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与“明日来”
作者: 孙贵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从2021年元旦开始,民政部在离婚程序中增设了一个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
自2003年起,国内离婚率已连涨16年,2019年达3.4%,离婚登记415.4万对。其中,“双闪”(“闪婚”后又“闪离”)现象突出,一些婚姻分崩的时间已经由过去的“七年之痒”缩短到“三年之离”,“闪婚闪离”的最快速度是25分钟,由此造成了越来越多的离婚男女和单亲家庭。家庭矛盾的增加,社会矛盾必然扩大,由此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在所难免,提出一个离婚冷静期,正逢其时。
一对夫妻,一个家庭,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抬头见,低头见,站着见,躺着也见,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一些摩擦和龃龉。可以说,绝大部分都是针头线脑的小问题、鸡毛蒜皮的小矛盾。常言道:“勺子没有不碰锅沿的。天上下雨地下流,小两口吵架不记仇。”但国人普遍好面子,许多时候心里明知自己错了,但却醉死不认酒钱,猪头烂了嘴不烂。记得小时候,挨家长打骂,即便有时被打错了,骂误会了,家长也不会向孩子道歉,顶多来一句:“吃饭吧!”就算变相赔礼了。夫妻离婚,人生大事,更须慎之又慎,设置一个“下月来”的缓冲期,十分必要。
在这方面,古人给我们做出了示范。明宣正年间,赵豫任松江太守,经常有百姓因为纷争纠葛,前来告状。赵太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不是急事,就告诉他们:“明天再来。”开始,众人以为赵太守不负责任,本来一次就可办妥的事情,非要拖到明天,让当事人耽误时间。于是有人就编了“松江太守明日来”的谚语来嘲笑他。可是渐渐发现,那些人回去之后,或经自我反思,或经亲友相劝,渐渐消了气,灭了火,矛盾化解了,问题解决了。夫妻的握手言欢,邻里的重归于好,有不少人第二天不再去衙门了。这就是冷处理的好处。
由此荡开去,其实生活中的许多事情,都需要有个“冷静期”。打仗需要准备,不打无把握之仗;工作需要调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留有余地,缺乏计划性,要想事情结局圆满、任务完成顺利,世所鲜见。
冲动是魔鬼,冷静很重要。
(摘自《杂文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