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世纪和海峡的相逢
作者: 张琼
2021年10月29日,看到河南农业大学120周年校庆公告时,我正在参加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学校源于1902年创办的河南大学堂,1912年改办为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这两句话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作为亲历了建校溯源考证的河南农业大学第38任校长,我对这两句话刻骨铭心,其间的酸甜苦辣,历历在目,时时在心。
“出生证”:念兹在兹的追寻
时光倒回到2009年5月,我从安阳回母校任校长不久,时任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赵民善、宣传部副部长张朝阳找到我,向我汇报早期校史和百年校庆的存疑问题。河南农业大学曾经分别于1993年、2003年举办了80周年和90周年校庆,由于当时掌握的建校资料有限,所以认定的建校时间是1913年,认定的建校源头是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
2003年,学校筹备90周年校庆时决定筹建校史馆,宣传部负责整个校史馆的布展工作。为挖掘早期建校资料,时任宣传部副部长赵民善、校报编辑部副主任张朝阳赴省内外奔波查找。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发现三个关键线索:一是民国教育部1934年出版的《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上记载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并非是1913年新建,而是“民国元年(1912年)十一月准立案”;二是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首任校长吴肃(字一鲁,1871年~1923年,河南固始人,民初著名农林学家,1905年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农学专业,后又留学德国柏林大学,获林学硕士)1914年向教育部呈报的《为呈请转咨立案事案查》中显示,“敝校于民国元年呈奉部准开办”;三是在当时河南的报纸上发现了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1913年年初的招生广告。
查到这些资料时,已是2003年6月,离原定9月的校庆庆典只剩两个多月的时间,学校只好把这一重要线索搁置存疑。这一搁置就是6年多。我听了他们两人的汇报,深感事情重大。尽管当时我正忙于办理龙子湖新校区建设的相关手续,可以说是每天都在奔走求告、焦头烂额,但我还是抽时间请吴海峰、禹明增、许科红、邓振营等参加过80周年校庆和90周年校庆的同志开了个会,听听他们对民善和朝阳反映的这一问题的看法。参加会议的同志们纷纷发言,一致认为:我校早期建校历史确实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台湾老校友们曾多次提出我校至今没有“出生证”;学校非常有必要抽调专人对建校批件、实物文物、新闻报道等早期建校史料来一个拉网式的排查收集,以确定建校时间。
2009年8月,在校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陆续发现的文物史料和90周年校庆时所发现的史料相互佐证,使得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1912年获准开办的结论基本成立。由于此事直接牵涉到我校建校时间,牵涉到百年校庆究竟是2012年还是2013年举办,学校领导班子决定,把这一事关学校渊源的重大事项提交教代会。
2009年9月6日,学校召开了五届十三次教代会,会上我作了关于建校时间更正的说明。经教代会代表认真审议,决定根据史料,将建校日推定为1912年11月15日,百年校庆将于2012年11月举办。
早期校史溯源工作的突破性进展,并未使校史工作者们松口气。因为不管是旧有的1913年建校说,还是考证推定的1912年建校说,都缺乏最直接的证据。广大师生念兹在兹的“出生证”,即建校原始批件一直石沉大海。
按照历史档案存放的现状,民国元年教育部批准开办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的原始批件,如果还在大陆,最有可能存在于两个地方,一个是位于北京的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另一个是位于南京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尤其是第二历史档案馆,它是集中保管中华民国时期各个中央政权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档案的地方。校史工作者们一次又一次来到南京,查阅的资料堆积如小山,但建校批件这个标明学校之源、学校之根的“出生证”仍无影无踪。面对这一局面,同志们多次在一起研讨分析,最后形成的共识是如果这个建校原始批件存在的话,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国民党败退台湾时,可能带走了包括我校建校批件在内的民国教育部的相关档案。
