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20年的两家公司陷入信任危机
作者: 陈梦清 刘青“现在,我们还有部分业务是给这家公司做,毕竟合作那么多年,对他们的加工质量比较放心。感谢检察机关的工作,我们也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系,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2024年10月,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官到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害单位回访,并现场送达风险提示函,该公司负责人老李对检察官说。
老李是张家港市远海船舶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舶公司”)负责人,他口中的“这家公司”是指张家港市惠能热镀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镀锌公司”)。不久前,合作了20余年的两家公司陷入了一场刑案旋涡……
“真假送货单”东窗事发
船舶公司主要从事船用钢结构件的生产,大部分产品需要镀锌,2002年以来长期与镀锌公司合作,由镀锌公司将需要镀锌的零件拉走,加工完成后再送回,按重量计价,每年加工量在2000吨左右,两家一直合作良好。
基于长期合作的信任,且零件称重不便,船舶公司待加工零件出库时不做出库单,靠镀锌公司送回镀锌货品时送货单上的重量结算。2019年后,船舶公司对送回货品不再逐一过磅,改为抽检过磅。合作多年,船舶公司计划生产的数量和代加工送回的数量都对得上,老李也很放心。
“如果你们过磅,驾驶员就给真送货单;如果不过磅,就送假送货单……”2023年1月,老李突然接到镀锌公司一个前员工的告发电话,对方称这几年镀锌公司的仓库管理员小梅通过准备两张送货单、虚增重量来骗取加工费。两家是按重量算加工费,所以数量是对得上的,只是重量被虚增了。
老李难以置信。正巧当天镀锌公司要送一车货过来,老李交代工作人员当场不过磅,等驾驶员离开后再清点称重,发现送货单上的重量真的比实际多了两三吨。
老李始终不愿相信多年的合作伙伴会在重量上做手脚。这时,老李妻子提醒道:“镀锌公司去年10月拆迁,他们把单子包给另一家公司代加工,那家公司老板你也认识,找他核对一下不就行了?”于是,老李赶紧联系代加工公司,对比了代加工公司开给镀锌公司的送货单和镀锌公司开给船舶公司的送货单上标注的重量,发现几乎每张都差三五吨重量。
原本要给镀锌公司结算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的加工费,如果照常结算,老李要多付50余吨的加工费,这不禁让他感到一阵后怕。他找到镀锌公司老板老金,对方却含糊其词,老李遂报案。2023年1月17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对船舶公司被诈骗案立案侦查。很快镀锌公司仓库管理员小梅被抓获。起初小梅不承认开过假送货单,因为老板老金事前嘱咐她,已和船舶公司协商好,若被抓就说不知道。
2023年2月15日,经过警方释法说理,小梅供述称是在老金指使下开两张送货单的事实。2月16日,张家港市公安局以小梅涉嫌诈骗罪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小梅到案前与其他涉案人员共同商议对抗侦查,到案后拒不供述,侦查后期交代自己参与犯罪事实,但对时间节点和获利情况等的交代与在案证据不一致,案件需进一步侦查,对小梅采取取保候审有串供风险,不利于案件的进一步侦办,遂对小梅批准逮捕。
“幕后主使”浮出水面
同时,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小梅从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一共从公司账户获取5万元转账,但老板老金从个人账户上给其转账25万元,另外老金也有向李虎等驾驶员的大额转账记录,明显超出正常收入数额。
此外,两家公司的业务结算通过对公账户进行,小梅仅是仓库管理员,诈骗行为的完成离不开公司参与。但除部分驾驶员供述自己参与其中,老金否认上述事实,并称这是小梅的个人行为。综合判断,老金有重大作案嫌疑。

于是,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老金采取强制措施。2023年2月27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对老金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老金如实供述了指使小梅虚增零件重量骗取船舶公司多付费用的事实。
原来,船舶公司是镀锌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两家公司十几年前就签了加工协议,后来由于锌价上涨又补签了协议,随着物价和人工上涨,利润越来越小,但好在船舶公司的业务量比较大且付款及时,总体利润较稳定。
2021年4月底,老金在仓库门口看到打算送走的一车货,就向小梅吐槽说:“这一趟货才两吨多点,赚不到钱。”小梅告诉他,船舶公司对送过去的镀锌件不是每次都称重。
听到这话,老金“灵机一动”,跟小梅说那就加点重量上去,挣点运费。小梅是公司老员工,家庭条件不好,女儿瘫痪在床需要照顾,她一直很感激老金给她这份工作,对老板的要求她不敢违背,就答应了。此后,每次给船舶公司送货前,小梅都会写两份送货单,并交代驾驶员如果对方不称重就给假单子。老金还多次提醒小梅别让船舶公司发现,并给小梅和几个负责送货的驾驶员都加了奖金。
2021年5月至2022年11月,镀锌公司利用与船舶公司经长期合作达成的代加工协议,安排该公司驾驶员在运送货物期间,虚增镀锌加工零件重量共计130余吨,骗得船舶公司镀锌加工费共计30余万元。
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为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启动刑事和解程序,组织两家企业面对面进行沟通。办案检察官杨扬琴从刑事案件程序和民事合同履约两方面对案件进行梳理,对双方开展释法说理。
“2019年以后我们就很少过磅,谁知道你们有没有虚增!”船舶公司提出要根据2019年以来的交易情况推算损失。老金并不认可,表示自己2021年四五月份才萌生虚增想法。
但为挽回多年情谊和合作机会,老金愿尽最大能力赔偿。经与人民调解员协同配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确认在民事范围内船舶公司的损失,镀锌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船舶公司对镀锌公司表示谅解。
考虑到被害单位损失得到挽回,嫌疑人均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双方达成和解,2023年3月20日,老金被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对于被逮捕后已无继续羁押必要的小梅,检察机关于2023年3月31日建议公安机关对小梅变更强制措施,后小梅也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2023年7月19日,此案被移送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对镀锌公司应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老金、小梅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考虑到此案系单位犯罪,犯罪数额相对较小,且案发后已经对被害单位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镀锌公司有员工80余人,还有业务需要经营,对老金依存度较高,小梅家中有生病女儿需要照顾,且均自愿认罪认罚,2023年12月29日,张家港市检察院对镀锌公司、老金、小梅均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老金郑重承诺:“我们一定珍惜机会,诚信经营,诚实做人。”
2024年9月,张家港市检察院根据近年来办理的多起合同诈骗案件,走访了相关企业并开展座谈,梳理出民营企业在履行合同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制作形成了《风险提示函》,并逐一送达给相关被害企业,建议企业加强规范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筑牢企业内部防火墙。(文中涉案人员、公司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