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圆桌(305)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牟丕志 莫幼群 困困 刘意)

歪解汉字

牟丕志 图 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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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汉字是由仓颉造出来的。变化万千的汉字妙趣横生,细细琢磨起来,汉字的构成巧妙,其中不乏哲理。笔者不揣浅陋,歪解几字,博君一笑而已。

火:显然,人字伸出两只手就变成了火字,古语说: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今人说: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看来,人一伸手往往就会引火烧身。时下,翻阅报刊很容易找到贪官伸手而引火烧身的例子,小到乡镇长、科股长,大到原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大大小小、形形色色,实在不少。看来,古人造字时,深谋远虑,洞察世事,具有远见卓识。伸手容易引火烧身,这个道理不难理解。可为什么那么多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我觉得这大概与火烧得不够旺有关,假如有10个人伸手,只有一个人引火烧身,那么伸手导致引火烧身的概率是很低的,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所以,一些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那个烧身者大概不是自己,因而铤而走险,这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败:败由一个贝和一个攵组成,贝可理解为宝贝,进而可理解为钱,而攵与女字十分接近,故权且理解为女人。由此可见,一些人的失败主要是由于这两个因素,一个是因为用不正当手段捞钱,所谓贪污受贿;另一个是贪色,现在大多贪官都是贪色之徒,见色眼开,见色昏头、见色放肆。在这两个因素上,人若不严格约束自己的欲望,采取不正当手段攫取上述两者,那么就毫无疑问地走入人生的败局。这里不排除一些人凭侥幸蒙混过关,但纸终包不住火,一旦东窗事发,则步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想后悔都来不及了。如何对钱和色,这是检验一个人品格高下的试金石。一些能人马失前蹄,皆因在两者面前把握不住自己,而自毁前程,确实可悲可叹。

臭:自大多了一点就成了臭字,此字确实传神。自大的一种具体表现是吹牛,吹牛者五花八门,千奇百怪。本来没读过几本医学书的人就敢称自己是神医、华佗在世;搞写作的刚刚拥有了一些读者就声称一不小心弄出一部《红楼梦》;唱上一首歌刚刚赢得一阵掌声便说自己是著名艺术家;搞一套小儿科的魔术表演就声称自己是大师、神人,能够拯救地球;在电视上刚混个脸熟就说自己是超级明星等等,这些都可归纳为一个词:臭,简直臭不可闻,臭得恶心,臭出了国际水平。

说:说字右边为言,左边为兑。告诉人们说了话要兑现,否则就别说。古人在造字时,我想考虑到一些人习惯说话不算数不兑现,才有了这样的字,强调言而有信。现在很多人不习惯言而有信去说话,而选择吹,选择欺骗,不讲信用。一些领导说了不做,有的人专门找好听的说,却专门找坏事干,如胡长清、成克杰之流。因而听别人讲话时,得分辨其是说还是吹,须听其言观其行,否则很容易上当。

有了一亿元之后

莫幼群

劳斯莱斯生产了35辆顶级轿车,底价988万元,其中3辆放在中国销售,够抬举咱们了。而且车头的金质女神雕像还是遥控的,可以收到车里面去,显示了对中国富人的特别体贴——谁都知道国内的孩儿们手“欠”,就爱偷个奔驰“三角星”、奥迪“四环素”什么的。

老外们精着呢,知道就是弄30辆到中国来,也不愁卖不出去。他们说不定还会像三陪小姐那样,向乡亲发出电报,上写:这里钱多人傻还爱显摆,速来。下一个“速来”的是什么呢?我想该轮到私人游艇了。有个段子是这么说的:“有三个人,一个有100万,一个有1000万,一个有1亿。这三个人再好的饭店都敢去,可到买汽车时区别就出来了,100万的就赶不上了。但是1000万的和1个亿的还是难以拉开差距,这时候就要游艇出场了。”

