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翻唱

作者:王小峰

(文 / 王小峰)

几年前,我在电视上看到田震在广西民歌节上翻唱了一首台湾歌曲《高山青》,然后我给她打电话,问她为什么不出一张翻唱的专辑呢?她说没考虑过。几年后,在刘欢的翻唱专辑新闻发布会上,我碰见那英,我问她,为什么你不去出一张翻唱专辑呢?她说,没想过。后来,我碰见一个DJ,问她,你为什么不介绍翻唱歌曲呢?她说,我们支持原创。再后来,我参加一个音乐奖的评委工作,发现所有翻唱专辑都被拒之门外,我问为什么?负责人回答:我们鼓励原创。前些天,遇见一个电视台的编导,正忙活春节期间的晚会,我问他,你们的晚会是不是不允许翻唱歌曲?答曰:是。

在田震这一代歌手的概念中,翻唱是件挺丢人的事情,因为那一代歌手都是靠翻唱出道的,每个人都出过一堆令其不堪回首的烂带子,那时候人们把翻唱叫做“扒带子”,听上去有点小偷小摸的嫌疑。上个世纪80年代,流行音乐的创作力比较差,所以大部分卡带都是扒出来的。当他们把流行音乐扒得一丝不挂之后,就像亚当吃了苹果之后,突然有了尊严和耻辱感,决定为自己贴上几块遮羞布,以证明自己是有人格和尊严的。

于是,中国流行音乐在后来就遮上各种渔网一般的烂布招摇过市,但我看跟皇帝穿新装没多大区别。各种原创歌曲排行榜如雨后春笋一般从电台里冒了出来,但是听到一首好听的歌曲跟美国人找到拉登一样难。

会写流行歌曲的中国人可能还没有会唱歌的人多,根据数学里的抽屉原则,肯定会有部分歌手无歌可唱,而且,那些会写歌的人,也不见得每首歌唱出来都会流行。还好,流行歌曲允许一部分口水歌存在,所以还能对付这让这个行业苟延残喘。

可是没几年,问题就出来了,并没有足够的创作后盾来支撑所谓的原创。咱们做事情,总喜欢走极端,因为当年扒带子扒得太狠了,所以后来都去回避,从1993年到2003年这10年间,内地歌手翻唱歌曲的总量连10首都没有,一律都在强调原创。结果是最能说明问题的,每年的十大金曲有一半以上都不流行。

用否定翻唱的做法来强调原创是很愚蠢的,几乎没有人在这10年间意识到音乐资源的合理分配问题,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原创能力有多强,却很片面地认为,只有原创才能让流行音乐繁荣。原创的垃圾和翻唱的经典到底哪个更经典,哪个更垃圾,连检验的机会都没有。

现在看来,刘欢的翻唱专辑《六十年代生人》绝对是中国流行音乐史上的一个转折点,正是因为有了他身先士卒,才有了后来韩红等一批人步其后尘。而刀郎的翻唱歌曲带来的巨大成功,也终于让那些迟钝的唱片业精英们明白翻唱经济其实是一门学问。

美国也经历过扒带子的年代,甚至比我们更狠,他们把翻唱纳入唱片计划当中的一部分,谁能一出手就写出一首绝世经典?这个行业的成功都是一半努力加上一半撞大运。只有我们,矫枉过正,用自己最不擅长的一面来拼市场,结果不糟糕才怪呢。

现在好了,大家都从翻唱中尝到了甜头,但是问题又来了,比批评更糟糕的是没有批评,比翻唱更糟糕的是原创,那么还有比原创更糟糕的吗?有,那就是不会翻唱。

既然大家又把遮羞布扯了下来,那就都坦然一些吧,谁也不用说谁恬不知耻。最近,我突然听到了很多翻唱专辑,同时也听到了很多人即将翻唱。但是,从我听到的一些翻唱,又让我发现了它的反常,之所以觉得反常,就是这帮人又回到了把翻唱当成投机的方式而不是当成创新来操作的意识上了。当年李白感叹“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有诗在上头”,狂人李白在别人诗作面前也要掂量一下,但我想他要真的好好想想的话,一定能写出千古绝句。翻唱的意义在于有别于前者,创意非常重要。但是现在有把翻唱当成急功近利的手段,这样下去,和当年扒带子又没区别了。

我一直觉得,欧美一帮另类歌星翻唱卡彭特歌曲的专辑非常有创意,因为他们唱得跟原作不一样,就是说,他们在翻唱的时候,不会去想原唱是什么样子,只会把它当成一首新歌来处理,结果自然出人意料。

再看看我们的翻唱,越来越没创意,与其这样,您还是别扒了,把裤子穿上吧。你说扒到最后,又自暴其短,不尴不尬的,多难受啊。我就不明白,这么多年,让这个行业的人干一件正经事怎么就这么难呢。 不会音乐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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