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英语翻译中的表达顺序

作者: 唐伟胜

人们通常认为汉语是意合语言,而英语是形合语言,这是因为汉语的逻辑表达主要依靠意义的表达次序,而英语的逻辑表达可以依靠形式。也就是说,汉语更依靠意义表达的先后顺序来实现连贯,相对而言,英语的表达顺序则可以更为灵活。我们经常发现,英语句子在多变的语法形式的加持下,意义的先后顺序常被打乱,这给我们理解英语尤其是英译汉造成了不小的困难。我们先看一例。

例1:All that is needed for the triumph of a misguided cause is that good people do nothing.(2003年真题)

译文1:一个错误的运动要取得胜利,所需要的就是好人什么都不做。

译文2:只要好人什么都不做,一个错误的运动就能得逞。

这个句子包含两个从句,即that is needed for the triumph of a misguided cause和that good people do nothing,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条件和结果的逻辑,即:如果好人什么都不做,那么错误的运动就会取得胜利。问题在于英语句中这个“条件-结果”的顺序是颠倒的。如果按照原文顺序翻译(如译文1),读者就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来理解,从而影响译文的通畅。译文2调整了原文顺序,按照“条件-结果”这个逻辑顺序来处理,读起来友好很多。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一条英汉翻译原则:面对逻辑顺序被打乱的英语句子,我们应该先理清内容的逻辑顺序,然后按照这个顺序对原文顺序进行调整。这里的逻辑顺序可能包括“条件-结果”“原因-结果”“时间先后”“空间上下”等。以下我们通过考研真题中的句子来看如何在英译汉中恰当调整表达顺序。

例2:Other models exist that are hybrids of these three, such as delayed open-access, where journals allow only subscribers to read a paper for the first six months, before making it freely available to everyone who wishes to see it.(2008年真题)

译文1:还存在一些模式是这三种模式的混合体,比如延迟开放,期刊在免费提供给所有想看的人之前,只允许订阅者在前六个月阅读论文。

译文2:其他模式是这三种模式的不同组合,比如延期开放,期刊在论文发表的前六个月只允许订阅的人读,然后才免费提供给所有想读的人。

译文比较:本句where引导的非限定性定语从句中有两个动作,即allow only subscribers to read a paper for the first six months(前六个月只允许订户阅读)以及make it freely available to everyone(免费提供给所有人)。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只允许订户阅读”应该发生在“免费提供给所有人”之前,但英语原文用before这个连接词颠倒了两个动作的先后顺序。译文1遵从原文顺序,让读者非常费解,而译文2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调整了表达顺序,读起来自然贴切。

例3:Yet it is hard to imagine that the merger of a few oil firms today could recreate the same threats to competition that were feared nearly a century ago in the U.S., when the Standard Oil trust was broken up.(2001年真题)

译文1:然而,很难想象如今几家石油公司的合并会重新制造出近一个世纪前美国标准石油托拉斯解体时人们所担心的对竞争的相同的威胁。

译文2:一个世纪前,当美国标准石油托拉斯被迫解体时,美国人担心自由竞争受到威胁,然而很难想象,如今几家石油公司的兼并会再次制造同样的威胁。

译文比较:本句包含三个从句,即第一个that引导的宾语从句、第二个that引导的定语从句以及when引导的状语从句。在从句较多的句子里,一定含有多个动词,何况本句还有两个表示动词意义的名词merger(合并)和threat(威胁)。这样,本句按照原文顺序出现的动作有:imagine(想象)、merger(合并)、recreate(再次制造)、threat(威胁)、fear(担心)、break up(解体),它们在句子中具体表达的意义分别为:“很难想象”“几家石油公司合并”“再次制造”“自由竞争受到威胁”“美国人担心”“标准石油托拉斯解体”。重新梳理一下,我们不难看出这些动作发生的先后顺序:标准石油托拉斯解体—美国人担心—自由竞争受到威胁—很难想象—几家石油公司合并—再次制造(同样的威胁)。译文1完全按照原文动作的顺序,导致译文晦涩难懂,很不通顺。译文2按照动作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读起来清晰晓畅。

例4:In his latest book, Doing Our Own Thing: The Degradation of Language and Music and Why We Should, Like, Care, John McWhorter, a linguist and controversialist of mixed liberal and conservative views, sees the triumph of 1960s counter-culture as responsible for the decline of formal English. (2005年真题)

译文1:在他的新书《做我们自己的事:语言和音乐的退化,以及我们为何应当在意》中,约翰·麦克沃特,一位语言学家同时兼具自由派和保守派思想的辩论家,认为20世纪60年代反主流文化运动的胜利应为正式英语的衰落负责任。

译文2:约翰·麦克沃特是一位语言学家,也是一位兼具自由派和保守派思想的辩论家,在其新书《做我们自己的事:语言和音乐的退化,以及我们为何应当在意》中认为,正式英语的衰落应归咎于20世纪60年代反主流文化运动的胜利。

译文比较:如前所述,汉语的特点是按照事情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来排列各语言成分,英语则可以通过定语从句、同位语从句、插入语等形式打乱句子各成分的时间先后顺序。本例中,英语原文的顺序是:写书—作者介绍—书中观点。译文1完全按照这个顺序译出,虽然也能将意思表达清楚,但总觉得不像书面汉语。译文2则按照汉语表达习惯调整了语序:作者介绍—写书—书中的观点,因此读起来明显更顺畅。

例5:That matters because theory suggests that the maximum sustainable yield that can be cropped from a fishery comes when the biomass of a target species is about 50% of its original levels.(2006年真题)

译文1:那很重要,因为理论表明当一个渔场将捕捞物种的生物量保持在原始基数的 50% 左右时,才能获得最大的可持续捕捞量。

译文2:理论表明,当一个渔场将捕捞物种的生物量保持在原始基数的50% 左右时,才能获得最大的可持续捕捞量,因此,发现海洋中发生的大规模变化非常重要。

译文比较:汉语中一般遵从“先原因后结果”的表达顺序,但英语中由于有大量的连接词,因此常常颠倒因果表达顺序。本句中,because引导的原因就被置放在结果that matters之后了。当然,英语这样处理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because引导的原因状语从句过长,置于主句之后才会让句子显得更平衡。但在汉语里,原因状语从句越长,就越应该置于主句之前,这样才符合汉语表达习惯。译文1尽管意思传达是完整的,但读起来很不通顺,译文2将原因部分置前,后面接结果部分,读起来就通顺很多。

例6:Some individuals would therefore not have been caught, since no baited hooks would have been available to trap them, leading to an underestimate of fish stocks in the past.(2006年真题)

译文1:有些鱼因此没有被捕捉,因为没有可利用的带饵鱼钩来诱捕它们,导致了过去对鱼类资源量的低估。

译文2:由于没有可利用的带饵鱼钩来诱捕它们,因此有些鱼捕获不到,这导致过去对鱼类资源量的低估。

译文比较:本句与例5的情况相似,也包含一个原因和结果,即因为“没有带饵鱼钩”,所以“有些鱼捕获不到”。原文是结果在前,原因在后,按照汉语表达习惯,译文应该对此顺序进行调整,先译原因再译结果。因此,译文2比译文1的质量更高。

*江西师范大学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考研英语基础轻松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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