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历时四年破解套取公积金虚假诉讼连环案

作者: 彭经德 杨青

近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对吴甲(化名)、杨乙(化名)判处罚金。这起历时四年、历经两级检察机关三次监督的虚假诉讼的监督案件,终于画上圆满句号。案件背后,是湘西州检察机关对司法公正的执着坚守,更是“以刑促民”监督理念的生动实践。

2021年6月,保靖县检察院在专项监督中发现多起异常民间借贷纠纷。承办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这些案件呈现出“三快一精准”的典型特征:立案快、调解快、执行快,执行金额与公积金账户余额分毫不差。

检察官调取银行流水后发现,杨乙刚收到法院执行款就立即转回给吴甲账户,一条“虚构债务—司法确认—套现分赃”的灰色产业链浮出水面。然而,首次监督过程并不顺利。当检察官传唤杨乙时,涉案人员竟通过手机串供,导致关键证据链断裂。

“必须持续跟进监督!”湘西州两级检察院检察官并未气馁,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大数据筛查锁定保靖县近三年59件类似执行案件,发现11件存在“调解即执行、金额匹配公积金”的异常特征,在调查田丙(化名)与周丁(化名)套取住房公积金虚假诉讼案中,发现是吴甲不仅传授犯罪方法,还支付诉讼费用,并通过恢复的微信聊天记录获取其发送的“操作指南”等关键证据。

“公积金是老百姓的安居钱,必须穿透式监督!”湘西州检察院民事检察部负责人的话掷地有声。2024年,湘西州检察机关采取“刑事立案+民事抗诉+司法惩戒”的综合措施,运用大数据构建筛查模型锁定高风险案件,同时,通过刑事侦查固定电子证据和资金流向证据。最终成功撤销两起虚假调解,追回14万元公积金,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并对4人进行司法惩戒。

湘西州检察机关自此建立虚假诉讼联防机制——法院对调解结案的公积金执行案件实行“三级审批”,检察机关可随时调阅卷宗,公安机关设立虚假诉讼侦查专班。

回顾四年监督历程,承办检察官表示:“十几名检察人的接力坚守,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初心。”该案不仅挽回损失,更推动制度完善,为公积金安全筑牢防线,展现了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担当与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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