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进学之死:“扭送”的真相

作者:王鸿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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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疑的“逃犯”

刘进学死于2007年12月30日凌晨,距离河南省沁阳市检察院对他做出批捕决定只有两个半月。他的“逃犯”身份,在一年后突然起了变化,沁阳市检察院2008年11月21日明确撤销了当初的批捕决定,理由是“采取强制措施不当”。

刘进学是河南巩义回郭镇五七化工厂的法人代表,这是一家民爆企业,主要生产雷管。让刘进学惹上麻烦的也是雷管。过程很简单,2006年底,一个叫张建的人,通过中间人介绍找到刘进学的厂,他穿着军装、开着军车,拿着某部队的介绍信、军官证,以及沁阳市公安局出具的购买证和运输证,他出具的一系列手续,完全符合爆炸品买卖的严格规定,从2006年12月到2007年3月,分3次从五七化工厂共买走70万枚雷管。

结果,张建其实是真名张新建的刑满释放人员,曾因伪造印章货票罪、脱逃罪在山西获刑4年。军车、军官证和介绍信都是伪造的,购买证和运输证是他用1万元从沁阳市公安局警察冯国利那里买来的。张新建的这一轮行骗始于2006年6月,到五七化工厂购买雷管之前,他已经用同样的手法,从河南其他几家民爆企业顺利购买炸药330多吨。加上这70万枚雷管,他通过非法倒卖爆炸品,不到1年就获利313万多元。

就像善恶终有报的故事,山西的某起煤矿爆炸事故,牵出了非法炸药和雷管,张新建和同伙14人于2007年9月初先后落网。那些向他出售过爆炸品的企业法人,自然也会被警方逐一调查,奇怪的是,其他人似乎都没有受到半点牵扯,唯独刘进学当年9月9日被沁阳警方从巩义市家中带走。20天后,沁阳市检察院在9月29日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刘进学当天在沁阳市公安局办了取保候审。儿子刘延彬和女婿姚亚旭去办的手续,一共交了25万元,其中2万为保证金,23万为退缴的赃款。姚亚旭告诉本刊记者,他清楚记得,接到岳父的时候,“他光着脚,连鞋都没有”。他说他赶紧打电话通知刘延彬,“买双鞋给爸送过来”。

刘进学之死:“扭送”的真相1( 刘进学生前曾任五七化工厂厂长。图为该厂大门 )

这笔雷管买卖,厂里好几个负责人都知道。副厂长刘宪智对本刊记者回忆,“当时我正跟刘进学一起出差,老刘跟我商量这个事情,我就说了两点,一个是要到省里国防科工委备案,一个是要到公安局办手续,后来他也是这么做的”。管供销的副厂长马宝也记得,“和以前一样,老刘是所有手续齐全才发货的”。撞上这样的事情,他们都觉得老刘纯属倒霉,“骗子的手续这么齐全,老刘能上哪查去?”

可奇怪的事情还在继续,刘进学被取保候审不到半个月,在并没有出现什么新证据的情况下,10月13日沁阳市检察院却又对他做出了一份批捕决定。刘进学就在巩义的家中,但沁阳警方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没有告知,也没有抓捕。到了12月7日,沁阳警方又将刘进学列为内部网上的在逃人员。与向社会公开发布的通缉令不同,这类信息仅能通过公安机关内部网络查阅,并不对社会公布。更奇怪的是,当刘进学和家人11月12日意外获知网上追逃的信息后,主动找沁阳警方询问。“警察跟我们说,让俺爸不要坐飞机、不要坐火车、别住大酒店就行了。”姚亚旭回忆。

刘进学之死:“扭送”的真相2( 本案一审判决法院中牟县法院 )

那段时间刚好赶上了民爆行业的重新整合,刘进学的生产许可证2008年到期,如果拿不到新的许可证,就意味着他在这一轮重新洗牌的时候被“洗”掉了。为此,他必须多方奔走,到对口管理民爆企业的国防科工委去商量相关事宜。刘进学不想在这时候再多惹上任何麻烦,所以他12月底去北京跑许可证的时候,不敢坐火车也不敢坐飞机,而是让女婿姚亚旭开车送他过去。

