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监管在我国食品安全中的应用探索研究
作者: 孙烈东
摘 要: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和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的食品安全命令控制型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新业态的监管需要,急需新的监管模式。本文从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现状出发,从数据和人员方面厘清智慧监管的特点,阐述了智慧监管模式的路线、构建和组成,通过分析我国智慧监管体系现有案例,突显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走向“智慧化”的必要性。
关键词: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大数据
Exploratory Research on the Application of Intelligent Supervision in China’s Food Safety
SUN Liedong1,2
(1.Gansu Institute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 Ltd., Lanzhou 730010, China; 2.Gansu Zhongshang Food Quality Test and Detection Co., Ltd., Lanzhou 730010, China)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big data, the internet of thing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mobile internet and other technologies, the traditional command-control supervision mode of food safety can no longer meet the regulatory needs of the current new business form, and a new regulatory mode is urgently needed. Starting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system at home and abroad, this paper clarifi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intelligent supervision from the aspects of data and personnel, expounds the route, construction and composition of intelligent supervision, and analyzes the existing cases of China’s intelligent supervision system, to highlight the necessity of intelligent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in China.
Keywords: food safety; intelligent supervision; big data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民生,影响着千家万户,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近些年不断出现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如2013年硫磺熏制“毒生姜”事件、2017年“无矾油条”事件、2019年“塑化剂”风波、2022年“土坑酸菜”等都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巨大影响,一次又一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警钟,引起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尤其引起国家对智慧监管的重视[1]。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有了长足进步,但现阶段仍有不少问题值得关注。
1 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发展现状
1.1 国外发展现状
美国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基于其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和联合监管制度的高效运行、完备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对食品安全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视等原因,综合建立了非常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2]。欧盟于2000年建立了欧洲食品安全局,提出了80多项措施以保证食品的安全,为欧盟及其成员国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供了基础[3]。日本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比较健全,从法律法规方面着手建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可实施性和灵活应用性较强,食品安全委员内部分工明确又相互独立,标准体系全面,标准与法律法规结合紧密,保障了食品安全的有序规程[4]。
1.2 国内发展的现状
对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来说,起步比较晚,起初主要是由几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等进行实施[5-6]。2013年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后调整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走上了监管的正轨。多年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和进程变化过程见表1。
由表1可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部门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多到少的过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由两个阶段构成,2013年以前由于执行分段监管,食品安全监管还未形成系统的数据化规程,属于传统由人监管的阶段,2014年开始国家食药监总局重点建设信息化系统,开发研究了食品安全抽样、食品安全检验、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快检、食品检验方法和公告公示等信息系统,标志着智慧监管的开始。
2 智慧监管的特性
2.1 数据来源特性
