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鲁克
作者:朱伟格鲁克是个德国人,但是14岁就离开德国,先到布拉格,再到米兰、伦敦、维也纳、巴黎,最后1787年11月15日因中风死于维也纳,埋葬在马茨莱因斯多夫墓地。他的经历与亨德尔很接近——亨德尔19岁,格鲁克22岁到意大利;亨德尔最后选择定居伦敦,格鲁克选择了维也纳。但亨德尔活到74岁,与老巴赫齐名,留下100卷作品几乎包容了所有音乐形式。格鲁克比亨德尔少活一年,写了大约50部歌剧,其中最伟大的只有一部——取材于希腊神话的《奥菲欧与尤丽狄茜》,但它又在音乐史上,构成了无法逾越的地位。
格鲁克在音乐史中的位置在老巴赫、亨德尔与海顿、莫扎特之间,前者是巴洛克,后者是古典主义。音乐史说,这之间有一个洛可可,用雅致的轻巧反叛巴洛克恢宏的结构,构成了巴洛克与古典主义间的过渡。在我看,这种冠名本身经不起推敲。雅致精巧的开端其实可追溯到法国的弗朗索瓦·库普兰,他出生于1668年,其实比老巴赫与亨德尔还大13岁。库普兰之后,被归为洛可可时期的意大利作曲家多梅尼科·斯卡拉蒂其实与老巴赫、亨德尔同岁。
格鲁克与老巴赫的儿子卡尔·菲利普·埃马努埃尔·巴赫同岁,都生于1714年,但格鲁克的音乐却几乎没有德国印记。他在布拉格上大学,学哲学的逻辑专业,音乐启蒙完成于意大利。他20岁左右就到米兰,拜与斯塔米茨一起开创了“交响曲”的乔万尼·巴蒂斯塔·萨马丁尼为师,27岁在萨马丁尼指导下创作了第一部歌剧《阿尔塔瑟斯》。但他没停留在萨马丁尼的影响下,1745年他31岁到伦敦,见到当时正沉浸在《弥赛亚》获得巨大成功中的亨德尔。研究格鲁克的专家说,他到英国后才意识到什么是歌剧中的戏剧性,而真正开始树立自己风格,还在1752年38岁定居维也纳之后,《奥菲欧与尤丽狄茜》完成于1762年,当时他已经48岁。
音乐史说到格鲁克的重要性,强调他对歌剧的革命作用——说他针对当时意大利歌剧的繁复装饰与即兴的哗众取宠,以简洁与精致确定了戏剧化中的情感与诗意。而我以为,更重要的是,他将神剧、清唱剧中的许多因素融进歌剧,以抒情地承载戏剧冲突的咏叹调替代叙述故事的宣叙调成为结构主体,有机处理了咏叹调与宣叙调的关系,从而改变了歌剧原有节奏。更重要的是,他重新布局咏叹调、宣叙调、抒情合唱与管弦乐的连接,使音乐有机地成为一个整体,这种连贯的整体布局甚至一直影响到后来的瓦格纳。
就歌剧史而言,奥菲欧与尤丽狄茜的故事似乎有某种象征意味——歌剧诞生于16世纪末的佛罗伦萨贵族沙龙,现存最早的歌剧谱就是由意大利作曲家贾科波·佩里作于1600年的《尤丽狄茜》。从佛罗伦萨开端到威尼斯,经蒙特威尔第在表现形式上的丰富,歌剧形成第一个繁荣。蒙特威尔第的代表作就是1608年重写这个题材的《奥菲欧》,而格鲁克在150多年后再重写这个题材,完成了歌剧向浪漫与现代的奠基,其表现方法,之后竟没人再能够超越。
佩里的《尤丽狄茜》我至今未找到录音,对比蒙特威尔第的《奥菲欧》与格鲁克的《奥菲欧与尤丽狄茜》,则是一种特别多元的感受。从篇幅上看,其实《奥菲欧》只比《奥菲欧与尤丽狄茜》长大约15分钟,感觉上却完全是松散着足可慢慢道来无忧无虑的闲适,与紧张着一环扣一环紧迫起伏中张力递进的对比。前者用5幕,叙述一个从幸福到悲伤到希望到彻底破灭再到升天的完整过程,最好听的唱段其实都是叙述性的。比如号角花彩开场提醒后音乐精灵娓娓道来的宣叙调,女使者通报尤丽狄茜死讯的《悲惨严酷的命运》、奥菲欧在前往地狱的河边唱的《强有力的精灵》,突出故事本身的悲哀或欢乐,一切由上帝安排。后者将这过程提炼成墓地上的悲思、下地狱追寻、尤丽狄茜失而复得紧凑的三幕,前两幕都是最后一幕的铺垫,重要唱段都变成奥菲欧与尤丽狄茜情感表达非常强烈的咏叹调,突出了“爱足以战胜一切”、“命运由爱而非上帝主宰”。
这是一个将松弛变成紧张、将孱弱变为强有力的过程。格鲁克突出尤丽狄茜能否复生的戏剧性,将探究能否复生的环境——第一幕墓地与第二幕的地狱,都处理成漂亮中凄美的抒情,需叙述交代的部分都变成含情脉脉的合唱。墓地与地狱的氛围,都借用了芭蕾舞的优美表现。以我看,这种表现手段都是十足的浪漫主义,其浪漫倾向甚至接近了19世纪的态度。我看过莱比锡广播交响乐团与合唱团一个演绎此剧的版本,开幕本来的墓地换成希腊神殿;第二幕地狱的守护者都戴上墨镜,俨然是《黑客帝国》中的装扮;而极乐世界精灵们那段优美的芭蕾,雪白而纯净,幽灵们都穿着薄如蝉翼的白衣,服装设计是Eva Fischer,完全是现代主义或后现代主义风格了。
我说的多元感受是,格鲁克的改革,使歌剧无法再回到蒙特威尔第的时代——早期歌剧都是对希腊神话与悲剧的直接歌唱,那种贵族小范围即兴的聚会不需有那么强烈而炽热的情绪,在上帝庇护下慵懒与软弱中的美与努力抒情所寄托的美相比,有极不一样的质地。在喜欢了格鲁克的《奥菲欧与尤丽狄茜》后,再反过来听蒙特威尔第的《奥菲欧》,忽然会发现,真正质朴的其实是蒙特威尔第,《奥菲欧》中才充溢着迷人的古典精神。于是就会不喜欢《奥菲欧与尤丽狄茜》那种旋风般的推进速度,它其实已经充溢着现代的躁动不安。奥菲欧的象征是他的琴声,《奥菲欧》为表现这琴声使用了大键琴、大型竖琴、大吉他与风琴,它所表现的琴声与《奥菲欧与尤丽狄茜》相比,显得那样沉静。我的意思是,洗去标签,音乐欣赏可能出现极不同的感受,伟大的作品其实很难用进化论的各种主义去理解。■ 格鲁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