可是刘进学从北京返回的消息,却被与其子刘延彬同小区的邻居张晓东获知。张晓东是巩义市公安局警察,刘延彬曾经拜托他在内部网上求证过父亲的“逃犯”身份。得知刘进学的行踪后,张晓东非但没有通报警方,反而告诉了与刘进学早有积怨的五七化工厂另一名股东白朝阳。2007年12月29日,白朝阳在巩义电话遥控指挥,组织受雇于他的7名工人,从19点开始,持续6个小时,在京珠高速路上精心布置了一场“跟踪”和“扭送”。

在父亲死后,直到警方找张晓东调查取证,刘延彬这才知道,他的警察邻居,一边表现得那么值得他信任,一边又和白朝阳来往密切。警察张晓东的儿子14岁,初中在读,妻子39岁,无业在家。他在笔录中自述,自己“2007年才认识白朝阳”,他的妻舅此后“一直在代销白朝阳另一个耐火材料厂的产品”,他的妻子和妻舅甚至还与白朝阳约好了“12月30日一起去河北宣化钢厂考察,推销耐火材料”。刘延彬被这一切完全搞蒙了,他说起来依旧心有余悸,“真的很难再去相信任何人”。

潜藏的积怨

白朝阳和刘进学完全是两个辈分的人,1971年出生的白朝阳甚至比刘进学唯一的儿子刘延彬还要小一岁。他们都是生意人,在巩义市同住一个小区,不过2005年之前,除了彼此的妻子偶尔在麻将桌上碰到之外,并没有什么交集。

他们的结怨还是因为五七化工厂。这个成立于1966年的化工厂,是回郭镇从毛主席的“五七指示”中领会精神,大量创办社办企业的开始。1974年回郭镇的社办企业已经发展到57个,上了《河南日报》的头版头条,得到了毛主席的亲自批示,成为时代典型。不过,回郭镇再次引起全国关注,却因为1992年的“中国质量万里行”,面对央视的镜头,18万米劣质电线电缆和数千公斤劣质材料被付之一炬,“全镇经济一片萧条”。

五七化工厂在2004年的时候面临转制,从社办企业转为民营企业。在厂里工作了40多年的刘进学和妻子李变玉的弟弟一起,共同出资买下这个500多人的企业,从资深老员工成为企业法人。可他们合作一年就出了问题,妻弟撤资,企业面临周转危机。刘进学于是找到白朝阳的妻子叶剑英,商量借钱。白朝阳父子有自己的投资公司,算得上身家殷实。白朝阳拿出了400万元,最初只是高息借款,不过到了2005年底,双方的书面合作协议上,这钱却变了性质,成为合资入股,股份比例这样构成:“刘进学出资948万元,占70.2%,白朝阳以父亲白由礼的名字出资400万元,占29.8%。”副厂长马宝向本刊记者回忆,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股权变更,跟一些说不清的事情有关。“厂建在南罗村,老刘的妻弟撤资以后,南罗村几个不好惹的人就开始找厂里的麻烦,挖过土堵过路,不让厂里发货。老刘是个老实人,拿这些事根本没办法。”而白朝阳是个有办法的人,“他投了钱进来以后,就把南罗村的这些人摆平了”。

再回想起来,马宝觉得,“其实这时候就已经埋下隐患了”。南罗村不好惹的人里,就有孙现举和张振军,也是后来积极参与“扭送”刘进学的人。他们承接导爆线业务,这是化工厂的生产必需的原料,明明是市场经济,他们却拒绝让五七化工厂有其他选择,堵截外来的送货车辆。白朝阳介入后,却迅速与他们签订了一份协议,由他们承揽化工厂所需导爆线的60%。其实刘进学自己也是反对的,但后来还是同意了。马宝这些管理层虽然看不下去,也没有办法。

