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兽:《牝鹿与豹》中的变动身份

作者: 钱丽雯

人与兽:《牝鹿与豹》中的变动身份0

1687年,英国诗人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的长诗《牝鹿与豹》(The Hind and the Panther)(以下简称《牝》)出版后,引来一片哗然。这位曾经赞颂过“护国主”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为英国国教安立甘宗(Anglican Church)辩护过的桂冠诗人,现在居然为罗马天主教摇旗呐喊,公开承认改变宗教信仰,时人称其为“机会主义者”。诗人究竟为何突然改宗?何时改宗?他是否真心信奉天主教?如此诗才横溢之人,是否只是个“识时务”的伪君子?种种谜团,学界迄今尚无定论。但此道德污名,无论属实与否,曾一度使此诗不受后世待见。马修·C. 奥古斯丁(Matthew C. Augustine)注意到,《牛津作家丛书》(The Oxford Authors)中由基斯·沃克(Keith Walker)编著的《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1987年出版)和《牛津世界经典丛书》(Oxford World’s Classics)中同样由沃克编著的《约翰·德莱顿主要作品集》(John Dryden: The Major Works,2003年出版)这两本重要的学生教材都未收录这首诗(Augustine,2011)。直至后来学界重新审视此诗,其价值才逐渐得以肯定。玛格丽特·杜迪(Margaret Doody)称此诗为“伟大的复辟时期诗歌,无可异议,独一无二”(Doody,1985:85)。学界为了给德莱顿的人格作辩护,探求诗人的内心动机,而寄望于“文如其人”,不断从字里行间探寻诗人那若即若离、藏形匿影的真实自我。久而久之,形成一种本·桑德斯(Ben Saunders)所谓的解读欲望(interpretive desire)(Saunders,2006),即把全诗看作连贯整体,由此反证诗人的思想连贯,从而“证明”他的诚实和正直。然而,此诗的复杂与矛盾却不断地对抗和挫败读者这种有意合理解释文本的欲望——诗人将宗教论辩糅合进动物寓言中,通过代表天主教的牝鹿与代表国教的豹之间的对话来论述天主教之优于国教。

全诗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以不同动物代表不同宗派,描述其特点,指出需要永不犯错的(infallible)绝对权威才能解决信仰纷争。第二部分通过牝鹿与豹之间的问答,分析天主教与新教的主要分歧,认为前者讲究口头传统,后者依赖经文。第三部分,牝鹿邀请豹到家中做客,其间谈话从神学教义转至政治现实,豹用燕子寓言指责詹姆斯二世的一意孤行、独断专权,称此举无异于自取灭亡;牝鹿则驳以鸽子寓言,指出让奥兰治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入主英国堪比引狼入室1。首先,这种寓言套寓言的手法使诗歌结构有着层次上的复杂性;其次,诗中的动物时而像兽,时而像人,致使角色刻画非人非兽,甚至人兽难分;再次,三部分风格迥异,难免滋生支离破碎、东拼西凑之感。诗人在序言中明确亮出自己的构思理念,称第一部分因主要描写普遍特征,故有意提升至史诗的格调;第二部分涉及教会权威,尽量使用言简意赅的平实风格;最后一部分乃谈话家常,因此措辞更为自然、亲近(Hammond & Hopkins,2014)。本文将从人兽二分的角度切入,考察动物在《牝》中的形象刻画与作用,分析动物的意涵与形式之间的张力,以及诗人这种“春秋笔法”在全诗的论辩中所起的作用及产生的艺术效果。

对于一首带有明显论辩、劝谏目的的诗歌而言,这般繁复铺陈似乎容易弄巧成拙。然而,若考虑当时诗人处境之艰难,便知一定程度的闪烁其词是必要的自我掩护。这一切首先得从此艰难处境道来。

