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安全教育管理策略探究

作者: 徐馨扬

学校教育不只是文化知识和思维价值的输出,小学生的安全教育、人身健康越来越引起社会和家长的关注。小学校园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小学生因年纪小、好奇心强、攻击性弱、心智不成熟、缺乏阅历等各种原因,常成为校园安全事故的主要受害者。近年来,溺水、交通事故、踩踏事件、性侵害、食物中毒、自杀、恐怖袭击等学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保障校园安全、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现已引起政府与学校的高度重视。校园安全是学生得以安心学习的第一要素。校园的安全稳定,一方面保证师生的正常工作与学习,另一方面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与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密切相关。由此,切实贯彻校园安全管理条例,加大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是当前学校的首要问题。“生命不保,何谈教育”,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是学校开展教育工作的前提。在校长负责制的规定下,校长肩负着一个学校的教学、管理等工作,学校中的事务从大到小都需要校长关注。更重要的是,校长作为学校的主心骨,必然承担着安全校园的建设任务,只有带领教师队伍不断发展,才可能营造更好的学校环境,为学生们的发展提供保障。

因此,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和合理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必须落到实处,置于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本文剖析学校安全管理的不足之处,为有针对性地改进学校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〇 小学安全管理的内容

(一)安全设施管理

建筑设施。小学生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在校期间多数在教室内度过,因此,对学校的建筑设施进行维护与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建筑设施包含多方面,大到教学楼是否有破损、漏水现象,门窗有无破损,走廊是否拥挤围栏是否牢固,小到上下楼梯扶手是否稳固、楼梯照明度是否适合、校园台阶防滑设施是否到位等。

消防设施。学校必须做好防火工作来保证学生的安全,根据相关要求,学校在教学楼及宿舍必须安装相应消防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检查与维修。学校管理者自身须熟悉各区消火栓位置,同时须全校范围内进行消防演练、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交通设施。学校所配备接送学生的校车及驾驶员须在辖区交警支大队备案、登记、审核,且对校车进行定期的检验维修,保障校车自身及行车安全。

其他设施。学校的操场上一般都会设置体育器材。经常有学生们因为课间或者体育课上使用器材而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因此,对学校的体育设施,一方面在安置时选择有质量保证的,另一方面每学期都要对校内体育设施进行维护和维修一到两次。

(二)安全制度和机制

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要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学校除了做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还要做好安全防范与应急机制。当意外风险来临时,学校能够有条不紊 地进行预防,不至于太过慌乱。根据一个针对北京中小学安全管理现状的调查,96.6%的学校设立了校园报警点。其中,79.6%的学校校园报警点设立在门卫处,分别有 36.9%、36.4%和 4.6%的学校把报警点设在了德育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教师办公室。64.2%学校的校园报警点已与报警服务中心联网, 30.3%的学校没有与报警服务中心联网, 5.5%的学校管理者反映不知道此事。96.1%的学校建立了信息传输渠道和上报机制。

安全人员管理。学校应该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校内应设有专门的安全机构,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处理安全事务。校门应该聘请专业的保安人员,不让无关人员进入,并且加强周边巡逻。学校应配备专门的安全教育人员,掌握专业的安全知识与技能。除了学生要接受安全方面的教育,我们更需要重视校领导和教职工的安全技能和知识储备方面的引导,对学校老师日常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培训。

(三)周边安全管理

治安状况。校园安全管理不仅仅局限于校内,学校也应重视校园周边的安全状况。因多地发生过小学生暴力袭击案件,因此,学校应加强对周边治安的重视。比如在学校周边安装摄像头、安排保安治安巡逻等。除了防范恶意伤害事故,根据规定,学校周围不能有经营性娱乐场所,应重点检查学校门口是否存在网吧、游戏厅等。对于一些书店、音像报商店,也要检查是否有非法出版物出售。

食品卫生状况。学校周边向来是小摊小贩集聚的地方。每当放学时刻,门口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小吃摊位,不少学生忍受不住美食的诱惑而购买。但这些商贩很多没有营业执照与卫生许可证,卫生与食品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学生在吃完之后很大可能会引起腹泻等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对此进行整顿,保障校园周边安全。

交通状况。交通事故也是危及小学生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一般学生的上下学时间是交通意外频发阶段。一些学生年纪小、交通安全观念淡薄,很容易出现违规事件。改善学校周围的交通状况仅仅依靠学校的力量恐怕难以做到,需要相关部门协助。学校可以设置高年级或者培训相关人员进行指挥,相关部门也可以在周边路口增设人员进行看护,共同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

〇 小学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教育形式化与应急化

安全教育作为全面发展培养目标之一,其关注与重视程度尚存在缺口。学校未摆脱“知识工厂”的束缚,仍以学生课业表现的提高为第一准则,安全教育则从“遇事不慌”沦落为“遇事不伤”的最低限度。我国中小学安全教育“以具体的处理危机的技术方法为中心,而忽视了对青少年的防患于未然‘社会共识’意识的培养”。许多学校并没有开设专门的安全课程,一些学习平台上要求学生独立完成的安全课程甚至都不是学生完成的,而是由家长代劳。学习安全课程的初衷是为了让学生学习基本安全知识以防范风险,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但现在却流于形式,根本没有达到设置安全课程的目的。学校安全教育只在应检时刻被应急化落实,合格标准被降低为“在校不伤”“无事即安”。培养学生热爱生命、尊重他人的安全教育要求被停留在口号式宣传中。 校园安全教育的应急化与形式化问题非校园一方之责,家庭、社区等主体也应相互配合,共同承担安全教育责任。