老厂长刘宪智是资历更深的五七厂老人,1968年进厂,从政工干部做到业务厂长,2001年退休。他并不赞成镇里要卖掉五七厂的做法,也觉得刘进学并不是最适合的人选。刘宪智看着刘进学进厂,也看着他从管木材加工、管发货,一直做到跑业务,“很能吃苦,比较老实”,“也很有经济头脑,一边跑厂里的业务,一边也自己做生意,发家很快”。但他也和马宝有一样的观点,“老刘把经济利益看得太重了”。

刘进学接下五七厂以后就希望返聘刘宪智,当他和妻弟合作出现问题后,回郭镇的书记和镇长也一起来做工作,刘宪智这才重回五七厂,那时候刘进学和白朝阳的合作刚开始。“一开始老刘跟我说的是白家只出钱不管理,没过多久,老刘又说,白家要过来3个人。叶剑英管现金出纳、发货开票;叶家的另一个弟弟保管原材料;他们还请了五七厂的另一个老同事来当常务副厂长。”2006年4月,企业步入正轨,双方合作愉快,“一直到年终分配的时候都还挺好的”。

化工厂的利润在正常生产中迅速体现出来,从2006年5月到2007年2月,已经分红3次,刘进学280万元,白朝阳119万元。可刚过完年,问题就出来了。刘宪智回忆,“账面上又出现了300万元”,但双方对这笔钱的用途产生了争议,白家希望分红,刘家有别的打算。结果白家的人就闹着不准厂里出货销售,搬电脑、锁大门。爆炸品的库存有严格规定,超过一定数量就必须停产。双方的分歧愈演愈烈,2007年8月达到一个顶点。8月4日下午,白朝阳带着30多个手持钢管的人冲进厂里,局面混乱,多人受伤。回郭镇公安分局出警,对白朝阳做出“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对于刘、白两家的矛盾,刘宪智和马宝,还有镇上的领导都试图调解过,没有用。“企业说到底也是他们的,他们的私人恩怨,别人也插不上手。”他们只能感叹,“老刘这个厂长当得实在是非常窝囊,明明是大股东,结果什么都做不了主”。他们私下劝过刘进学,“不要把经济利益看得太重”,“退出一部分钱来,让厂里其他的管理层参股,这样发生什么事情,其他人出面也名正言顺”。可刘进学还是老样子,“只看到经济利益,只要厂里能正常生产,他什么都可以退让。他的儿子和女婿也是没经过什么大事的人,善良、没主意,比老刘还面”。结果,终于退无可退了。

精心策划的“扭送”

就这么巧,白朝阳被行政拘留之后一个月,刘进学就惹上了麻烦,白朝阳的怨恨,有了名正言顺的出口。刘进学被沁阳警方带走后,白朝阳也赶往沁阳,约见办案警察任振中。当刘进学被取保候审后,白朝阳迅速找人编写举报刘进学的书面材料,指派孙现举和张振军以知情人的身份,到沁阳市各司法机关投递。孙现举和张振军都在口供中承认了自己的动机,他们不仅承揽了导线业务,而且分别在白朝阳那里入股50万元和10万元,成为白朝阳控制下的五七厂小小股东,“如果帮助白朝阳控制了五七化工厂,就能沾点光”。

从取保候审到重新批捕,14天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与白朝阳的努力到底有多大程度的关联,目前依旧只是刘家人的猜测,一切只是若隐若现,没有实证。反倒是沁阳市检察院在法庭上出具了一份书面材料,证明自己的批捕决定和白朝阳的举报材料没有直接关系。可这并不能令刘家人信服,他们的努力,除了为父亲的死讨一个公道,也包括追究沁阳市公安局的责任。

旁观者看得很清楚,当白朝阳和刘进学矛盾激化后,各有所求的人聚到了白朝阳的阵营里,他们觉得白朝阳是个更豪爽大方的人,也挑拨着希望白朝阳能够挤走刘进学,自己能够分到一杯羹。五七厂的前任厂长李四升也是其中之一,他曾经因为非法买卖爆炸品获刑。回郭镇书记杨文渠主持过两家的协商,但白家的人态度强硬,他们自己提出了一种方案:“要么刘进学撤资,948万元本金只退还一半;要么白朝阳撤资,除400万元本金外再拿走400万元。”这么离奇的条件,当然谈不拢。

