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鹌鹑
作者: 闻佳《红楼梦》里两次说到吃鹌鹑。
在第五十回,史湘云和宝玉一起聚众吃烤鹿肉。凤姐听说热闹也来了,取笑这些锦衣华服的公子姑娘围着吃烤肉,是一群叫花子。接着就是一阵联诗,从“一夜北风紧”,到“匝地惜琼瑶”。最后一看,宝玉联得最少,既然输了,便被李纨支使去妙玉那里折梅花,找出一个美人耸肩瓶来插花。由于梅花特别美,大家还咏了一回红梅诗。
大家围着梅花啧啧称赏的时候,老太太坐轿来了,说梅花好看,还是你们会玩,我就在这儿坐着看,开心。探春替老太太热了酒,老太太喝了口问,那边盘子里的是什么东西?糟鹌鹑啊,好,可以吃,撕点儿鹌鹑腿来。
在第四十六回中,邢夫人来找王熙凤,说想把老太太身边的鸳鸯讨给大老爷贾赦做小老婆。王熙凤一听就觉得老太太和鸳鸯应该都不会愿意,说了一大段劝阻的话。结果邢夫人听完,冷笑说,我就来和你商量一下,你倒跟我说了一大篇,还敢编排我家老爷的不是,你不说是吧?那我自己去说。
王熙凤一下就觉得自己太实诚(难得她也有觉得自己实诚的时候),赶紧改口说:“我年纪小,不懂事,趁今天老太太心情好,我陪大太太一起去,对了,今天舅妈送了笼鹌鹑来,我去让他们炸了,顺便还要去办事。我送你过去,咱们晚饭见!”
于是她陪大太太到老太太那里后,立刻溜走了。她估计邢夫人会碰钉子,不想让老太太到时候发现她也傻乎乎地站在旁边,再迁怒于她。王熙凤出门见了平儿,也赶紧叫她不要去听邢夫人被骂,让她快去叫厨房把鹌鹑炸了,再配几个菜,预备吃饭。
炸鹌鹑变成了贾府当晚的主菜,感觉很名贵很高级。这好像和我们小时候的记忆不符。
我小时候,妈妈会去菜市场买鹌鹑回来红烧。鹌鹑骨小肉多,很容易入味,我记得自己那时候特别喜欢用红烧鹌鹑的酱汁泡饭吃。但妈妈买鹌鹑,是因为它的售价很亲民,不像隔壁摊位上的鸽子,要贵很多。
在《红楼梦》里,鹌鹑是一种被广泛认可的传统高级食材。《诗经》里说“鹑之奔奔”,《礼记》则说“鹑,为上大夫之礼馐”。这是一种官方认可的、历史悠久的高贵礼物,其体面之处,类似于现在送一条包装精美的名牌丝巾。这才有王熙凤的舅母送一笼鹌鹑到贾府当礼物的情节。王熙凤收到,便也自然而然地吩咐厨房炸了,作为当晚的主菜。
富贵人家吃鹌鹑也有传统。比如隋朝皇帝吃“香翠鹑羹”,唐朝皇帝赞美“炙活鹑子”,这两道菜来自宋代陶榖的《清异录》所录的两份食单。
炸鹌鹑,应该是由热爱油炸食物的宋代人发明并流传下来的。战国时期的鹌鹑作为上大夫之礼时,应该是野生的。唐宋时期,鹌鹑已被驯化饲养,批量供应,所以上流社会的人会食用,富裕些的平民百姓也会食用,北宋汴梁的酒馆里,随处可见炸鹌鹑这道菜。
“炸”字,早年是指用沸水烹调食物,也就是后来所说的“煮”。后来出现了用沸油浸制食物的烹饪方法,这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炸”。水换成油,以更高的温度,产生更多能散发出香味的化学变化,还会发生著名的“美拉德反应”,给食物带来诱人的微焦香气,难怪宋朝人一见倾心,欲罢不能,自此也为我们家常的餐桌美食变出了更多花样。
的确,在市民文化极其发达,人民群众都热爱钻研各种美食的宋代,各种食物都流行用油炸。沈括在《梦溪笔谈》里说,“今之北人喜用麻油煎物,不问何物,皆用油煎”。炸食物要比炒菜费油。油多,说明当时生活富足,用来榨制植物油的农业作物充足,一片升平景象。四大发明里的指南针和活字印刷术,发明时间都在宋代。但当时只有宋人特别奢侈地拿油去炸鹌鹑、春饼、油条。游牧民族不事农业,油来自动物,不可能用得这么奢侈。
(秋水长天摘自中信出版集团《红楼飨宴》一书,Raven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