久别之逢:跨越世纪和海峡
看来,要想找到建校原始批件——“出生证”,只有一条路可走了,那就是派人去台湾寻找和考证。恰巧这时,2011年6月5日,我接到河南省人民政府通知,要求我以河南省高等教育参访团副团长的身份参加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原经济合作之旅——走进台湾”活动,并说明可带一名工作人员。我当即决定带上张朝阳,因为我知道他自从2003年和赵民善一起负责90周年校庆校史馆筹建及布展工作以来,一直没有停止过对早期建校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还曾多次自费购买来自民间的建校早期文物。他任校报编辑时,曾多次接待采访过台湾老校友,和他们一直保持着联系。这对于在台湾寻找建校批件等早期建校文物、拜访校友都将会有很大帮助。
2011年6月16日,启程赴台,入住古色古香、寂静清幽的台北圆山大饭店。刚刚住下,我们就与台湾校友会联络人联系沟通,请他们帮助安排查阅相关资料及拜访校友等事宜。
台湾的六月骄阳似火,考察交流活动频繁密集。我作为河南高等教育参访团副团长,不仅要访问7所高校,还要主持3场论坛,白天是无法离团的,拜访校友可以挤时间晚上进行,但查阅资料只能在白天,而访问团离台的时间又是统一的。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安排张朝阳办理了6月19日至20日的离团手续,独自去台北查阅资料。
6月20日上午,张朝阳在学校台湾校友会干事胡木鹏先生的陪同帮助下,办理了相关查阅手续,分别到台湾“国家图书馆”、台北市立图书馆、台湾“教育部”史料馆等机构查阅文献,遗憾的是仍一无所获。一筹莫展之际,朝阳向台北市立图书馆工作人员求助,这位工作人员告诉朝阳,台湾“国史馆”有可能保存民国时期政府部门的此类档案文献。
台湾“国史馆”就是1949年撤迁到台湾的国民政府档案史料总库,由于馆藏丰富,在台湾设有6个分馆。
6月20日中午,胡木鹏先生陪着张朝阳汗流浃背地赶到了位于台北市中正区长沙街一段2号的台湾“国史馆”主馆。当时已经过了12时,属于下班时间,但两位值班的馆员听说他是从大陆高校来查阅校史资料的,并且只剩半天时间就必须回团,于是牺牲午休时间接待他。由于台湾方面规定仅持台湾通行证是不能入“国史馆”查阅的,必须由在台正式单位开出查阅担保,才能入馆。馆员建议他找一个单位开出担保,张朝阳马上想到创校早期的校长张鸿烈之子张正中先生,请张正中先生给予帮助。张先生一听此事非常热心,立刻安排他任秘书长的中华文化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办理担保手续。
在等待担保手续的间隙,热心的馆员建议他俩到附近桃源街品尝当地有名的台北牛肉面。这些细节都是朝阳后来告诉我的,他说两位馆员的悉心指引、热情服务让他体会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宝岛台湾的传承,当时内心的温暖无以言表。吃完牛肉面,胡木鹏先生有事先行离开,张朝阳一路小跑赶到“国史馆”。值班馆员已经收到担保手续的传真件,直接让他入馆查阅。
“冥冥中自有天意”这句话,对于无神论者来说,是不该相信的,可是在建校批件这件事上,这句话却仿佛有些应验。后来细想,这大概就是古人所说的“心诚则灵”“精诚所至”吧。
6月20日13时20分,张朝阳入馆查阅,15分钟后,在“国史馆”档案编目上发现了民国教育部专字第895号档案《河南农业专校准立案卷》。激动不已的张朝阳立刻申请阅卷,但随即被告知该卷保存在位于台北县新店市北宜路二段的新店分馆。那位热心的馆员又立刻帮他预约了新店分馆的阅卷事宜,并且把最优路线告诉他。匆匆道谢后,朝阳风风火火地赶往新店分馆。
“国史馆”新店分馆,是台湾1987年年底建成的一座现代化馆藏大楼,收藏有包括民国政府各机关等档案共750多万件。
6月20日下午3时,当张朝阳跨进新店分馆时,那一包既经历了百年风云变幻、又穿越了台湾海峡的案卷,已静静地栖息在阅览室的长桌上,牛皮纸封面上泛着的暗褐色光泽仿佛在向亲人诉说百年等一回的伤感与喜悦。
我记得很清楚,6月20日下午4时,我正在主持河南高等院校参访团走进台南大学的论坛交流活动,忽然手机屏幕上显示张朝阳来电。我当时大吃一惊,朝阳知道我当天上午、下午都有主持任务,不方便接电话,如果没有极特殊的事,他是不会在这个时间给我打电话的。是查阅史料有了重大发现?还是出了什么意外……我急步走下主席台,出了会议室门就回拨朝阳的电话,很快电话那头传来朝阳兴奋而又急迫的声音:“张校长,好消息!大好消息!找到了!找到了!找到原始的建校批件啦!”我悬着的心立刻在朝阳那喜悦的话语声中落了下来,随之而来的兴奋激动至今想来还是无以言表,苦寻10年终得正果,母校终于找到“出生证”啦!