刘进学这边忙着申请新的许可证,而白朝阳这边,确认了11月7日的网上追逃信息之后,有了新的计划。2007年11月12日,白朝阳和李四升在河南省国防科工委民爆局堵到了刘进学,双方的商谈依旧没有结果,白朝阳就当着民爆局的人把刘进学打成了轻微伤,还放话说,“打你都不能报警,你已经成为网上逃犯”。刘延彬接到电话后赶来,通过张晓东查证了网上追逃的信息,大惑不解,他还咨询张晓东:“我父亲这到底算怎么回事?怎么取保候审又被追逃了?”

刘家的人不懂法律,他们也不像白朝阳那样有专门的法律顾问。询问了沁阳的办案警察之后,这家人一方面辗转通过民爆局的领导,向上一级的政法系统反映情况求证疑问。一方面依旧采取了最退让的方法,让刘进学躲起来,尽量隐蔽行踪,不去招惹白朝阳。不是神经过敏,是他们不止一次地发现,自己外出时被人跟踪,而且刘进学去宜阳谈企业重组的时候,白朝阳闻讯带着巩义警方去抓人未果。刘进学的行踪只有3个人知道,妻子李变玉、儿子刘延彬和女婿姚亚旭。就在12月底,刘进学的二女儿到郑州来办事,给丈夫姚亚旭发短信,说很久没见父亲了想见一面。姚亚旭都拒绝了,他在短信里安慰妻子,事情很快就要解决了,过年爹就能回家吃团圆饭了。“结果,他们再也没能见上面,我妻子伤心地天天跟我闹。”姚亚旭说起来,眼圈就红了。

2007年12月29日,白朝阳从张晓东那里得到消息,刘进学当晚会从京珠高速回来,乘坐的是刘延彬那辆黑色现代车。白朝阳当即电话召集了7个人,孙现举、康文庆、李剑鹤、张振军、王振方、吕岷峰和赵金刚,分两辆车分别在18点39分和19点13分从巩义出发,到京珠高速新乡出口等候。当晚23点多钟,这些人发现了刘进学的车,一路尾随到郑州。白朝阳拨打巩义市公安局局长武志亮的手机直接报警,局长秘书接的电话,指派刑警队值班警察刘帅萌出警。刘帅萌在与白朝阳的通话中,明确指示“把人跟住就行了”,自己会开车到郑州带人。

刘进学没有像往常一样由姚亚旭陪同回家,因为车上还有另外两个人,他们不想泄露行踪,姚亚旭就在一个小巷路口放下刘进学。“刚倒车离开,就看见几个人把爹抓住了,我下车想冲上去的,但车里的人拉住我,说可能是警察在执行任务,不要惹麻烦,我就没敢再上前去。”姚亚旭说他现在回想简直是追悔莫及,“我们就是太退让,太小心了,早知道是白朝阳的人,我就算跟他们拼了,也不至于让我爹被他们害死”。

强行抓人的是孙现举这辆车上的康文庆和李剑鹤,他们没有听从刘帅萌的指令,捂住刘进学的嘴,禁止他呼救,把人粗暴地抓上了车,而且在车上一左一右地控制住刘进学的胳膊,将他的头强行按压到前排座位的工具箱上,持续了几十分钟。他们将车开往80公里外的巩义,结果途中就发现刘进学“不行了”,他们这才主动请示刘帅萌,刘帅萌很惊讶他们居然擅自抓了人,指示他们“迅速把人送到医院”。此后,白朝阳一方再也没有主动与警方联系。12月30日凌晨1点55分,刘进学被送进巩义市医院的时候,已经没了呼吸和脉搏,经抢救无效死亡。白朝阳召集6人与法律顾问协商后,当天清晨带人到巩义公安局投案。那真是一个状况百出的晚上,事后调取的通话记录显示,白朝阳当晚的通话记录多达104次,其中打给警察刘帅萌的,只有寥寥几次。

