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是一把双刃剑
作者: 闫红唐朝诗人崔信明,有名句“枫落吴江冷”,余秋雨赞叹道:“寥寥五个字,把肃杀晚秋的浸肤冷丽,写得无可匹敌,实在高妙得让人嫉恨。”但这位诗人除了这个孤句,只有一首诗留下来,其他作品,据说都被某粉丝扔江里去了。
《旧唐书》里说,崔信明有天在江上遇见一位粉丝,粉丝说,我听说过您那句“枫落吴江冷”,不知道您还有什么作品。崔信明见有粉丝来致意,心中大快,就把自己百余首作品拿给他看。粉丝一一翻看完毕,冷笑一声“所见不如所闻”,“啪”就把诗集给扔到江里去了。
且不急着谴责粉丝,只说这位崔先生,竟然都没掰扯两句,就此被粉丝伤透了心,金盆洗手了。
粉丝有时比“黑子”更可怕,当粉丝无限敬仰、无比热情地对你挥动着荧光棒,但凡常人,都会视为命运派发的福利,轻飘飘的,不那么设防了。这种情况下,粉丝若想伤你,便如打入内部的特洛伊木马,会杀得你措手不及。
这不是作者的错,也不是粉丝的错。生活的多样性,注定人与人只能在某个层面上相互理解,张爱玲和她的超级粉丝亦舒也曾有这么一番经历。

1976年,宋淇在写给张爱玲的信中,写道:“另附阿妹一文,大骂其胡兰成,此人即‘亦舒’,宁波人,心中有话即说。”
真是“有话即说”,亦舒的这篇文章,题目就很泼辣,叫作《胡兰成的下作》,文中更是为张爱玲打抱不平。张爱玲看了,别管是否全盘赞成亦舒,先喊了一声“真痛快”!
这时候,她们是同一阵营里的。按照常理,一个阵营里的人,应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时刻保持同一口径,可是,这种情形,只是发生在俗人堆里。爱玲不俗,她的粉丝亦舒也不俗。“我爱偶像,我更爱真理”,亦舒没有这样说,却这样做了。两年后,还是亦舒,同样快言快语地大批张爱玲的新作《相见欢》:
“整篇小说约两万许字,都是中年妇女的对白,一点故事性都没有,小说总得有个骨干,不比散文,一开始琐碎到底,很难读完两万字……张爱玲的作品无疑可以点缀生活,如一对罕见的白底蓝花古瓶,可是现在原主人忽然又大量生产起来——该怎么办?如把它当古玩,明明已大大贬了值;当新货,它偏偏又过了时……”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这话说得残忍,似乎人家曾经美过,曾经英雄过,就负有维护大众感觉的义务,要么死掉,要么就再不出来见人。亦舒对一个作家做此要求更属无理。
张爱玲也说,读者不希望作家改变风格,只想看一向喜欢的,他们以前喜欢的,大都期望可以再次读到,比如某某作家那样,但我学不到。即使在最落魄的日子里,张爱玲依然有一种自信,相信自己的文字可以不朽,而不仅仅局限于“最棒的言情作家”之列。爽文是爽文,巨作是巨作,巨作有时恰恰要跟读者的阅读期待对着干。
《相见欢》就是一部对着干的作品。即使不算一部成熟、成功的作品,起码是张爱玲的一次试验。但像亦舒这样的读者,是容不得偶像试错的。所以,亦舒与张爱玲,只能在《倾城之恋》里有交集,之后她们便分道扬镳。
相对于亦舒的快言快语,张爱玲态度暧昧,她不满地说,亦舒和水晶都恨不得她快点儿死掉,免得破坏形象,但同时又极其理性地说:“这些人是我的一点老本,也是个包袱,只好背着。”
水晶又是怎么回事呢?和亦舒一样,是另外一个让张爱玲无语但是无法切割的粉丝。水晶明确表示不喜欢《红玫瑰与白玫瑰》的结尾,读起来不痛快。张爱玲明知道自己跟他们是两路人,却也不打算拉黑他,因为他对她有用。
水晶比张爱玲小15岁,1970年张爱玲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工作时,水晶正好也在此地进修。他打听到她的住处,去按门铃。张爱玲在传话器里把他拒绝了。他不甘心,又打了很多电话,张爱玲还是拒绝。
但是到了第二年6月,张爱玲主动写信给水晶,约他周末见面。他们从晚上7点半开始,足足谈了7个小时。全程张爱玲喝了好几杯咖啡,可谓倾心吐胆,无所不至,给水晶留下的印象是“活泼和笑语晏晏”。张爱玲不是说她喜欢听人家说胜过自己说吗?她为什么对这个初次见面的来访者敞开心扉,呈现出令人吃惊的另一面呢?研究者都分析说跟她当时在学校里遇挫有关,她想找个人讲述自己的文学观点,选择水晶做她的听众,可能就因为他是离她比较近,又是对她很热诚的一个人吧。那么水晶是不是张爱玲的知己呢?似乎并不是。张爱玲后来给宋淇的信里称水晶是她“所有认识的最多疑的人”,又说“水晶的《色,戒》书评看得我龇牙咧嘴,真是宁可没有”。但她还是没有和水晶切断关系。因为水晶虽然不靠谱,但靠谱的人,除非像宋淇这样的挚友,否则不大可能成天到处吆喝帮她保持热度,张爱玲需要热度。
这里可以看出张爱玲世故圆滑的一面,然而并不让人反感。因为她的世故圆滑,是想得到一个更好的写作环境,不得不做自己讨厌的事。所以无论如何她不能和粉丝翻脸,虽然粉丝喜欢的,可能正是她所厌恶的。但他们是她的包袱,也是她的老本。既然吃肉,就不能怕挨打,张爱玲始终有这么一种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