17世纪对于英国而言是一个动荡的年代。它见证了英国内战的爆发,查理一世被处死,克伦威尔建立起带有清教特色、军队专权的英吉利共和国。然而,这长达十多年(1649—1660)的“宪政实验”(钱乘旦,2016)却以闹剧告终,一切回归原点2。英国回归君主制度,重续斯图亚特王朝。尽管新教传统已立多年,英国却迎来了连续两任企图复辟天主教信仰的国君。查理二世碍于刚夺回的王权,纵心有所向,却不能显露野心,只是与信仰天主教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暗结盟约。然而,当议会想要通过《排斥法案》(Exclusion Bill)阻止信奉天主教的詹姆斯(即詹姆斯二世)继位时,查理二世不惜一切代价解散议会,扶助其弟登上王位。詹姆斯在此前已公开自己的天主教徒身份,继位后更是大刀阔斧进行宗教改革。在德莱顿写完《牝》之前,詹姆斯二世公然绕开议会,单方面重新颁布《信仰自由宣言》(Declaration of Indulgence),企图以此大赦之举,能收一石二鸟之效,既为天主教赢得发展空间,又拉拢其他宗教派别来换取支持。但他的如意算盘并没打响,还使自己众叛亲离:不仅冒犯了护卫王权的国教主教们,连其他非国教的派别也不买账。

至于诗人德莱顿,情况更为复杂。这并不是他首次改变自己的信仰:他曾经是清教徒,给克伦威尔写过挽歌3;查理二世统治后期,他又以国教徒的身份写就《凡夫之信仰》(Religio Laici)(1682)(以下简称为《凡信》)为新教辩护4;詹姆斯二世继位后,德莱顿又以《牝》公开转投天主教。德莱顿的每次信仰变更与时局变动的时间如此重合,实在难以洗刷“机会主义者”的名声。于是随着《凡信》和《牝》的面世,德莱顿的敌手则重印他之前写的挽歌,以使其难堪。面对宗教高压、敌手步步紧逼的舆论环境,诗人如履薄冰;比起《凡信》中的直白论辩,《牝》选择披上动物的外衣,在寓言中说理。

寓言作为一种隐蔽的政治批评(Lewis,1996)形式,始于远古之伊索(Aesop)。据传说,其时伊索碍于奴隶身份,只能将其哲学政治分析包裹在寓言中以自保。及至复辟时期之英国,寓言能戏剧性地表现矛盾和对抗,同时又在追求“一种单一的、高度利益化的视角”(Lewis,1996:3)。但此时的文人已深知修辞语言本身的不稳定性;他们对言与物之间看似坚实的对应关系产生了怀疑。尽管《牝》的主旨是为天主教辩护,但全诗却不乏各种矛盾争论:除了牝鹿与豹之间的激烈争辩,还有代表不同宗教派别的动物在周围虎视眈眈。虽然诗人在选择不同动物象征不同宗派的问题上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然而在把宗教历史糅合进动物角色的过程中,内容仍在不断地挑战着形式的边界。

例如,在第一部分讲述豹既要改头换面,又想强调自身正统性之处,豹作为国教的象征,显然没能将国教特质包含其内,反倒需要诗人反过来叠用人物比喻及神话典故加以补足:

豹亦如彼,虽改头换面,

却,如君王枕边之妾,

其身坚挺,满脸庄严,

手持牧杖,头戴牧冠,

腰身以上,得体自律,

彰扬显摆,远古血脉;

教父,大会,教会及领袖

其尊经匣,皆镌于上。

然其剩者,耻辱蒙羞,

正是加尔文之烙,玷辱此兽。

故,如双重杂交之怪物,

在其迷宫,自缚深锁。

异域远地,声名不至,

安于国内,谦恭受辱。

如此其信;善虽不达,

至少远离,渣滓稂莠。

挑剔于恶,却不臻善,

只改皮毛,致畸甚微。(I. 392—409)

原本是属人的教会,却披上动物的皮毛作寓言、作象征;此处作为动物的豹却因意象内涵的限制需要重新以人作比喻、作补及。国教拒绝罗马教皇的控制,而以英王为最高宗教领袖,这种改革在诗人看来只能是一种“表面文章”。即使国教“满脸庄严,/手持牧杖,头戴牧冠,/腰身以上,得体自律”也不意味着其有资格如罗马天主教般追认远古的神圣血脉。而“妾”(mistress)一词,亦含“情妇”之意,更是从地位上贬损豹(即国教)的非正统地位。“经匣”(phylacteries)指犹太人祈祷时佩戴的皮革小盒,内装抄有希伯来语圣经的四卷皮纸。根据《马太福音》23章第5节。诗人此处以一转喻将国教与天主教的关系置于犹太教中犹太人与撒都该人(Sadducees)的对比当中,从而给豹的刻画注入了一层新含义。国教安立甘宗的《三十九条信纲》所遵循的加尔文主义彻底与天主教分道扬镳,形成二者的主要矛盾。对此诗人笔锋一转,又将豹从人界拉回兽界,以“兽”称“豹”,置其于人性的对立面。诗节的后半部分,诗人以古希腊神话中米诺斯王之妻帕西法厄(Pasiphae)与公牛交配而生下的牛头人身怪物弥诺陶洛斯(Minotaur)影射国教的杂交、不纯与畸形,又以迷宫之喻凸显国教所处的困境。此处诗人进一步降低豹的等级,以杂交怪物的形象将豹变得非人非兽。而接下来所提及之“声名”(sound of her)、“谦恭受辱”(Humbly content to be despised at home)、“如此其信”(Such is her faith)等表述明显又回归对人的描写。因此,在对豹的刻画中可见诗人的笔法在人兽之间来回穿梭。

