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冶:兄弟建房起纷争,检察听证促和解
作者: 李彦 杨运红“感谢检察官,让我们兄弟重归于好……”近日,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对一起建房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程某甲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程某甲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程某甲和程某乙既是亲兄弟,又是邻居。今年初,二人因为建房起纠纷,程某甲用石头砸向弟弟程某乙,致其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调查后,将案件移送大冶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审查案件材料后,意识到这起案件涉及兄弟亲情和家庭矛盾,若简单起诉,会让兄弟关系彻底破裂,影响家庭与社会和谐。为此,检察官多次走访双方家人、邻居和村干部。
为彻底化解矛盾,大冶市检察院组织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和侦查机关代表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结合《六尺巷》“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提出“围墙修建留出通道,确保通行不受影响”的解决方案。并以亲情为突破口,宣传家和万事兴的理念,让其充分认识到兄弟团结的重要性,增强家庭关系认同感。
经多次调解,程某甲承诺向弟弟道歉并愿赔偿,程某乙也放下怨恨,放弃赔偿,兄弟俩握手言和。“对本案作不起诉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有利于消除亲情隔阂、化解社会矛盾。”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同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听证会后,大冶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程某甲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此案的处理,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彰显了司法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积极作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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