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与反制裁:中国不缺自信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方向明)
去年的最后一天,美国要求中国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后期限到期,中美双方亮出最后一张底牌:彼此互相制裁,硬碰硬。
12月29日,美国贸易代表署官员公开宣称:“如果中国在48小时内不作出重大让步,美国将对中国进行贸易制裁。”这无疑具有最后通谍的意味。
面对咄咄逼人的美国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针锋相对:美国以制裁相威胁,是中国完全不能接受的。
美国人声称的“最后期限”一到,他们立刻挥舞起制裁大棒,对中国出口美国的电子、玩具、鞋、箱包、发电机、自行车、手表等价值28亿美元的产品实施贸易报复。美报透露:中国将为此损失约10亿美元。
当天,中国对外经贸部迅速作出反应,对美国的贸易制裁进行反报复。在反报复清单中,除了对美国的一些产品暂停进口或加重关税外,还中止了一些双方正在洽谈的项目,同时暂停受理一些美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这表明,中国的反报复措施不仅针对美国产品,而且涉及美国企业在华的长远利益。
美国声称对中国实施贸易报复始于1994年6月。当时,美国指责中国大量存在翻版盗录活动,使美国企业每年损失逾8亿美元,所以准备动用超级301条款对中国进行制裁,并且给中国规定了最后期限:1994年12月31日。
事实上,1994年初以来,中国打击非法盗版的行动便一次紧接一次。仅广东省就在一天之内出动3000多人,查缴盗版CD十几万张。在中国政府雷厉风行的一系列努力下,盗版浪潮的蔓延之势已得到有效遏制。
然而,美国不但不理解中国持续的努力,而且提出了近乎霸道的要求:中方必须关闭一些制造CD或软件的企业,而这些企业的名单又由他们来认定;此外,还要求中方放弃对音像制品及计算机软盘的进口限制,据他们认为中国消费者购买盗版制品是因为买不到正品。
显然,中国不可能接受如此无理的条件。中美商界人士早已指出,贸易上报复与反报复的结果最终是两败俱伤。就程度而言,中国的反报复比美国的报复更强烈。
目前,美国汽车商在与中国进行大型汽车合资项目的谈判,在德国与法国捷足先登之后,美国人与日本人已追悔莫及。而根据中国的反报复清单,一旦暂停与美国公司谈判,只能是日本人乘虚而入。不仅如此,中国的金融市场是一个正待发展的领域,1994年以来,外国投资公司无不想抢占一席之地。而中国此次对美国投资公司在华设置分支机构亮起红灯。此外,美国音像制品被暂时拒之门外;美国化学与药品制造商进军中国也将道路狭窄;美国产的游戏机、烟酒、化妆品等还要加征100%关税!
所幸的是,中美双方宣布制裁清单并不等于马上付诸行动。据可靠消息,双方的制裁最早也得今年1月31日以后才执行。这意味着,双方还可能有最后的机会通过谈判化解危机。
在过去几年中,从布什政府到克林顿政府不止一次宣称对中国制裁,而且,自1989年公布超级301条款以来,美国虽屡屡宣称要对一些国家使用,但至今也未真正对哪个国家动手。说穿了,美国采取制裁不是目的,而是达到目的的一种手段。
双方能否最终达成谅解,关键在于美方正视认识上的偏差:中国在保护知识产权的立法方面,几年走完了西方数十年乃至上百年的历程。在去年的八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上,已审议《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决定》,拟将对盗版行为除了经济处罚外,还要处于5年以下徒刑。另外,国务院拟在近期内实施《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这一切均显示出中国的不懈努力。
中国人不止一次表示,在国际贸易之间有一套秩序,中国希望加入这套秩序,并准备为此履行自己的责任。中国对此是有充分自信的。 经济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