这种非人非兽的描写在一定程度上呼应了豹的角色特质5,正如诗人在第一部分对豹的定位:“介于两极,/于天堂太白,于地狱太黑”(I. 342—343)。既非天使圣人,又非大奸大恶;但其亦非平庸之辈,堪称鹤立鸡群。豹在诗中首次亮相之处,诗人不乏赞美之词:“豹乃豪杰,稍逊牝鹿,/斑纹物类,唯其拔萃。/噫!愿蜕尽,与生之瑕,/天性极善,难为猎兽”(I. 327—330)。相较前文的熊、兔、猿、彘、狐、狼,豹的地位仅次于牝鹿,虽有缺陷,但瑕不掩瑜。豹与诗中所有猛兽有关,代表“英国宗教改革前后存在的所有宗教派系”(Duggan,1974:110)。德莱顿既要将英国国教的发展历史以及在此过程中各方派系的观点相融合,又要将国教在政治上的纵横捭阖等意涵收入豹的形象中,这使得豹的本体和喻体之间的关系异常紧张,甚至到了牵强附会的程度。

这种人、兽、妖(怪物)分类的频繁复现,显出诗人的一种思维模式。诗人质疑狐〔代表索齐尼派(Socinians)〕和狼〔代表长老派(Presbyterians)〕非上帝所造,亦非诺亚方舟所保存之物种,而只是犬类杂交(I. 191—193);又指加尔文主义在荷兰及苏格兰“滋生怪物”(I. 208);在论述新教教派给教会和国家带来的威胁时,诗人为谴责极端宗教分子带来的迫害,中途引入人兽对比的经典逻辑,从创世角度说明人兽有别,人以上帝之形象而受造,理性与宽容兼备,而兽则属次等。

万兽臣服,暴力政权,

此地之道,强食弱肉。

唯人质柔,受造则异。

非戕同族,只施济人。

自创生始,仁慈自由,

神形所彰,尊贵无疆。

灵性神焰,当中几缕,

野兽受之,位居次等:

神灵造匠,随手锤击,

一次铸就,无言之物:

及至人类,大有不同,

神之匠心,深思熟虑,

为求高下,人与群分,

胸中成竹,神藏启扉:

仁爱理性,交融灌注,

道赋灵脑,情入心肠:

理为元首,慈施宽宥,

前律后权,义理并行。(I. 245–262)

在本来拟人的动物寓言中又加入人兽对比,容易产生前后矛盾的违和感,不免让人难以代入角色。强调兽类的“强食弱肉”,只臣服于“暴力政权”的恒常之道,在攻击新教极端宗派的同时,也削弱了对牝鹿完美无瑕的颂扬,因兽界等级与人兽二分属于两种不同逻辑,在后者标准中,即便兽类级别再高,也只能是兽,即弥尔顿所谓“无言之物”(mute creation),而人则是“仁爱理性,交融灌注”的高等造物。由此可见诗人面临的写作困境:为了渲染和映衬动物角色的某些特质,有时不得不打破人兽之分,时而以兽衬人,时而以人比兽。此处,只有不露声色地从兽界等级模式转换到人兽二分模式,才得以过渡到对王权的讨论。在此部分中,德莱顿从《圣经》开始,论述亚当的天赋王权,又及后来亚当受惑堕落,该隐弑弟,直到后来出现宁录(Nimrod),即暴君原型。以此为鉴,诗人又转而强调“羊与牝鹿,/绝非暴类,排挤迫害”(I. 286—287),带出斯图亚特王朝和教皇英诺森十一世(Innocent XI)对异教徒的宽容(I. 288—290),从而映衬詹姆斯二世发布《信仰自由宣言》所表现出的作为天主教君王的广阔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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