6月21日晚,朝阳赶回河南省高等教育参访团驻地苗栗县西湖度假村,带回用数码相机拍摄的民国教育部专字第895号档案《河南农业专校准立案卷》,以及复印的学生、教师登记表等相关史料。朝阳慎重地把案卷照片递到我的手上,一字一句地对我说:“张校长,发现这份档案既是大喜,也是大惊。喜自不用说,惊的是这份档案上的‘改办’两字。”
“改办”:第895号档案关键词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定了定神,拧亮台灯与朝阳一起连夜研读。从照片看,档案案卷的大小尺寸同现在的普通16开档案文本相比,略窄一些,竖排版,文言文,繁体字。
案卷封面,从右到左看,最右侧贴了一个约两寸宽的长方形白纸条,上面用毛笔小楷书写:“河南农业专校准立案卷”,这应该是存档时贴上去的,以便于查阅使用。白纸条的上方,有一个红色油印的“归”字,“归”字下方有“河南农校”四个字,“农”字用的是古文字“辳”。紧挨着“归”字左边是红色油印的“送普通教育司会核”,会核人落章:希涛(袁希涛,清末民初教育家,时任民国教育部普通教育司司长)。白纸条左边下方是此案卷的档案号“专字第八九五号”,再往左边是此案卷的提要,用毛笔书写的两行正楷小字:“咨复河南都督,高等学校改办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并安置旧有各生办法,应准立案”。
案卷封面正中,上方是一个大大的红色方印,“教育部印”四个字赫然钤中。教育部大印正中上的黑色手写体“咨”字和红色油印体“稿”字,显示所附原文分类即河南都督的咨请件。下方是签批官员的签字,也分上下两个部分,上部是官员职务,总长、次长、司长,这些官职都是大大的红色油印字,官职对应的下方是官员的毛笔手写签字,大小不一,颜色不等,教育总长下方是一个大大的手写体“范”字,即时任教育总长范源濂;次长下方对应的是红色私章“董鸿祎”,即时任教育次长;司长下方对应的是“林棨”,即时任专门教育司司长。这表明这份咨复河南都督准立案卷是由教育总长、次长和分管司司长共同签署的,足可见其效力。
案卷的最左边上方是咨复的时间,中华民国元年11月15日办,20日发,下方是红色油印字主任员、拟稿员,签名是手写体的“路孝植”。最左边最下方是“印铸局制”四个红色油印字,这说明这份档案的文本格式是由官方印铸局统一制作的,这也表明了它的官方地位。
从案卷的官员职务签名可以看到,在当时河南高等学校“改办”公立农业专门学校的事宜,是由民国教育部普通教育司会核同意、专门教育司负责办理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个案卷被称之为民国教育部“专”字第895号档案,“专”就专在了由专门教育司主办上。
这份案卷保存得非常完整,封面、封底加起来共10页,分咨请件(请示件)和咨复件(批复件)两部分。咨请件是以河南都督的名义咨请民国教育部,河南高等学校改办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的事宜。这份咨请件涉及河南省三级行政管理层次及其官员,即时任河南高等学校校长时经训,河南提学使陈善同,河南最高军政长官、陆军上将衔河南都督、民政长张镇芳。咨复件是民国教育部对河南都督咨请事由的明确答复:“高等学校改办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并安置旧有各生办法应准立案。”此咨复件涉及民国教育部二级行政管理层次及官员,即民国教育部普通教育司司长袁希涛、专门教育司司长林棨、教育次长董鸿祎、教育总长范源濂。
案卷背景缘由和结果,用现代语言表示大致如下:
1912年(民国元年)民国教育部公布学制系统,史称壬子学制,当年10月公布的《大学令》第二十条规定:“大学预科须附设于大学,不得独立。”当时的河南高等学校是由河南大学堂、河南高等学堂演变而来的,和山东、浙江、山西等省同时期同类高等学堂、高等学校一样,按清末壬寅学制(1902)、癸卯学制(1903)属于大学预科性质,而当时河南尚无大学,无处附属,面临不改办就无法继续独立开办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