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被网络负面舆情“围剿”后

作者: 语斯雯頔

在互联网时代,舆情的力量往往超出想象。一条负面消息的传播,就像推倒了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引发的连锁反应能让企业在顷刻间陷入危机。当负面舆情爆发时,互联网的即时性会让信息迅速发酵,形成可怕的“破窗效应”。企业还来不及公关和澄清,销量和业绩就可能出现断崖式下滑,甚至面临倒闭的风险。

而这背后传播负面舆情的始作俑者,往往不是个人,而是一个“编造负面信息—精准传播扩散—有偿删帖变现”的完整产业链。在我采访的一起网络黑手敲诈勒索企业案中,就有这样一群专门撰写企业负面文章的“网络黑手”,他们打着“舆论监督”和“维权”的旗号,干的却是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

这个组织的起源颇具讽刺意味。其核心成员最初来自一个反传销联盟,本意是帮助受害者。后来,他们想到可以利用舆论的导向赚钱,于是逐渐开始有组织地撰写并转载企业的负面舆情文章,以此敲诈勒索企业。他们深谙企业对“舆情雪崩”的恐惧心理,一旦负面文章发布,团伙成员就会在短时间内集中转发,制造舆论风暴,逼迫企业支付“封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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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犯罪团伙为规避法律风险,通过签订“舆情服务协议”,以品牌服务的名义将非法敲诈勒索的行为伪装成合法交易,模糊了正常商业合作与敲诈勒索的界限。这种手法给司法机关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带来挑战,而在我采访的这起案件中法院对于敲诈勒索违法行为的界定,给出了充分的论证,这将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判决起到示范作用。当然,随着越来越多类似案件审判,相关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和细化,对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也将更加明确。

利用网络负面舆情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会给社会和公众带来十分严重的影响。它不仅破坏营商环境,更侵蚀了媒体的公信力。此类行为会导致公众误判媒体监督动机,质疑媒体报道的客观性与公益性。

有效遏制利用网络负面舆情敲诈勒索的现象刻不容缓。在采访这起案件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企业在陷入负面舆情旋涡时的被动性。许多企业虽然对舆情有着高度敏感性,会经常关注网络上的信息,但在实际处理方面却往往陷入被动局面,多数企业缺乏专业的危机应对机制。这可能需要企业进一步建立舆情风险的评估及处理机制。

近年来,为进一步打击此类犯罪,中央网信办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持续推进“清朗”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自媒体造谣传谣、敲诈勒索、流量造假等黑灰产行为,旨在构建多方协同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维护网络信息传播秩序与社会公平正义。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通过国家司法层面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可以更加全面有效地防范和治理利用网络负面舆情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有关部门也正在推动完善自媒体账号的分级管理制度,建立网络平台谣言识别模型,设立企业网络维权绿色通道等治理举措,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更好地帮助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外,作为一名记者,我也深感责任重大。媒体的力量是把双刃剑,唯有坚持客观公正,守住职业底线,才能真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既要警惕谣言的危害,也要守护真相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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