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历史源流与时代价值

作者: 李珂 李悦群

“新时代新征程,必须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汇聚起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磅礴力量。”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高度评价一百年来党领导的中国工人运动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深刻总结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宝贵经验,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一步动员激励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这是我国第十七次评选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也是党的二十大明确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后,首次开展全国性劳模表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必将激励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一往无前、勇毅前行,以劳动创造成就民族伟业,以团结奋斗铸就时代辉煌。

一、从历史中走来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强调劳动价值和劳动者的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立场,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一百年来,中国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始终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围绕党的纲领和不同历史时期确立的中心任务建功立业,谱写了恢宏壮丽的劳动篇章。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是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风雨无阻、勇敢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中国共产党如何看待劳动,早已写进百余年风雨兼程的历史中,镶嵌在实实在在的制度里。

(一)劳模精神的孕育形成

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政党,高度重视劳动模范的评选和表彰,在全社会倡导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与祖国同成长、与时代齐奋进,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作出了重大贡献,奏响了“咱们工人有力量”的主旋律,各条战线英模辈出、群星灿烂。

我国的劳模评选制度与党的事业发展同频共振,借鉴了苏联“斯达汉诺夫运动”,起源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时期的群众性劳动竞赛运动,发展于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的劳动生产运动和劳动英雄评选活动。各条战线上涌现出的劳动英雄为革命根据地建设和政权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包括“边区工人一面旗帜”赵占魁、“兵工事业开拓者”吴运铎、“新劳动运动旗手”甄荣典、“支前模范”马毛姐、“妇女活动带头人”郭凤英等一大批先进人物在内的劳动英雄。这一时期的劳模精神强调“自己动手,丰衣足食”。1945年1月,毛泽东在题为《必须学会做经济工作》的讲话中评价:劳动模范“是全中华民族的模范人物,是推动各方面人民事业胜利前进的骨干,是中国政府的可靠支柱和人民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劳模评选表彰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制度一直延续下来。

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1949年至1960年间,党中央、国务院共举行了4次劳模表彰工作会议,突显了工人阶级作为领导阶级的政治地位,并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一政治理念转化为全民族的劳动实践,实现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劳动价值观的广泛传播,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这一时期,评选出来的劳模通常是具有熟练操作技能、良好生产能力的“老黄牛式”技术工人,王进喜、时传祥、张秉贵、倪志福等劳模群像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的时代丰碑,这一时期劳模精神的内涵则演变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劳模评选工作应势而兴,迅速得到恢复。从1977年4月到1979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举行了5次全国劳模表彰大会,生产力标准成为这一时期劳模评选的主要标准:“各条战线的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必须是先进生产力的优秀代表,能够体现社会发展的方向”。随着“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的方针明确,袁隆平、陈景润、邓稼先、林巧稚等知识分子和科研工作者成为劳动模范队伍中的新成员。这一时期的劳动模范不仅要具有无私奉献、拼命苦干的“老黄牛”精神,更强调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对事业的突出贡献。

1989年之后,评选表彰愈发规范有序,劳模制度进入稳定发展时期。截至2025年,共进行了8次全国性劳模表彰,并从1995年开始,固定为每5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纵观不同时期,一方面,劳模评选制度一直在与时俱进,劳模精神内涵也相应被赋予了特有的时代元素,充分体现了事物发展中“变”的特质;另一方面,劳动模范作为时代的领跑者,劳模精神成为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引领社会大众投身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导向作用不曾改变,又充分体现了规律性“不变”的特质。2005年4月30日,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指出:一代又一代先进模范人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模精神。至此,劳模精神的内涵形成完整表述。

(二)劳动精神的孕育形成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勤于劳动、善于创造的民族。自古以来,劳动人民用勤劳的双手和聪明才智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使中华民族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早已沉淀为优秀劳动品质,镌刻进民族精神品格之中。在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历代的礼仪制度、诗词歌赋、家训家风、神话传说中都有许多关于劳动的内容。劳动精神的形成,与劳动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实践密不可分,成为中华民族厚重深沉的文化基因,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

