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字一闪念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文 / 李甘林)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以为,“管理办法”在只字不提如何严格规范城市公共卫生管理、服务,约束执法人员行为的情况下,对个人和单位开口就整出不超过1000元和5万元以下的罚款,让人还是产生管理就是收费的印象。

笔者在单位曾负责行政后勤工作,多次出面协调过与环卫等公共服务与管理部门的矛盾、纠纷。以我见识过的人和事看,我对这个“管理办法”是有发言权的。先说管理的随意性。以前的垃圾桶是塑料的,后来,随着环卫部门一声不吭拖走产权属于单位的旧垃圾桶换上新的钢制桶,另外加钱,加多少没二话,不交就让你单位垃圾遍地。此外,门前三包本来是由单位专人负责的,可随便一个环卫人员就可挑刺、罚款,道理何在?还有,就我所知,跟环卫有关的收费,也是政出多门,不交就用垃圾堵你单位的门。

说实话,人们尊重环卫人员的辛苦劳动,也体谅环卫管理的难度,但作为收费服务和管理的部门,也得对交费的单位和个人有起码的尊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该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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