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1227)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
买房之中介风波

去年8月,我打算入手一套单位附近的二手房,于是联系了一个知名品牌的房产中介。

几次现场带看后,初步确定好意向房源,中介小倩约了买卖双方议价谈判。经过数小时的拉扯,一直到晚上9点多,终于敲定了成交价格。

估算好中介费,我追问,还有没有其他费用?这时小倩就提到了预缴费用:“包含3000元的金融服务费和1000元的权证服务费。客户自己找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金融服务费后期会返还。”

“权证服务费也是可选项,客户不委托办理的,后期可以全额退。”一旁的门店王经理补充道,说完还特意提醒我回头看签约室墙上的收费公示牌,上面赫然写着可选择收费项包含金融服务费和权证服务费,金额分别是3000元和1000元。

在得到现场4名中介的肯定答复后,我再无疑虑,和远在外地的媳妇沟通完细节后,当场便交定金签了约。至于可选服务项,我口头表示后面再说。

之后我一直和中介小倩保持着联系,一边按流程准备资料,一边筹款。可选服务项方面,我微信告知小倩只选择代办按揭贷款事宜,权证服务我自己办理。小倩很快回复我“好的”。

房子过户后,我微信再去问小倩,权证服务费什么时候能退?对方却言语迟疑,似乎不记得有这回事。待我阐明事情原委后,她就推说去问问门店经理。

“事实上权证服务费我们一直都是不退的!”却不料门店王经理竟这样答复我,绝口不提签约现场的口头约定和签约中心收费公示牌这一茬。

几次沟通下来,双方各持己见。之后在微信群里的争执中,小倩的带班师傅一句话点醒了我:“你去看居间合同条款吧,我们是按合同条款约定办事的。”

果不其然,一番查找后我终于在一堆电子合同中找到她所说的条款,大意是买方承诺委托中介办理权证服务事宜。至此,我总算明白了中介们前后表现不一的原委。我意识到自己大概率是被坑了。

接下来,小倩又催促我办理交房手续。约好日子去了房子那儿一趟,又是一肚子气:散架的旧家具七扭八歪地堆在客厅和主卧里,显得十分刺眼;现场测试4台空调,个个有气无力地吐着似有若无的风;两个马桶,一个水箱上不满水,一个水箱往外溢水;天然气灶则“因为长期没使用,天然气公司给停了用气权,需要买家去办理一下恢复供气手续”,在我当场提出质疑后,小倩才打电话找人咨询,一番调试总算见着了明火,却仍然对燃气热水器不能供热水视而不见。以上种种,远未达到合同中约定的家电家具“可正常使用”的标准。

眼见与其争执无果,我起了投诉的念头,回想起之前中介给过我一张服务监督承诺卡,于是打电话给大区总监,对方明确表示会解决这个问题。

投诉的效果立竿见影。第二天一早,门店王经理就发来了道歉语音。没几天,黄总监也答复我可以通过发放1000元客户体验金的方式解决权证服务费的争议。另一边,在我的坚持下,中介找人清理了屋内的废旧家具;至于家电缺陷赔偿1500元的诉求,则因“公司没有权限”被一降再降到500元。与此同时,我还需要“自愿”配合签署一份电子协议,并承诺“不再就此事进行投诉和维权,不得反悔”。

十几天后,我如约收到1500元,随即办理了交房。事情总算办完了,我却高兴不起来。

(读者 张云洁) 读者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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