大数据下的智慧监管依托市场,监管政府、食品企业、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检测机构和消费者六大主体,监管过程中六大主体角色不同,任务不同,扮演数据的供给者和使用者双重角色。他们之间相互监督、数据共享,在监管过程中起着不同的作用,食品供应链条的各个环节都有数据的供给,智慧监管平台为完成执法和预警工作提供数据和硬件支撑,较传统的监管,大大降低了监管工作的复杂性且减少了任务量,有效提高了监管工作效率,有力保障了食品安全。
2.2 参与人员特性
随着监管主体的多样化,参与监管的人员也更加广泛,监管要求人人参与,提升全民防范意识,从根本上降低监管难度,同时增加监管数据的真实性,使得监管从本质上得到创新。监管人员在大数据下的智慧监管强调的不只是技术与手段方面的创新,还包括区别于传统监管思维的创新理念(表2)。
3 智慧监管的模式和组成
智慧监管的基本路线是政府部门首先利用物联网感知技术(如传感器、穿戴式设备及社交平台等类似设备)对需要监管的数据进行自动化收集。同时,将监管信息传输到云平台,在大数据的批处理和流处理方式下完成对监管信息的归集和整理,将监管信息传输到信息平台。通过智慧监管信息平台将有效证据信息数据公开,传递给六大主体。
智慧监管通过构建“互联网+”监管信息平台,作为信息传输的主要渠道,监管主体可以通过该渠道发挥其在监管及综合执法中的作用,并且可以将监管结果再反馈到平台上,这种信息的公示也方便社会各主体的监督。将整个过程串联起来就形成了监管信息归类整合、监管主体信息共享、核查处置信息发布、惩戒机制这一监管链条。依据智慧监信息平台,全面对食品从源头到各个经营场所整个过程的实时跟踪和监控调查,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做到第一时间处理,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速度和效率。
智慧监管由下列技术手段主要组成。①多主体信息收集网络。纳入消费者、监管单位、责任部门及政府等主体,形成大众共同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提供全链条信息采集技术,形成智慧监管信息采集终端。②责任主体分类监控。将企业入驻模块加入智慧监管平台之中,全面收集并融合食品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建立可视化数据图表,掌握各级辖区的企业数量、从事种类、获得许可的资质完整度。③视频监控及直播技术。全方位公开监控用餐地的高风险点,将视频监控和直播技术模块联网于监管平台,以加强主体对食品安全的责任感。④辅助监督决策权限。辅助监管部门解决问题,先将问题分类,平台可自动挑选出相应类别,由智慧通知模块自行发送监督管理整改通知,通过数据跟踪反馈效果,最终靶向治理。⑤风险研判监督。用计算机辅助判断辖区内出现的不同风险情况,系统由可视化数据图表等自动筛选有问题的企业,然后按照预先设定好的研判模型进行标注,使智能系统代替有限的执法主体。⑥风险预警技术。将现有的视频监控技术、物联网传输技术等用数据的形式进行实时抓取,实现人工智能,对风险发生前、中、后进行预警和报警,在风险发生的第一时间,预警模块会立即将风险所在点、危害范围等传输至相应执法主体部门,为下一步采取应急保障措施奠定基础。综合上述几种监管技术,形成多套应急处理及实施方案,最终实现综合应急指挥管理。
为了全面保证智慧监管模式有序有效进行,依法依规对智慧监管六大主体实现标准化和模块化,使这种高效有序的过程持续进行。只要形成稳定且普遍标准化和模块化的监管状态,智慧监管效应就会显现出来,就会实现社会共治的实质创新,为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4 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模式应用案例
上海市奉贤区食品追溯管理和公众查询系统通过追溯大数据信息来覆盖食品企业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及餐饮环节,以此实现全环节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同时该平台为公众提供信息发布和查询接口,可向企业、政府监管、消费者提供信息采集管理服务、监管服务和信息追溯服务;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云中心实现了对餐饮市场主体远程线上监控和实时智能预警,尤其是餐饮单位中原料、人员、后厨等环节的管理,对存在的不合规及违法行为进行证据抓取并进行智能预警,这种高效监管方式极大提高了日常监管的效率和质量。福建省福州市探索了一套“网络餐饮e治理”的工作模式,一方面对网络餐饮企业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对电子商务平台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要求进行了衔接,这种网络监管模式真正实现了共治共管,在网络餐饮行业中形成了有效的监管链条。这种统一的信息传输方式使得线上线下形成综合监管,更能压实平台在网络餐饮治理方面的主体责任。
以上案例也说明社会的发展不断融入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技术,随着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成熟,智慧监管成为了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食品安全监管的“智慧化”同样势在必行,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技术采集整个监管流程中的数据,促进社会协同治理,从真正意义上让人们感受到科技信息带来的便利和保障。
5 结语
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秉持“大监管”的监管理念,秉持监管主体和监管手段的多样性,主张组合不同的智慧监管工具,做到干预最少、成本最低,实现监管者与六大主体的共赢。本文总结了欧美发达国家和国内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发展现状,厘清了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特点,阐述了智慧监管模式的路线、构建和组成,分析了我国智慧监管体系现有案例,为我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刘鹏,钟晓.智慧监管真的智慧吗?——基于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改革的案例研究[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57(2):28-39.
[2]吉晓香.基于“互联网+”视角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研究[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9,10(1):261-267.
[3]边红彪.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进程智慧和经验[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21,12(4):1600-1606.
[4]熊宇,贾靖.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法理辨析及制度构建[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11,27(9):55-59.
[5]孙伟东,刘秀丽,邹艳丽.美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及法案对我国的启示[J].食品安全导刊,2016(36):15-16.
[6]罗季阳,张晓娟,李经津,等.欧盟食品风险交流机制和策略研究[J].食品工业科技,2011,32(7):360-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