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车原则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老邢)
我曾有一辆破车,牌子不坏,只是车有点老,1980年的VOLVO,四处漏风不说,椅子上的毛皮全磨损,坐在上面跟坐在一个坑里一样,窗户关不上,所幸当时在沙漠里生活,空气又燥又热。机械也没有问题,居然开到一百多公里。
破车的好处是没有成本,别人送的,一年再上个60来美元的强制三者保险,就再也没什么花销了。不好的地方也是太便宜,要是卖,300美元就不错了。麻烦来了,换一次机油20美元,换还是不换?一个车胎,便宜的也要50美元,前胎早已经慢撒气,修还是不修?要知道,一台廉价的机器,很可能成为吞钱的无底洞。一个星期我便要到附近的一加油站,免费打一次气,不胜其烦。更大的麻烦还在后面,有一次警察追上了我,开了一张69美元的罚单。老天,这个价钱,我可以足足加上4箱油,跑到洛杉矶去了。最后,跑了两次法庭,向法官陈述,说不知道车灯是不亮的,才得以赦免。向法官保证修好车灯。修车灯不是难事,灯外罩早就掉了,大不了换个灯泡,外罩处贴块透明胶布权做玻璃。只是不知道这个办法是否符合规范,开出的时候提心吊胆,就怕遇到警察,忐忑中把车送给了一个墨西哥裔同学,分文未取。那家伙想法和我不一样,从来不用信用卡,干什么都是“pure cash”,居然加了机油、换了轮胎,欢天喜地地过户去了。
回国后咱有了钱,就买了辆新车,小QQ。新车的好处是有保修,另外至少车灯是亮的,椅子面绷得紧紧的。等开上车才发现其实不然,车灯是易碎品,只保修几千公里。第一次坏的时候还保修,第二次便不保了。前灯不亮,便开了侧灯,免得别人看不见自己。再后来,前灯侧灯都不亮了,气得用脚踢,居然踢亮了。接着是自动车窗摇不下来,先是一侧,接着是另一侧的两个先后下不来。亏得是冬天不用通风,于是发愁夏天会被清蒸。空调里的制冷剂早就漏没了,秉承破车原则,我是不肯花200块钱加制冷剂的。两年中车价降了两万,40%了,一年贬值一万,假若一年损耗再有一万,这辆车也就值一万了。养路费1320元,能抵一条人命的保险还没处上,抵不上的还要3000元,买还是不买?修车窗880元,修还是不修?秉承破车原则,当然是不修。
被人刮了,堵了满路的车,也从来不吵,转身走人。如此平安无事。终于有一天,不是人刮蹭我,而是我刮蹭了别人,开红Polo的MM蹲在后保险杠旁边,摸啊,看啊,摸呀,看呀……估计对她老公也没这么耐心地呵护过。路上堵得一塌糊涂,这个MM的执著劲真让我感动。又想把破车送人了,不过最后是一个符合国情的行动:把车牌子卸下来,停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