(二)校园安全教育主体单一

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一直以学校为主体进行,但实际上保证学生的校内校外安全不是依靠学校一方的力量就可以达到的,政府、社会以及家庭皆是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方。学校安全管理资源毕竟有限,不足以方方面面地保障学生安全,须多方面资源共同配合。如保障学校周边交通安全可以向公安局寻求支持,保障校园周边安全时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求帮助,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时可以向消防队寻求合作等。值得注意的是,家长作为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与监护人,应更为注重学生人身安全与健康成长,但目前家长的安全教育缺乏及安全隐患科普缺失现象十分普遍。家庭和学校之间缺乏合作,学校和家庭的安全教育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歧,这可能是学校缺乏与家长沟通合作的结果。

(三)学校安全教育形式单一

据观察学校安全教育的开展形式单一,教学方法以传统的说教为主,排名前三的形式为班委会、升旗仪式和墙板报。可见,课堂仍是小学安全教育落实的首要场所,偏于口述与书面教育,缺乏一定的体验类课程。同时,以学生作为主要受众植入安全意识时,实施方未能充分考虑不同年龄层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以趣味性的、多样化的形式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以求切实且深入地贯彻落实安全工作。安全教育课程资源作为安全教育的渠道与媒介,同样陷入“千篇一律”的呆板说教的泥潭,缺乏吸引力与特色性。另外,社会、政府、家庭所提供的多元安全教育方式尚未完善,适应现代化要求的“互联网+”模式未充分开发,安全教育的时空限制仍然存在。

(四)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一般在组织中,我们默认领导者是具有一定能力的人,他们不仅要完成自己的工作还要对下属进行管理,领导者的每一个决定都可能影响到内部的发展。但是当领导者遭受“责任病毒”时,不论是他们承担了比他们应有的能力更多的责任,还是更少的责任,工作的失败就会让他们认为是自己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从而在以后的工作中,他们只能选择承担更少的责任,遇到问题时只能求助上级,甚至把分内的责任让别人来承担,渐渐丧失了决策能力。对团队内的下属来说,“责任病毒”同样会让他们丧失决策能力。一旦此类情况蔓延,那么组织管理体系就会变得混乱,进而整个组织的发展都会受到影响。“责任病毒”的产生是基于人性的弱点和主导价值观的影响,学校作为一个大型的社群,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责任病毒”的影响。校长作为一所学校的“灵魂人物”,承担着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等多方面的责任,这就使得“责任病毒”有可乘之机。“责任病毒”有着易传播的特性,在学校管理中,也不乏“病毒入侵”的案例,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就会对学校管理造成一定的危害。

在学校组织管理部门中,一旦“责任病毒”发作,就可能让团队成员互不信任和误解加深、决策能力萎缩,导致协作覆灭,这些都可能对学校的人员、制度、工作效率等方面产生不良的影响,严重危害着学校的发展。因此,要正确地认识“责任”,合理地分配责任,有策略地应对“责任病毒”。不以规矩,难成方圆,任何工作的开展都需要一定的制度约束,学校同样如此。高效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能大大提升效能,引导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更好地落实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广泛,涉及安保、消防等方方面面。学校作为多方管理的综合体,面对设施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管理、制度管理等,必须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以制度化手段保障具体工作的落实,避免出现因管理混乱而危及校园安全的现象。

〇 校园安全管理问题的原因

(一)缺乏安全管理意识

虽然很多学校已经提升了安全管理的力度,但是也仍有不少学校在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对安全管理不够重视的问题。很多学校没有结合自己学校的具体情况,从体制和机制上抓住根本来解决实际问题,只是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当成一件应该完成的工作,而不是从根本上重视这项工作,从而导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管理效率低下的现状。

(二)缺乏完备的法律体系

校园安全事故频发的当下,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校园及校园安全的法律体系,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条文被分散在其他专门条款及综合性法律中,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即使是教育部、公安部、卫生部(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部(今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局、署)联合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也仅是规章性质,专门律法的缺失使得校园安全事故在实际执行中难以具备强有力的法律效力。

(三)缺乏安全经费

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广泛,涉及人事、设施、场地、制度等多方面,如保卫员、校医、安全设施施工人员等安全管理人员的聘用,防震教学楼宿舍楼、消防器材、校车等硬件设施的投入与检修,场地租赁、安全教育宣传、校安全责任险、事故赔偿金等。学校安全建设的每一项工作推进都需经费作为后备支持。但据相关调查,经费不足现已成为诸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难以推进落实的主要困难。北京市50所学校2005—2008年安全教育经费的投入经费对比显示,学校实际在安全教育、安全设施设备与技术方面的投入经费仅占学校项目投入的25%,除去事故理赔金额支出,安全经费则只占1/5甚至1/6。不足的经费投入势必阻碍校园安全建设机制的完善。

〇 校园安全管理问题的解决路径

(一)扩大校园安全的师资力量

教师是校园安全教育的直接实施者,对学生能否深入理解践行安全教育知识、切实保护自我人身安全有决定性作用。因此,我国应该提高对校园安全工作人员的重视程度,扩大校园安全教育师资力量,对教职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的培训,建立起一支专业化甚至专职化的安全教育队伍。通过培训,促使校园教职工得以日常关注安全工作,树立安全意识,发现安全隐患,熟悉安全设施与技术,并进行适当的考核,对考核成绩优异的员工予以奖励和提拔,考核不通过或者不合格的予以批评和再考核。确保教授学生安全教育知识的教师掌握正确的知识和技能。

(二)加快校园安全管理的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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