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是一种修辞
作者: 舒州风从身后吹来,吹斜我的长发,它们比我更早踏上故土。在早年的笔记本里,撞上这样的话。我想,那时大概是嫉妒自己的长发。
事实上,故乡来见我,比我去见它,要多得多。
故乡来见我,以晚霞和风,以长天与孤鸿,以山川草木,以蜂蝶禽鱼。以一场场的旧事,以一夜夜的旧梦,不是以磅礴宏大,而是以微小的片段或是细节。
比如某个黄昏来见我:我朝着落日赶路,仿佛路无尽头,时间也无尽头。我被一个黄昏前所未有地鼓舞着。
比如某个正午来见我:所有的路,都热得空荡荡的,我坐在树下,树影已经铺好了毯,无边无际的蝉鸣浮于天地之间,氤氲着厚厚的一层声音的茧。
我的童年存在并出现,这样一个黄昏或夏天的正午,仿佛只为赠我一条无尽的落日之路,或捎我一层蝉鸣。我不记得,那个黄昏与那个正午还发生过什么。
又比如一月如灯,我在窗前,不知道为什么舍不得去睡。窗外,有几棵杉树,我看不见但知道它们就在那里。故乡的夜,总以这样的方式与我会面。
大块假我以文章?不,此刻故乡假我以文章。
相见,可需理由,可无须理由。如今,我去见故乡,仿佛皆有名目,皆须明目:逢年过节,人情往来,走亲探戚。无事不登三宝殿,我只有惭愧。
来见我的故乡,是一个时间的遗址,我们以心灵相见。我去见的故乡,却是一个空间的遗址,我们以肉身相会。
我的脚已重新踏上故土,可是我的脚印,不会与我曾经留在这里的任何一个脚印重合。我翻动的任何一个石块,都不是我曾经翻动的那一块。我听到的蝉声,也不是我曾经在树下听到的蝉声。故乡对我的脚印陌生,对我的翻动,以及茫然站立在树下的身影全都陌生。
有时,我在异乡向别人提起故乡,像在别人家里,谈论着遥远的自己的家。此时,反倒觉得故乡好不亲近,我对那里的一切,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当故乡被说起,它已不再是一个地方,一段记忆,它对应的是我们对故乡所有的美好想象。想象的逻辑总是以偏概全,一两个细节足以撑起整个故乡。所以,所有人的故乡都是美的,总是美的,要多美有多美的。
故乡,从来不是一个所在,而已经成为一种修辞。
我从故乡出走,四处流浪,我带不走故乡的一切,除了时间。我储存在故乡的时间,看似如此有限,只有一个早晨,一个正午以及一个黄昏,只有一个春夏和秋冬。可我储存在故乡的时间,却又实实在在那样无限。每回想起故乡,我都可以立即取出一个清晨或是傍晚,一个雨天或者雪天。
大地温情地捧出每一寸土地,一碗水端平,然而,有些地名已经分外震耳,有些地名却十分安静。如果要让别人的见解和观点凌驾其上,太多人的故乡都是羞于启齿的,它们不够壮丽辉煌,它们的名字不足以浮出地表。可每个人还是会喜欢自己那个,哪怕笨拙,哪怕老派,哪怕灰头土脸的故乡。因为所有的故乡,都会在一遍遍回望和想象中,逐渐深刻、壮大、亲切、完美、让人着迷。
心安处,是故乡。心安,本来就是人生最美的修辞。
(编辑 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