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艾滋感染事件的“血之疑”
作者:李菁(文 / 李菁)
对宋岩来说,原本安宁幸福的生活,是被三年前一场不起眼的手术全部颠覆的。“以前总感觉艾滋病距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现在突然发现,它就那么近,那么可怕!”
2002年8月,宋岩决定带先天患腭裂的独生子小建到北京某医院接受手术。小建1996年出生,聪明伶俐,但没多久,夫妻俩发现他某些音发音不清,后确诊为“腭裂”。宋岩解释,“腭裂”与“唇裂”不同,对孩子的影响主要是语言功能方面而非外形,“因为鼻腔和口腔是开放的,有的音他发不出来”。宋岩说,他们家族几代都是读书人,不希望因为这点小缺陷影响独生儿子的未来,“我们之前也咨询过很多学医的朋友,他们说手术很简单,像割双眼皮一样”。但因为这个手术要接受全身麻醉,属中型手术,于是爱子心切的宋岩夫妇还是决定从郑州到北京这家权威医院接受治疗。
这家医院的医疗水平还是让宋岩感觉不虚此行。“腭裂手术的护理比较有难度,我在其他一些地方看到,不少孩子舌头上穿着绳子,家长牵着绳子,因为怕舌头往里咽堵住喉咙。”让宋岩略感欣慰的是,小建并没有遭受类似“磨难”,7天后便顺利出院。半年后接受复查,小建的语音矫正也如宋岩期望的那样顺利。
但转年,小建身上出现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症状:皮肤上有红点,口腔出现白色的口疮,入秋时咳嗽得特别厉害,并且呼吸急促、心跳加快,宋岩带小建到省里的几家医院做检查,“几乎每个医生、护士见到孩子的第一眼都问:‘这孩子是否输过血?’”宋岩心里渐渐不安起来。
“我们以为孩子终于走过了他人生最艰难的一步,没想到,更黑暗的还在后头。”2003年10月底,小建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接受检查时,被怀疑为感染艾滋病。几天后,宋岩夫妇与小建同时在郑州另一家医院做了检查,结论是:父母HIV呈阴性,而小建HIV呈阳性,并且已到了晚期。
而此时的小建,已经极度虚弱,瘦得不成样子,并且时常喘不上气来、陷入昏迷,到了后期,小建已完全丧失了自主呼吸的能力。宋岩说,小建的肺就像“破棉絮一样”,已经不会像正常人那样用胸腔呼吸,需要家人每天用手拍着帮他呼吸。
“对我们来说,天完全塌下来了。”这个灾难对宋岩一家来说,足以构成毁灭性的打击——小建仅一年有余的学校生涯就此中止,虽然他在这短短一年小学生活中成绩“数一数二”,给老师留下足够完美的印象。宋岩夫妇对儿子未来人生的种种美好设想也全部变成一种奢望,“生存”成为他们对儿子最现实的期望。为此,宋岩的妻子辞去了工作,每天24小时照顾小建,“他即使打个喷嚏,全家人都得紧张半天。”全家人已经为小建花了近9万元。以后的路将会怎样,宋岩从来不敢多想。“我有时想,多亏我父母去世得早,要是他们活着经历这件事,那家里还不知道乱成什么样子。”宋岩苦笑着说。
从最初的震惊与悲痛中恢复过来后,宋岩开始了对这起感染事件责任链的寻找。
在宋岩记忆中,小建只有一次接触外来血液的机会——手术前,小建的血小板只有两万左右,远远低于正常水平,医院建议术前为小建输入血小板。但在输入过程中,小建出现了过敏反应,最终只输了100毫升。
在宋岩看来,更重要的线索在于,小建在输血前的一份血液检查报告。“我当时并不清楚医院做了这项检查,是后来出院时看收费单据时才知道的,它包括检查患者是否患有甲肝、乙肝、梅毒和艾滋等。”宋岩说,这属于国家强制性检查,目的是万一发生纠纷时,要划清责任。而小建在输血前的这项检查清楚地表明:他的HIV呈阴性。据此,宋岩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与小建感染HIV病毒之间,是无可置疑的因果关系。
2003年12月24日,宋岩以小建的名义向北京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北京某医院赔偿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86万余元。
由该医院提交的答辩状认为,医院对小建的“诊断正确”、“手术及治疗无误”;在为小建输血和手术中,所有操作均符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规章。至于为小建输入的100毫升血小板,“系北京市××血液中心提供”,因而应由该血液中心“对其所发出血液的质量负责”。而医院本身对小建感染艾滋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据此,宋家又申请将北京市××血液中心追加为第二被告,赔偿金额也调整为234万,“我们最初提出赔偿的标准,是从孩子的抢救费用出发的;现在孩子已经出院,考虑到他终身的治疗费,我们才作出了调整。”小建的母亲解释。
尽管做好了种种准备,但诉讼的艰难程度还是超出了宋岩的想象。
2005年3月24日,海淀法院以“保护献血者隐私”为由,对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而宋岩认为,法院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并不能成立。此前,他专门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开开庭未果。海淀法院委托海淀区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为“本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
2005年4月19日,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北京某医院在诊疗护理、消毒方面不存在过错,供血机构的血液来源合法,供血行为本身不存在过错等6项理由,一审驳回了小建索赔234万元医疗费的诉讼请求。考虑到小建家庭的实际情况,此案鉴定费3000元由医院承担,检测费530元由供血机构承担,而法院也免收宋家两万多元的案件受理费。
“从这个案件本身来看,它的确构不成医疗事故,但我们认为,最大的焦点在于究竟谁为小建提供了血液。”于是,在一审被驳回后,宋家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5年7月26日,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进行二审公开审理,庭审焦点在于小建所使用的血小板是否安全,对责任链的追问也直指某血液中心。
在庭审中,血液中心提供了一位叫王某某的血清样本,以证明小建的血液是由王某某提供的,而由法院委托北京市某医疗机构对这份血清进行的检测显示,其两次检查结果为HIV阴性。
“我们认为,血液中心提供的证据链并不完整。”宋岩的代理律师宋丽红说。据她回忆,在法庭上,血液中心提交的资料全部是复印件,血液中心的证据无法证明体检表上登记的献血者、为小建提供血液者与法院主持检测的献血者为同一人。
究竟谁该为小建的感染负责?感染艾滋的责任链推导至此,似乎陷入了一个僵局。所有疑问都集中在提供血液的“王某某”的真实身份上,而血液中心则拒绝提供进一步的证明。
“我最大的心愿就是想弄清楚,这血液究竟是由哪个具体人提供的?”宋岩无奈地长叹了一口气。目前,宋岩一家正在焦急地等待二审审判结果,而此前,北京一家媒体将这场诉讼的可能结果形容为“无头案”。
几次电话采访中记者印象最深的一个细节是:接到电话时,宋岩总是小心翼翼地来到另一个房间,关上门,直到确认小建听不到才开始讲话。“他今年已经9岁了,正是爱玩爱闹的年龄,他从来也不知道自己是个特殊的孩子。孩子完全是无辜的,我在想,如果他有幸还能继续活下去,我该怎么跟他解释这一切⋯⋯”■
(注:因为涉及当事人隐私,文中的小建与宋岩皆为化名。) 血之疑感染事件艾滋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