法律上因果关系

刘进学的死因,司法鉴定结论是“被强行带入汽车并被按压在前排座位中间的过程中引起体位受限对呼吸功能的影响、外伤及情绪激动等因素诱发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致心源性猝死”。这又是一个可以做出多种解读的结论。

白朝阳等人投案后,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考虑到诸多因素,案子交由中牟县司法机关办理。但2008年10月17日,只有康文庆、李剑鹤、孙现举3人被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起诉。白朝阳在5天后的10月22日被取保候审,之后白家的人委托刘宪智做中间人,向刘家的人传话,“说是只要刘家可以不再追究白朝阳,他们那400万元就不要了,而且可以再出100万元”。刘家的人这时候当然不能接受。而白朝阳的低姿态也没有持续多久,2009年春节过后,白朝阳为了不让刘家人从仓库发货,派人挖土堵路,堆起两米高的土堆。2009年4月2日,检方追加了被告白朝阳,以“非法拘禁罪”变更起诉。

回到那个混乱的晚上,有两个基本事实,第一,刘进学的逃犯身份。不管如何存疑,在那个时候,他的逃犯身份是成立的。第二,白朝阳召集7人精心布局要抓住刘进学。《刑诉法》第63条明确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

可白朝阳等人的“扭送”行为实在有太多非常态的细节:面对一个58岁的老人,白朝阳出动了7个下属;他们不仅有长达数小时的准备,而且内心非常不坦荡,在新乡蹲守刘进学期间遇到高速巡警,不仅没有理直气壮地要求协助,反而“害怕被罚款,把车开走绕了一大圈”。在抓人的时候,孙现举为了不让对方认出自己,“脱下外套罩在头上”。他们的口供承认当晚刘进学被抓时反抗强烈,还把康文庆的小手指咬了一口,但没有一个人承认打了刘进学,可尸检报告显示,刘进学身上有15处外伤。

此外,还有漏洞百出的逻辑:他们发现刘进学的车后,有充分时间和警方联系,却一直尾随到他进入郑州才通知巩义警方;不顾警察“只管把人盯住”的指示强行抓人。抓人之后完全可以就近送到郑州市任何一个公安局,或者原地等待巩义警察的到来,他们却选择驱车80公里回到巩义。发现刘进学身体异常之后,完全可以在途中选择最近的医院,他们没有;如果一定要将人送巩义人民医院,从巩义西下高速更快,但他们选择了要便宜5块钱的巩义东。车在30日凌晨1点30分从巩义东下高速,距离医院只有七八分钟路程,而他们用了25分钟,1点55分才到。

罪刑法定,对于司法机关来说,职责就是根据罪行的构成要件,来确定合适的罪名和量刑,罪当其罚。那么所有的事情在法律上到底应该如何定性?“过失致人死亡”是中牟县检察院在第一次起诉时选择的罪名,从法律上也讲得通,但这样现实上存在一个严重问题,在我国的刑法领域,过失犯罪没有共犯,那就意味着,不在现场的白朝阳虽然是主使者,却反而可以不受法律制裁。这样的结果,纯学术的研究者们可以理解,但老百姓实在很难接受。

那么按照法条的规定,另一个可选择的罪名就只剩下“非法拘禁”。如何理解“扭送”转变成为“非法拘禁”?虽然目前在法学界并没有得到更为深入的学术研究,依然可以找到两种推导思路:第一种,不管白朝阳与刘进学究竟有怎样的恩怨,承认白朝阳等人的“扭送”成立,但他们的行为明显在这个过程中超出了合理范围,限制了刘进学的人身自由并造成了死亡的结果,构成了非法拘禁。第二种,白朝阳等人的行为,就像正当防卫中的挑衅防卫一样,属于滥用权力,因此他们的“扭送”根本不能成立。

