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

作者: 王祖良 翁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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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都是促进乡村经济全面发展的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面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战略选择,是国之大计。广西壮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广西”)作为国家重点帮扶对象之一,现有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如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基于此,文章将从广西重点帮扶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状入手,提出广西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机制,并对建设路径与对策展开研究。

关键词:广西;重点帮扶县;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

文章编号:1674-7437(2024)04-0124-04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内嵌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根据不同阶段的战略目标、战略要求梯次有序推进。基于此,需要对广西重点帮扶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状展开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对广西乡村振兴路径和对策展开研究。

1 广西重点帮扶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状

2021年2月,党中央宣布我国已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转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1]。现阶段,广西共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44个,其中,包括大化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等20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包括龙胜各族自治县、灵山县、金秀瑶族自治县自治区重点帮扶县20个,包括宁明县、龙州县、东兴市、凭祥市参照自治区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给予支持的4个。据广西财政厅消息,财政部下达广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98.92亿元,较2020年广西获得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增长4%。截至2021年

5月,自治区财政厅累计下达2021年衔接资金合计155.5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98.92亿元,自治区资金56.62亿元[2]。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重点县的产业奖补资金16.9亿元[3]。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较多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进就业帮扶车间建设,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稳定就业劳务补助和一次性交通补助。截至2022年8月底,44个重点县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同比增加4.55万人,达到182.66万人,占全区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的64.93%,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19.16万人[4]。2018—2021年广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增长变化如下(见表1)。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公布的《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8—2022年,广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由12 435增长到17 433元[5](见图1)。通过分析图表可以发现,广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正处于稳定增长状态。

2 广西重点帮扶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

2.1 逻辑机制

为实现广西重点帮扶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应注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两者之间具有较强的逻辑机制与逻辑关系。首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一系列政策,确保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产业、就业等方面得到倾斜支持。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厅长黄智宇表示,广西将集中资源和力量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强化保障措施。同时,广西在对重点帮扶县进行发展建设的过程中,还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2.2 顶层机制

广西重点帮扶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现,应注重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管机制,确保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防止资金浪费[6]。实施一批具有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优化项目布局,推动重点帮扶县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2.3 激发机制

广西重点帮扶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激发机制,应以激发干部和群众的内生动力机制为主,在这一过程中,应加大对干部和群众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使他们更好地投身乡村振兴事业[3]。同时,设立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充分激发干部的积极性。

2.4 保障机制

广西重点帮扶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保障机制建设应从政策保障、财政保障、组织保障以及人才保障等方面着手。第一,制定和完善乡村振兴的优惠政策,确保相关政策落地生根,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政策保障;第二,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确保重点帮扶县有充足的资金用于乡村振兴项目;第三,加强党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确保组织保障;第四,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善经营的干部和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7]。

3 广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 扶持力度不够,资源分配不均

在资源配置中,存在对于乡村振兴中的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不够的情况,例如,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持、农民生活水平改善等方面的支持不足,导致相关领域发展滞后,影响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政策扶持是关键的支持手段之一,但存在政策扶持不到位的情况[8]。例如,政策执行力度不够、政策宣传不足等问题,导致部分农村地区未能充分享受到相关政策的利益。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地区间、行业间资源分配不均衡的情况。一些地区或行业因为政策倾斜或其他因素而获得了过多的资源支持,而其他地区或行业则相对落后,导致资源利用不均衡,乡村振兴进程不平衡。

3.2 产业支撑不足

部分地区存在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条不完整的情况,缺乏多元化的支撑产业,使得当某个行业或企业受到冲击时,整个地区的经济都会受到影响,难以形成产业协同效应。农业是广西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但部分地区的农业现代化程度不够,农业生产方式仍然停留在传统模式,生产效率低下,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存在产业扶持政策不到位的情况,导致部分产业发展缓慢或者无法获得有效支持。这与政策执行不力、政策宣传不足等因素有关。

