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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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百元钱就能实时观看别人隐私,操作简单,永久观看。”顺着这则广告,任何人都能花钱观看一些私密场合的监控视频。

上海市的一家健身房在入口处与更衣室内安装了人脸识别摄像头,并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入场方式,但摄像头正对浴室出口的过道与更衣凳,顾客在更衣柜前“刷脸”采集个人信息时,存在他人隐私被摄像头拍到的风险,引发顾客对商家的投诉。

“探店”博主在网红饭店拍摄视频,剪辑后上传短视频平台公开播放,取得了上百万的播放量,但他们却把已明确表示拒绝拍摄的正在就餐的顾客脸部拍进视频,顾客于是提起侵权之诉。

生活中,摄像头已经是一种普及的日常设备,但滥装滥用、隐私泄露等摄像头“失控”问题也成为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非法安装摄像头、偷拍视频售卖等犯罪更是呈产业化趋势,这些问题已经引起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高度关注。2025年4月1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施行,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全国性法规,标志着公共监控从“野蛮生长”步入法治轨道。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针对偷拍设备生产、销售环节,在办案时也与相关部门协同,从源头打击偷拍黑产。通过依法履职,在打击犯罪、执法监督、技术规范等领域发挥作用,让摄像头必须有“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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