提起游艇,我的耳畔就响起罗德·斯图尔特的那首《Sailing》,MTV中的斯图尔特(他那时真年轻啊)身着海魂衫,歪戴水手帽,靠在一艘白色游艇的船头,任凭海风吹拂,不必俗俗地喊出“我是世界之王”,全身心地自由自在就足够了。此情此景所构成的诱惑,任谁也抵挡不了。当年,船王奥纳西斯拥有世上最豪华的游艇,卡拉斯上了一次“贼船”,就再也下不来,被那船那人震住了;但最终成为游艇女主人的,却是下嫁船王的杰奎琳。斯皮尔伯格则常常与哥们儿一起在游艇上进行“脑力大震荡”;普利策更是把“自由号”当作第二个家,甚至在1912年选择在这艘艇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不是不受诱惑,而是诱惑不够大;现在诱惑足够大了,但是它又忒不够便宜。别说是1亿元,对于大多数人来说,1后面的0只要在5个以上,那么多一个少一个0就已经变得毫无意义,就像克雷洛夫在房东的租契的罚款金额15000卢布后面又加上两个0——反正一样是赔不起。

中国的克雷洛夫得祭出精神胜利法才行。瞧,江浙沪一带的富人们弄了个那么大的游艇,不还是在上面喝个酒打个牌泡个妞,暴殄天物啊,要知道,外国富豪一个人就敢驾着游艇往大洋深处闯。其实这么评价有点苛刻,因为同是在水中游,东西方人的心态终归是不一样的。或者说,是有两种游艇美学。一种是“I am sailing”,勇往直前;另一种则是“从流飘荡,任意西东”。中国人还是心仪后一种的,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无论是粗人还是文人,大抵如此。所以,我的眼前又浮现出《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中的画面来:俞平伯和朱自清喝了点老酒,懒洋洋地躺在小划子的藤椅上,在逼仄的河里转悠,摇到哪是哪。或许不够开阔,甚至不够健康,但我就喜欢这样的调调儿,喜欢到不可救药。

蹲着还是站着

困困

我3岁的时候有个青梅竹马的玩伴。他白嫩、英俊、眼神忧郁,每天都跟我在田里捉蚂蚱,掐野花,用面团粘树上的知了……还有,一块蹲在草垛后面撒尿。他除了太郁郁寡欢外,一切都完美极了。可那正是让我着迷的地方。可有一天在草垛后面,我蹲下来,他却没有。他潇洒地站着,用手拿着那个又小又嫩的东西,一会水柱就喷涌而出,把两步外的干草打得噼噼啪啪响。看看我脚下的那摊,萎靡地蔓延了一会,停成一个丑陋的圈。他得意地站着,说:“我爸爸告诉我,我是个男人,男人都是站着撒尿。”从此我再也不跟他玩了。因为他变得傲慢讨厌,更重要的是,他撒尿的姿势又挺拔又方便,可我只能猥琐地蹲着,裤子耷拉在脚边,似乎这一行为永远都跟屁股有关。

这其实不是我3岁时的经历,而是从波伏娃的《第二性》里扒下来的。不过我3岁时候的确曾对姿势的区别抱有深深的疑问,但所有人都对此讳莫如深,直到我亲身模仿过站立姿势,并沮丧地弄脏了裤子,才明白,问题不在于站着还是蹲着,关键是我没有那又小又长又会喷水的东西。这事跟许多事一样我都是自我摸索自学成材,但并没留下什么背负一辈子的阴影。我很自然地接受了造物的安排,既然身体已经被这样区分,那我就蹲下,把站立的姿势留给你们。

可波伏娃看事情并不像我这么肤浅,她这样分析故事背后的意义:“排泄姿势的差别让女孩发现自己在世界上的地位与男孩子并不相同,而且她认为种种因素足以使这种差别演变成一种劣等性。”大概西安的公厕设计师对此话印象深刻,于是他们推出了女用站立式便器。这个新玩意照搬了男用便器的形态,惟一差别是多了个引流器。有人将此物的出现与女装裤相提并论。如果从时尚风气上看,二者根本不在一个层面——时尚的东西太不靠谱,前年还有100个男人在纽约引领男性着裙装的潮流;可上升到女性解放高度,二者突然都高尚起来,俨然女性追求平等道路上的里程碑。

