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彭阳:发挥检察职能,堵塞村务公开中个人信息保护漏洞

作者: 杨鹏程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专项监督行动,针对辖区乡镇各村务公开栏在公开政务信息时存在个人敏感信息未去标识化处理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切实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该院检察干警深入辖区多个乡镇,对各村务公开栏的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细致排查。发现部分村务公开栏在公开诸如低保人员名单、惠农补贴发放信息等内容时,其中关于公民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敏感信息,未采取任何去标识化处理措施。这些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获取,极有可能被用于实施诈骗、盗刷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给公民个人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发现问题后,彭阳县检察院迅速行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属地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各乡镇对村务公开栏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涉及公民个人敏感信息的内容及时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工作人员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乡(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村务公开栏进行全面清查。截至目前,已对存在问题的村务公开信息全部完成整改,对涉及公民敏感信息的内容进行了妥善的去标识化处理。同时,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信息保护意识和业务水平。此外,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乡(镇)政府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前必须进行敏感信息筛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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