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协调发展研究
作者: 徐凯本文以我国新增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研究对象,对其如何协调发展进行了探讨。首先,对我国耕地资源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我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质量不断下降。其次,从农田水利、公路、电力等方面对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耕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加大投入,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健全政策法规,强化组织协调与合作,强化监测与评价。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对策建议,例如:因地制宜,加大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组织协调与协作。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将对促进我国耕地保护与耕地质量提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耕地保护与耕地建设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耕地保护与耕地建设仍面临着空间分布不均,耕地质量下降,耕地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鉴于此,本项目拟通过对我国耕地资源与耕地建设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加强耕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加大投入,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组织协调与合作,强化监测与评估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加强耕地保护,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在此基础上,加强对耕地资源状况的监测与评价,及时掌握耕地资源与耕地建设状况,为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提供科学依据。
一、 耕地资源状况和农田建设现状
1、耕地资源状况
在新增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协调发展研究中,耕地资源状况是一项重要内容。我国耕地资源总量有限,分布不均,质量不高,保护任务繁重。因此,加强耕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提升耕地质量,促进新增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协调,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的耕地面积很大,但是人均耕地面积却很少。据最新资料显示,我国耕地面积达1.8亿公顷,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8.2%左右。但是,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耕地只有0.1公顷,与世界平均值相差甚远。人均耕地面积偏少,使我国耕地资源面临巨大压力。
我国的耕地分布极不平衡,以东部为主。东部地区气候温暖潮湿,土壤肥沃,是农业发展的良好土壤。西部以山地、草原、荒漠为主,可耕种的土地资源较少。这种不均衡的耕地分布状况,直接导致了我国农业生产的非均衡发展。为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鼓励农民保护、合理利用耕地。
我国的耕地质量普遍偏低。从总体上看,耕地的肥力水平普遍偏低,有机质含量低,结构不良;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土壤侵蚀和盐渍化问题,影响着耕地质量与生产效率。为改善耕地质量,国家开展了一系列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如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壤改良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国家对耕地保护十分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加强耕地保护与管理。如实行耕地保护补贴政策,鼓励农民保护耕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实行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保护管理,坚决禁止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这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保护耕地资源,提高耕地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近几年来,我国的耕地面积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和农村居民点的扩展,使得耕地被大量占用。同时,由于耕地质量下降和土地退化等因素的影响,耕地面积减少的趋势更为明显。为遏制耕地流失,国家采取了加强土地利用管制和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2、农田建设现状
目前我国农田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与挑战。首先,耕地的基础设施依然很差。部分地区农田水利设施老旧失修,农田灌溉排水困难,影响农田生产效率。其次,耕地质量普遍不高;由于长期过度开采,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导致耕地质量下降,严重退化。最后,耕地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我国部分地区耕地存在土壤侵蚀、土地沙化、土地污染等问题,对耕地生态环境和生产效益产生了较大影响。
为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改善了农田水利设施。国家加大了农田水利建设,兴建了大量的水库、水渠等水利设施,增强了农田的抗旱排涝能力。其次,农村土地整治取得了积极的效果。通过土地整治,改善了耕地质量,提高了耕地的生产效率。最后,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国家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使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民劳动强度减轻。同时,要加强对耕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禁止过度开采、化肥农药滥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
二、新增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协调发展对策和措施
1、新增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协调发展
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互促进。新增耕地保护是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重要保障,而高标准农田建设又是提高新增耕地质量与效益的有效途径。因此,实现新增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发展,是优化耕地资源配置,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
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新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协调发展。首先,要增加耕地保护力度。在新增耕地保护工作中,要加大对新增耕地的监督力度,确保新增耕地的质量与数量。其次,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政府要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推广现代农业科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最后,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国家加大了农田水利、公路和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耕地的综合生产能力。同时,要加强对耕地的生态环境的保护。政府应加强耕地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改善耕地生态环境。
新增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协调发展。首先,要对耕地资源进行合理的规划。要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结构等因素,对耕地资源进行合理规划,保证新增耕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协调。其次,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与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最后,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农业补贴等相关政策法规,为实现新增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与此同时,要加强组织和协调工作。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新增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发展。
2、具体的协调发展措施
(1)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1}必须加强耕地资源的保护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根本,保护好耕地资源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政府要加强耕地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的行为。同时,要加强耕地质量的监测与管理,定期开展耕地监测与地力评价,及时采取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同时,应加强耕地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改善耕地生态环境。
{2}要对耕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
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民增收。政府要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农业产业结构等因素,对耕地利用进行科学规划,优化种植结构与轮种方式,提高耕地利用率。同时,应加强耕地保护,防止过度开采、化肥农药滥用,确保耕地可持续发展。
{3}加强对耕地资源的管理与监管
国家应建立完善耕地资源管理体系,加强对耕地资源的管理与监管,保证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新的耕地资源管理模式,即建立耕地资源数据库。
(2)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
{1}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投入
高标准农田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国家应将其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建设资金来源充足。同时,要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加大农田水利、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2}要对社会资本进行引导
在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政府可通过建立耕地建设基金和给予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来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耕地。在此基础上,加强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大力推行 PPP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优势互补。
{3}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关键在于科技创新与推广
政府要加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力度,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农业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与创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在此基础上,还应加强对农民的培训与指导,提高农民的科技素养与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3)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
{1}农业科技创新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建立农业科技研发基金,给予财政补助,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农业企业从事农业科技研发与创新活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2}应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力度
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由实验室走向田间。在此基础上,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技推广网络,提高农技推广服务的覆盖面与效益。此外,还应加强对农民的培训与指导,提高农民的科技素养与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3}加强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
要加强农业科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及管理经验,推动我国农业科技的发展。同时,加强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使其在农业科技创新、技术推广中发挥主体作用。
(4)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
{1}完善耕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完善耕地保护制度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根本,保护耕地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和完善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耕地保护主体的权利义务,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的处罚力度。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执法机制,保证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2}完善耕地保护制度
农田建设是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政府要制定并完善耕地建设政策,明确耕地建设的标准与需求,为农田水利、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与技术支撑。在此基础上,还应加强对耕地建设项目的管理与监管,确保耕地建设的质量与效益。
(5)更好的组织协调与协作
{1}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组织协调
耕地保护与耕地建设,涉及国土、农牧、水利、环境等多个部门。政府要建立健全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形成合力。同时,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共同推进耕地保护与耕地建设。
{2}应加强与当地政府的合作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作,为地方政府提供技术支持,并引导地方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同时,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管与评估,保证地方政府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耕地保护与耕地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与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合作
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生产的主体,政府要加强与其合作,让其参与到耕地保护、耕地建设中来,并提供相应的政策、资金支持。同时,要加强与新型经营主体的沟通与协商,听取其意见与建议,共同解决耕地保护与耕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结合实际情况的可行性建议
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政策。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结构等各不相同,因此,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政府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保护和耕地建设规划,保证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农业科技创新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政府要加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力度,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农业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与创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在此基础上,还应加强对农民的培训与指导,提高农民的科技素养与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要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和耕地建设的激励机制。政府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农户、农业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和耕地建设。例如,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贷款扶持等方面,鼓励各方面加大投资力度,促进耕地保护和耕地建设。加强组织协调与协作。耕地保护与耕地建设涉及部门众多、利益相关者众多,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共同推进耕地保护与耕地建设。
综上所述,本文在对耕地资源现状、耕地建设现状、新增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耕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组织协调与合作,强化监测与评价。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了因地制宜的政策建议,加大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组织协调与协作。
(作者单位:246700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横埠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