当年伊夫·圣·洛朗手起剪落,用女装裤将女性从裙子里解放出来。《国际先驱论坛报》将此人盛赞为:“他创造的不是一条裤子,而是一个时代。”这一说法鲜有异议,因为大伙心里都明白:女人之所以也可以穿上裤装,那是因为她们不是没有腿的美人鱼。可女用站立式便器,别说创造时代,它除了一个引流器什么也没创造。从腿的角度看,男女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可把目光往上移,那其中差别可就大了。

现实也告诉那个女用站立式便器:还是以女性解放标志物品的身份老实在博物馆呆着吧——看的人挺多,却没人愿意使用。女人们早过了深深羞耻于自己不能像男孩那样尿得很远的年龄,何况这已经不是集体排泄的年代。女人们躲在小格间里,不需要什么引流器当成意淫工具,至于排泄究竟与屁股还是与什么别的有关,那就谁也管不着了。

喝酒与喝醉

刘意 图 谢峰

生活圆桌(305)1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李白是酒仙,写出这句话,用来形容喝酒的好处,也极为精彩。

但很遗憾,我是个比较迟钝的人,天生缺乏对酒的鉴别力。如果把一杯茅台和一杯二锅头放在一起,我或许会更喜欢二锅头,而对茅台的“醇厚甘冽”却弃之如敝履。想必此道中的高人不免要痛心疾首,进而嘲笑我“暴殄天物”了。

不是很喜欢喝酒,并且有些讨厌酒的味道,但我却越来越无可救药地沉溺于酒之中,对喝酒乐此不疲。因为喝酒,可以让我暂时地忘掉忧愁。

当遇到不开心事情的时候,叫上几个哥们儿,随便找个小酒馆,不用点菜,直接摆上几瓶酒。咕咚咕咚,三四瓶黄汤下肚,酒精随着血液流遍全身,开始麻醉我的神经。慢慢地,有了一种微醺的感觉。方向感逐渐离我而去,神志也开始变得模糊。这个时候是一个喝酒的人幸福的时候,因为我的种种烦忧,已经渐渐变得无足轻重。在酒的浇灌下,忧郁慢慢枯萎。真好!

当然,如果能够把要付酒店老板的钱也给忘了,那就更好了。

也许当一个人烂醉如泥的时候,他的所有烦心事,想必都会真正离他而去了。

我一直在追求这种酒徒的最高境界:烂醉如泥。但这个目标离我越来越远。以前喝啤酒还能有些晃晃悠悠的感觉。但现在喝啤酒,对我来说,就像喝水一样。而且啤酒有个极为讨厌的地方,当你喝下太多啤酒的时候,或许你还没有醉的感觉,胃却已经没有空间留给它了。于是,喝了过多啤酒的人,往往会把喝进去的东西从原路返还,然后在瞬间又变得神采奕奕。

于是我开始喝白酒,并且酒量颇长。但令我苦恼的是:我发现喝白酒也无法让我烂醉。一杯接着一杯,当我还要继续往下喝的时候,却总是无奈的发现:不是酒瓶里已经空空如也;就是周围的人已经东倒西歪,一个个都醉了。我原本以为来日方长,以后和大家喝酒的机会还多着呢!可是大学一别。才发现在上海这个被高楼密密麻麻包裹着的城市,想找个能一起喝酒的人都那么费劲。所以,烂醉,依然不可得。

带着崇敬的眼光,几乎无限神往地看待“竹林七贤”里的刘伶。遥想刘公当年,每天提着酒壶东游西荡,总是烂醉。他让一个仆人拿着锄头跟在身后,放言:“死便埋我。”也就是说:如果刘老爷子喝酒喝多了,一不小心去见了杜康,那么这个仆人把他就地掩埋。这叫真潇洒。我做不到。而他的烂醉,却每每让我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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