3.3 基础设施不完善

部分地区存在道路破损、交通网络不完善的情况,影响了农产品、劳动力、资金和信息等要素的流动,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9]。一些地区存在电力供应不稳定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农村地区的电力设施老化落后、电网电网覆盖率低,这使得农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影响了乡村产业的发展。一些地区缺乏有效的水利设施,如灌溉设施不全、排水不畅等问题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一些地区的信息通信设施建设不足,网络覆盖不全面,通信基础设施不完善,影响了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发展和农民获得信息的渠道。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影响了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发展。

3.4 乡村治理能力较差

乡村治理中存在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的情况,缺乏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导致决策执行不到位、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基层政府在服务居民、协调社会资源等方面的能力有限,存在服务水平不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影响了乡村居民的满意度和社会稳定。一些地区存在社会治安管理不善的情况,治安环境混乱、执法不严等问题,影响了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正常进行。乡村治理中存在民生保障不到位的情况,包括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服务不足,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导致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不到有效保障。

3.5 相关人才不足

一些地区的产业发展水平较低,技术含量不高、附加值不足,难以为当地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这与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人才培养不足等因素相关。同时缺乏农业技术人才,特别是缺乏掌握现代农业技术、种植技术、养殖技术等专业知识的人才,难以推动农业产业的现代化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此外,还缺乏从事农村社区规划、社会管理、农村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难以满足乡村社会管理服务的需求。

3.6 缺乏生态保护

部分地区由于缺乏生态保护,导致生态系统的退化,如湿地消失、植被减少、野生动植物减少等,影响到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缺乏生态保护意识和措施导致资源过度开发,如过度采伐森林、过度开垦荒地等,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同时,缺乏生态保护导致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包括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空气污染等,影响到农村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3.7 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不足

在脱贫攻坚成果中,成果的稳步延续和发展规划方面缺乏一套长期的整体战略规划,导致脱贫攻坚成果无法有效地与乡村振兴的大局相衔接。在部分地区脱贫攻坚侧重于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缺乏发展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和市场化运作的计划,导致脱贫攻坚成果难以转化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基础。一些地区在脱贫攻坚中未能够解决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问题,这使得乡村振兴战略在基础环境方面仍面临挑战。

4 广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限衔接路径

4.1 优化资源配置

为实现乡村振兴,广西应加强政策引导,将更多资源向重点帮扶县倾斜,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如在土地政策方面,广西重点帮扶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规划农业、林业、畜牧业等产业发展,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防止返贫,应加大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即指导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防返贫守底线工作,对脱贫人口进行持续增收支持,确保乡村振兴成果惠及更多群众。鼓励民营企业入驻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4.2 强化产业支撑

强化产业支撑也是广西乡村振兴重要工作之一。在这一过程中,广西应做到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等产业,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提升产业综合效益,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对于一些重点帮扶县来说,拥有一定的优势产业,因此应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产品,如茶叶、水果、蔬菜、中药材等,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同时,支持重点帮扶县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就业。

4.3 完善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因此,广西在对重点帮扶县进行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特别是交通、水利和通讯设施,打破制约瓶颈。首先,加大乡村道路建设投入,提高乡村道路通畅程度,改善农村出行条件,同时,完善城乡公共交通体系,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出行;其次,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农业抗旱排涝能力,保障农业稳产高产,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最后,加强农村通信网络覆盖,提高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促进信息产业发展,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提高农村网络速度,降低网络费用[10]。

4.4 提升治理能力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因此应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乡村治理制度,加强村民自治和法治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推进乡村治理信息化,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治理效率。同时,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发展活力。

4.5 注重人才培养与引进

人才是乡村振兴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广西在重点帮扶县的乡村振兴中,应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和引进人才,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现阶段广西向4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选派驻村第一书记3 867人、工作队员7 495人,充实基层帮扶力量,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在未来发展建设中还需要加大农村人才培养力度,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吸引优秀人才回乡创业,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11]。同时,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创业能力,引进优秀人才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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