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土地红利?
作者:邢海洋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作了大幅度修改,据传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十八大”后,各式各样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传闻不胫而走,对于改革是最大发展红利的中国,能够提供制度性转轨红利的要素已经不多,农村土地无疑是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可是,开启农村土地市场红利之前,你会发现这笔巨额花红,或已经被透支大半了。
关于农民为国家建设做出的牺牲,一个盛行的说法是“剪刀差”,即为了工业化,国家人为压低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以补贴工业积累。但这个说法在数据上站不住脚:据统计,1978年同1950年相比,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提高了107.3%,而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价格仅提高了0.1%。同期,供应农村的工业品零售价格水平仅提高了9.8%。改革开放前,国家的工业化道路与其说是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不如说是工业部门生产力的提升能力远超农业,从而积累下相当的工业资本。至于农民对改革开放后工业化的贡献,则是无需赘言的,廉价劳动力不说,全国工业用地几乎全部来自农村土地,近年来房价飞涨,工业用地却仅为住宅用地价格的1/7,且供应量有超过住宅供地的势头,靠的更是从农民那里征得的几乎没有成本的土地。各地大兴工业园,穷尽优惠条件招商引资,归根结底也是以土地为饵。由于实际的土地价格被大大抑低,对土地的需求就大大超过均衡水平,低廉的土地成就了世界工厂的同时也带来了资源的浪费和产能过剩。对于世界工厂的建设,这未必不能称为是制度性红利。现在,如果农民和土地需求方拥有了同等的谈判权,红利便消失了。
2000年后,城乡收入比超过了3∶1,此前的联产承包和粮价并轨两项制度转轨红利均未能阻挡住农民收入的恶化,足见廉价劳动力和廉价土地的工业化的威力。此外,工农生活水准差异的另一个来源是城市提供给居民的福利。而城市之福利,诸如轨道交通、大广场、博物馆、体育场和办公楼等基础设施,恰恰是以牺牲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的形式“倒贴”给城市的。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数据,农村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是:投资者拿走大头,占40%到50%,城市政府拿走20%到30%,村级组织留下25%到30%,而农民拿到的补偿款,只占整个土地增值收益的5%到10%。还有一个说法,土地开发,作为操盘者的政府永远旱涝保收,收益占了大半。正是有了这样一笔垄断性收入,政府才舍得大建基础设施。土地取之于农民,收益却用之于城市居民。若加上这笔隐性收入,城乡差距又要扩大到5∶1甚至6∶1,一个历史上罕有的距离。
1980到2010年,城市建成区的总规模扩大了8.2倍,从约5000平方公里扩大到4.6万平方公里,可城市吸纳的人口只从1.9亿增加到6.7亿,约增加了2.5倍。城市并未按面积同比例地吸纳农村人口,造成了相当规模的历史欠账。在人口密集的城市边缘土地扩张8倍,自然毫不费力地吸纳到当地的农村人口。这里所说的欠账指的是对农民作为一个整体的欠账。尤其近年来土地飞速升值,议价天平已经向城郊村民倾斜,天价拆迁补偿时有出现,更从反面抬升了城市房价,外来人口也就更难以在城市落足了。去年全国农民工调查显示,仅有0.7%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住房,他们的收入再提升,也赶不上房价的速度。总量上,外出农民工共有1.59亿,意味着1.5亿农民工或居住在宿舍或租住。他们的租金实际上贡献了大城市周边村民的收入。
改革开放之初,城里人租住在单位提供的公租房里,农民则在自家的宅基地,两相比较,财产差距并不明显。城市实行房改后,城市房产价值大幅度提升,造就了城乡间财产差异的鸿沟。表面看农村土地的不流动压抑了农村的房价,只要放开限制,城乡间的资产差异即将弥合。但问题是,房价暴涨前,农民有可能用自己远在乡下的住房换取一套城市住房,可城乡差异如此分化的今天,所有的资源都在向着大城市聚集,农民已经失去等价置换的机会。有人说,允许农村宅基地交易将释放出20万亿元土地市场,但这其中一大部分或许集中在大城市的周边。宅基地放开交易,除了如“小产权房”一样暂时抑制城市房地产的价格,对解决大多数农民工进城或于事无补。
1.5亿农民工,其中近3000万是拖家带口,指望用他们偏远的宅基地换取城市住宅可不那么容易。解决城市化过程中对农民的负债,还是应着眼于政府主导的廉租房。 红利多少土地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