判决的尴尬

刘家和白家双方,都为庭审做了大量努力。虽然只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诉由检方负责,律师主要只就民事部分发表意见,但刘家还是先后聘请了4位律师,那些混乱的事情过后,律师是他们唯一愿意倚重的力量。而白家这边,同样严阵以待,给同案的全部人都请了同一个律所的律师。

2009年10月16日的一审判决,4人都以“非法拘禁罪”获刑,白朝阳11年,孙现举10年6个月,康文庆和李剑鹤都是10年。刘进学的家人,对这个判决并不是十分满意,他们觉得白朝阳应该得到更重的刑罚。他们现在对白朝阳一家,只剩下最恶劣的想象。而白朝阳的家人,更加不能接受这个判决,他们到中牟县司法机关上访,打出“见义勇为扭送无罪”的横幅,也散布关于刘进学一家的种种恶意想象,“他们在法庭上都说,自己找了政法委的人,案子就是他们找人施加压力乱判的”。

虽然同案中的4名被告情况各不相同,但他们现在都被白朝阳的家人有意无意地捆绑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这些被告的亲属聚到一起,他们承认“出了人命,道义上也应该有所交代”,但他们能接受的量刑是“最多3年”。可是关于非法拘禁的《刑法》条款里,明确规定“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4名被告中,康文庆和李剑鹤都是白朝阳耐材厂的业务员,与刘进学素未谋面,李剑鹤12月29日那天原本已经订好晚上22点的火车票去重庆。他们的被捕,都给家里留下了一堆烂摊子。34岁的李剑鹤是家中的独子,上面只有一个姐姐。他已婚,儿子6岁。一审判决出来之后两个月,他60多岁的母亲在上访的奔波和哭泣中病倒去世,留下的遗言是床上的一张小纸片,写着她的困惑,为什么儿子还不能回来?他的父亲李喜庆再也不能像自己的名字那样展露笑容,“整个人蒙了好多”。他反复对本刊记者说,“我们真的是想不明白,到底为什么这么判?我们不怕公开,我们希望庭审录像能够公开,放到中央台去播放,如果放出来,所有人都说我儿子该判这么重,我就认”。

42岁的康文庆父母早逝,他有3个孩子,老大17岁,在郑州念高中,另外两个是双胞胎,只有6岁。他的妻子一直是个家庭主妇,因为家庭的变故,只能从去年开始到郑州打工,把年幼的孩子托付给自己的父母,每周都要面对他们同样的问题:“妈妈什么时候回来?爸爸为什么还不回来?”白朝阳的妻子也要面对同样的情况,他们的3个孩子,小的两个分别是5岁和4岁。

几家人依旧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刘进学和白朝阳共同拥有的五七化工厂,库存的爆炸品被当成重大安全隐患,去年由政府方面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引爆。厂子从2007年8月就开始停工,转制后留下的300多人全部失业,刘宪智和马宝也不能幸免,几十年工作时间里积淀下来的特殊感情,也让他们对这种局面格外感慨,“毕竟这是五七厂啊,就这样没了”。最麻烦的是,尽管刘、白两家已经水火不容,可这个厂依旧还是他们的共同资产,经济上的死结还拧在一起。刘进学的家人重新开始跑许可证,希望能早日开工,可白朝阳的家人现在完全不着急了,他们情愿把400万元耗在那里。

双方在一审之后都选择了上诉,2010年2月1日,河南省中院通过书面审理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但二审判决书一直到“两会”之后,3月16日才送达到双方家属手中。和一审结果一样,双方依旧不满意,而且双方都选择了继续申诉和上访。白朝阳这方的努力是为了改变判决结果,而刘进学家人这边,他们其实已经基本上接受了这结果,只是担心如果只有白家一方在上访,未来会出现离奇的变数。这几家人都成为上访群体中的一分子,他们的焦灼和困惑,或许也是司法机关的困惑,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如何才能让判决实现最佳的社会效果?既有法律的精度,又有人性的温度?■

(文 / 王鸿谅) 学之死扭送真相刘进违法犯罪奇闻轶事社会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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