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之忧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陈阳)
一日和一个保险公司的人吃饭,听他大谈保险之忧。他所在的保险公司,有三不保:两年以内自杀的不保,通过犯罪手段获取保金的不保,被保险人被受益人杀害的不保。
张国荣自杀前曾在他们公司投保800万港币,而当他殒身一跳,两年不保的期限已过,在哥哥的粉丝哀痛不已的时候,保险公司咬牙切齿地赔付了3000万港币。看来如果要自杀,最好憋到两年以后,可果真能憋过去,也就没人自杀了。通过犯罪手段获取保金,是骗保更是违法行为。甚至有些售车人员很热衷告诉你怎样骗取车辆。
一个朋友刚刚为自己投保了200万人民币,之后就再也没睡过安生觉,天天梦见自己被作为受益人的妻子劈了,这样的幻想狂,搞不好没被害之前就恐惧得自杀了。 保险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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