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萨玛节
作者: 布克3月18日,贵州省榕江县三宝侗寨举行萨玛节活动,数千名侗族同胞参加舞稻草龙、歌舞、祭祀等活动。
侗族萨玛节是贵州南部侗族地区古老而盛大的传统节日,流传于贵州省榕江县、黎平县、从江县及周边的侗族同胞聚居地区,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萨玛节是侗族母系氏族社会时期风俗的遗留。“萨玛”是侗语译音,“萨”即祖母,“玛”意为大,萨玛可汉译为“大祖母”(又称萨岁),她是整个侗族(特别是南部方言地区)共同的祖先神灵的化身。
侗族认为祖先神威巨大,至高无上,能赋予人们力量去战胜敌人、战胜自然、战胜灾害,赢得村寨安乐、五谷丰登、人畜兴旺,因而对之虔诚崇拜,奉为侗族的社稷神。
为了祭祀萨玛,人们在寨子中间的土坪上垒起土堆,作为供奉祭祀萨的场所——“然萨”(侗语,“然”是房屋,汉译为“祖母的房屋”,也称萨玛祠、圣母祠)。有的侗寨还建有萨玛祠。清代光绪年间,三宝各村的露天祭坛先后建为“然萨玛”即萨玛屋,颇具意味的是,屋内没有神像,只有神位,神位上竖着一把半张开的大黑伞,伞下垒有一堆石头,那即是萨玛的象征,象征着侗家人在萨玛英灵的保佑下幸福安康、团结坚强。
每年农历正月、二月都要在“然萨”举行祭典,场面庞大而壮观,代代相传,形成了“萨玛节”。祭萨的规模十分庞大壮观,所有女性着盛装。祭萨时,先由管萨人烧好茶水,给萨敬香献茶,然后由身着盛装的女主人排着队前往祭祀,她们每人喝上一口祖母茶,摘一小枝常青树枝插于发髻上,以村寨为单位沿着田间、江边的古道走向鼓楼广场,三宝主寨在寨口路边摆有拉路酒,而客寨的萨玛队有的又装成古时无衣无裤身上披挂稻草衣的“乞人”,到了寨口,乞人讨酒,主人敬酒,彼此以歌为对,古风再现。
萨玛节在侗族人民的思想观念中有很深的影响,先辈“至善”的美德对侗族的兴旺发达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尊敬老人等已成为侗族人民代代相传的优良传统。
“萨玛”文化历史悠久、内涵深厚,对侗族的社会生活有多方面的深刻影响。2006年5月20日,侗族萨玛节民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