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一经登上历史舞台,就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方向。在风雨如晦的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打土豪、分田地的革命斗争,解除了制约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广大劳动群众生产积极性日益高涨。抗日战争时期,党中央制定了开源与节流并举的方针,在各根据地开展以农业为中心的大生产运动。解放战争时期,党在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让“耕者有其田”,在劳动人民中树立了“劳动光荣,劳动致富”的劳动观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劳动的号角响彻中华大地。第一辆“解放牌”大卡车出厂,国产首批“东方红”拖拉机完成生产,“人民第一号”火车诞生,第一艘万吨远洋货轮下水,第一架飞机上天……在党的领导下,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发扬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将劳动热情汇聚成无穷的力量,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勤恳恳、艰苦创业,不断丰富和发展着劳动精神的内涵。

在激越奋进的改革岁月,伴随着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成为第一要务。在四个现代化目标的感召下,亿万劳动者以其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参与到国家改革开放事业的时代洪流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我国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知识分子“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成为社会共识。

进入新时代,劳动精神不断丰富和升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劳动、劳动者、劳动精神等发表重要论述,多次强调要“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将劳动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联系起来,深刻阐释了劳动对于实现个人幸福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意义。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破解;生命里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嫦娥”揽月,“天和”驻空,“天问”探火,“地壳一号”挺进地球深处,“奋斗者”号探秘万米深海,全球首座第四代核电站商运投产,港珠澳大桥通车……凝结着广大劳动者智慧的一个个超级工程从蓝图变成了现实,实现了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跨越。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新时代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谱写了“中国梦·劳动美”的新篇章。

(三)工匠精神的孕育形成

随着人类社会社会分工的发展,“工匠”的内涵逐渐拓展至有某方面熟练技能、技艺高超的劳动者。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中国古代建筑业、丝绸业、瓷器业等领域涌现出一大批卓尔不群的工匠人才,这一群体植根于农耕文明,形成了独具一格的精神特质,既有擅工尚巧的价值追求,也有精益求精的自我超越,还有以技悟道的境界追求。在生产力发展的长河中,工匠群体经历了一个自我发展和不断调整以适应时代需求的过程,形成了手艺工匠、机械工匠和数字工匠三种历史形态,在劳动实践中凝结出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等优秀职业品质。

新中国成立后,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经过艰苦努力,在几乎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基本建成独立的、门类比较齐全的社会主义现代工业体系,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工匠精神再度焕发生机。八级工制度培养了新中国第一代技术技能人才。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工业加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实现了工业化初期向中期的历史性跨越。特别是21世纪以后,中国崛起成为制造业大国,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智能制造等高科技产业成为发展重点。这些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既要求提高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同时也要求提升劳动者的技术操作的精准度,不断追求突破创新,涌现出艾爱国、许振超、高凤林等一大批现代化工匠。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2016年,工匠精神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完善激励机制,培育众多‘中国工匠’,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随着工匠精神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新时代工匠精神的精髓和内涵日益完善,并在整个社会层面成为备受推崇和重视的精神力量。

2020年11月24日,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培育形成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这是关于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丰富内涵的首次集中阐述。2021年,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成为一个特定概念,被列入第一批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

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渊”与“流”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蕴含着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渊源,凝结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劳动美德,闪烁着时代发展的耀眼光辉,其内涵也在党领导人民的长期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发展。

(一)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生动体现

“劳动创造价值”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实质核心,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立足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劳动的产物,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马克思对具有社会历史属性的“劳动”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在《资本论》中这样生动表述劳动使人区别于动物,“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要实现解放必须首先实现劳动的解放,因为劳动不是异化于人之外迫使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手段,而应是人发展个性、丰富自己的内在需要。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真正体现出劳动者的自主性,劳动不再是异化的、外在的、脱离了人本性的东西,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肯定自己,在劳动中感受幸福,在劳动中体现人与人的平等关系,这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重要土壤。

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科学地指明了劳动这一要素有别于资本、土地等其他要素的本质所在,确立了劳动者在社会财富生产和社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深刻反映了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群众通过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积极作用,为我们继承和弘扬劳动者伟大的劳动价值精神提供了理论支撑。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在劳动中推动社会发展和实现精神文明的产物,在实现中国梦伟大进程中,不断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战斗力、感染力、凝聚力、影响力,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是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风雨无阻、勇敢前进的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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