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难题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沈阳 肇胤)
我现在是北京师范大学一名公费全日制在校博士生。2010年春节在沈阳被检查出患有脑肿瘤,决定到北京医治,一是由于北京的治疗条件相对较高,二是考虑到本人的医保关系在北京市,日后报销也较为方便。
到北京后,我基本处于不清醒状态。家人未考虑到定点医院的问题,将我直接送入301医院,得到了及时救治。之后,又转入北京三博脑科医院进行后期治疗,现在虽已康复,但是每天仍需服用各种药物。此后,便涉及到报销的事情了。校医院的工作人员告知:北师大的医疗定点合作医院是北医三院,除此之外,任何其他医院的医药费用均不报销。
医疗重在为病人医治病患,所谓定点医疗虽然也有管理上的理由,但笔者觉得,既然许多专科医疗都可以不定点,特殊情况下综合性医院的就医报销问题也该有特殊的解决办法。并非存在过度滥用医疗资源的问题,仅仅因为病情所需、就医医院不同就不予报销,这很不合理。笔者想问的是:公费在校生的医疗保障属于哪种体系?是否对此有明确规定?定点医院是否就意味着“定死”医院?当所属的定点医院不具备特定的医疗设施的时候如何处理?对此问题是否有变通的方法?
此后,又涉及本人办理休学的事情,其中的要求之一就是收回本人的“一卡通”。这是本人的公费报销凭证。当校方收回之后所涉及的医疗费用又该如何处理?这又将是摆在笔者面前的一道难题。看着父母花白的头发,我已没有当初公费录取博士的盲目乐观了,倒是多了一份无奈和苦恼。当然,我尽力理解校医院的处理方式。但是,我也需要得到个明确、有说服力的答案。 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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