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可以拒绝加班吗?

怀孕后可以拒绝加班吗?

网友来信:我怀孕三个月了,已告知单位,但单位仍经常安排我加班。最近,我身体出现不适,去医院检查后医生建议我多休息,我可以向单位提出拒绝加班吗?

莫莫:您好,孕期女职工的劳动权益受法律特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过度劳累可能对孕妇和胎儿产生不良影响,用人单位应从保护女职工健康角度出发,理解孕期女职工并提供相应保护措施。

莫莫建议您可以先和单位沟通协商,提交医院诊断证明,请求单位调整工作安排;如果单位仍强制要求您加班,您可以留存沟通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据,向当地工会、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必要时可以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友来信:我怀孕六个多月,负责销售工作,现在公司认为我不能胜任该工作,在未与我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将我辞退,我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莫莫:您好,孕期女职工被公司辞退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孕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莫莫建议您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意愿,如公司坚持辞退,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辞退通知、沟通记录、产检记录等材料,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莫莫提醒,法律为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多重保护,女职工在遭遇不公时,一定要及时留存证据,善用法律武器,同时关注身心健康,平衡维权与生活。

编辑 周晓序 24754968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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