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慈善捐助
作者:三联生活周刊文 / 北京 王彬若
前几日在淘宝网买东西,很多商家都写着,完成一单就给指定公益捐赠0.02元。恰好看到一个给贫困孩子捐赠每天3元午餐的活动。转发到朋友圈后,有人问,政府干吗去了?我曾经也对慈善之事不太关心,一则觉得这都应该是政府的事,二则不透明的捐款使用机制也令人止步。实际上,政府当然是有作为的。举例来说,2011年初免费午餐这个活动发起之后,当年9月,中央财政投入160个亿,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区域260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贴,被媒体称为“政府接力免费午餐行动”。当然,如果民众介意的透明用款机制能够完善,就会有更多的人乐于捐出爱心款。
通过这次捐助,我刚知道的是,慈善捐助的金额最多可以抵消个人所得税款总额的30%,民政部门认可的公益性捐赠项目享有税前扣除资格,可以开具捐赠收据。但这种以捐款抵税的方法却一直没有成熟和完善。每个人都曾在重大灾难时被号召捐款或被捐款,却从来没有被合法地抵过税。这恐怕是现在个人捐助面临的一大问题。对于大城市的中产阶层而已,一年收入的扣税额都得2万~3万元,一个家庭就要5万元左右。可是这样的家庭恐怕每年都少有超过500元的公益慈善捐款。与西方社会相比,我国的个人捐款只占总额的20%,仍是以单位和企业为主。在美国,慈善捐款被视为公民的责任,九成家庭有经常性的捐助。是西方人天生境界高,中国人爱心差么?恐怕都不是。
一个年扣税5万元的家庭,如果捐款5万元的30%,就是1.66万元,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捐款。所以,政府在慈善捐助可抵消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引导和制度完善相当重要。中国各单位各企业应当学习西方完善抵消报税的渠道,激发每个公民公益捐助的积极性。其实每个人都有爱心,有了良好的渠道助力,才能让爱流动起来。为什么常能看到企业家捐助?企业家捐助可以直接抵消税款,何乐而不为呢? 读者来信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