制度[6],使得在协同育人实践过程中容易流于形式,仅仅停留在简单的信息传递和问题解决上。其次,实际生活中虽然教师接受专业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指导的比例在不断上升,但是在如何有效地开展家校社合作、提高家校社沟通能力、统筹各类育人资源等方面,仍然缺少知识和技能提升路径[7]。再次,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比率偏低。现有的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化、系统化程度并未得到保障,并且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的方式单一且形式化,培训的内容也无法将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父母与不同职业的父母进行区别,缺乏针对性和区分度。最后,社会教育存在教育服务供给碎片化,服务内容、项目不能满足父母和学生的需要,服务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社区(村)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覆盖率尚未达标[8]。

二、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行动新思路

《方案》明确提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是以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目标,以家庭、学校和社会为主体,通过有机整合三方责任、资源、空间的方式促进优势互补,构建起紧密相连、协同运作的教育联合体。基于目前我国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困境,本文构建了政府统筹、目标引领、角色定位、多方联动、评估保障的“教联体”行动新思路,为解决家校社协同育人困境、提高家校社协同育人效率提供了可能。

1. 政府统筹:构建良好的协同育人新生态,完善顶层设计

《方案》提出,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家校社协同育人工作的统筹领导,指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调动各类社会育人资源。一是要完善制度与机制建设。通过成立协同育人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建立健全各个部门之间的决策管理、信息交流、干预补偿以及激励等机制,保证家校社在教育合作中顺利开展各类教育项目。二是要提供技术支持。建立“教联体”综合性数字平台,将教育资源、家庭教育指导和社区服务进行集成,共建共享家庭教育和社会实践资源库,为学校和家庭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功能。三是要引导教育理念。重视对家校社协同育人理念进行引导,防止家校社协同教育实践中出现教育理念偏离、教育性质异化、教育功能失调等问题。

2. 目标引领:倡导情感式的协同育人导向,形成合作共识

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应倡导以情感认同为核心的共识。从协同育人的情感感知提升到情感认同,基于情感认同充分发挥三方主体的教育合力,进一步驱动和加强家校社三方协同育人的效果,注重主体情感的育人活动[9]。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合作生态应该是和谐统一的。家长需要意识到学校、社会等公共力量的介入,是为了服务家庭成员的发展,是为了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因而,家长能够在观念上融合三种教育形态,在言行举止间表现出对学校以及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从而将其转变为孩子学习的积极态度,帮助孩子进一步认同学校开展的教育活动与内容。学校和社会也要以感情作为中心点,在对家庭有深刻了解的基础上,从逐步介入的阶段性走访转变为持续性的按需涉入,从简单的信息和建议介入转变为深入的情感和支持介入,从协助家长解决家庭教育中的问题到支持家庭系统发展等逐步融入家庭[10]。

3. 角色定位:建立稳固的分工合作机制,明晰责任边界

协同育人需要以分工负责为基础,家庭、学校、社会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并发挥不同的作用,在明确三方平等且独立地位的基础上界定各方基本责任边界至关重要,如此才能各就其位、各尽其力、各负其责。

首先,明确学校在协同育人中的主导与协调作用。“教联体”强调学校应发挥主导作用和专业指导优势。学校作为一种具有理论自觉的制度化、系统化的教育组织,在家校社相互关系的建立中自觉地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学校不可能包揽其他责任主体的应有责任[11],要明确自身的职责边界,在合作过程中要避免挤压或取代其他社会主体的教育功能。其次,明确家庭在协同育人中的监督与支持作用。“教联体”强调家长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家庭作为影响学生价值观及未来期望的重要主体,家长的参与合作能够极大地帮助塑造学生的良好品行[12]。同时,家长应自觉接受学校或社会组织的专业培训,增强教育干预意识与协助规划能力。最后,明确社会在协同育人中的开拓与补充作用。社会教育的责任主要在于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学校与家庭之外的教育资源,社区图书馆、科技馆、天文馆、体育馆等公共场地设施应充分发挥其资源优势,免费或低成本地向学校、家庭开放,为学生的学习、实践活动提供更为广阔的场地和丰富的资源[13]。

4. 多方联动:建立规范的协同育人沟通机制,发挥主体作用

我国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机制较为松散,合作的随意性较大,这导致协同育人缺乏系统性和深度[14]。基于此,家校社协同育人在目标制定、方案设计、协作方法和过程的运作中,需要建立一个标准化、常态化的协作育人沟通机制,以摆脱家校社协作的形式化、低效化、救急式困境。

在家校协作方面,建立正式和非正式的双向沟通渠道。建立家委会、校委会以及家长学校等组织机构,以作为家校社合作的正式沟通渠道,突出合作的计划性和策略性。同时,依托家校社共育网络平台,将其作为家校社合作的非正式沟通渠道,突出合作的常态性。在社会共育方面,家庭、学校本着开放合作的心态,积极寻求与社会的有效联系。学校应积极与社区志愿者、企业、非营利组织和文化机构合作,通过职业培训、游学等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多成长机会。同时,学校的教室、实验室、体育场地等教育资源在满足学校教学需求之余,可在特定时间向家庭和社区开放。此外,也可基于相似的地域背景和文化纽带建立联盟,吸纳技术行业、媒体组织等成员介入,基于学校推动“线上+线下”模式,鼓励家庭和社区的多层次参与,避免单向、低效的浅层沟通[15]。

5. 评估保障:建立常态化的评估机制,提高协同质量

科学的评估体系能够为家庭、学校和社会提供明确的方向与依据,确保协同育人目标的有效达成。一是构建科学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指标体系。面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的评估体系包含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二是政府应在法规和政策层面提供有力的评估支持,鼓励并保障家校社协同育人模式的推广与实施。相关部门间应建立协同联动机制,链接专业人员参与诊断评估及解决方案制定等指导服务环节[16]。三是基于线上平台开展评估,建立全国性的反馈网络。建立全国性的线上评估平台,学校和社区能够及时得到关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课后服务的满意度以及相关意见的反馈信息,同时,学校和社区还能够通过评估平台,将家校社合作的过程和相关的评价结果实时地展示出来,利用评估手段确保家校社协同走向科学化、常态化[1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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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国家重大课题“‘双减’背景下基础教育生态系统重构机制研究”(课题编号:VHA220005)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系:1.北京科技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教授;2.北京科技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硕士研究生;3.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经济师)

责任编辑: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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