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作者: 姜春艳2024年8月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对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意见》提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意见》提出,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要做到4个坚持。一是坚持全面转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二是坚持协同转型,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先行探索。三是坚持创新转型,强化支撑绿色转型的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创新动能和制度保障。四是坚持安全转型,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切实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意见》明确提出了主要目标: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意见》提出以产业结构、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发展、消费模式等领域绿色转型为着力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在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方面,《意见》强调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要健全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各类空间布局;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推进主体功能综合布局,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异化政策;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系统谋划海洋开发利用,推进陆海协同可持续发展。在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方面,《意见》强调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提出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优化种养结构,推广优良作物畜禽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养殖技术,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同时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培育乡村绿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
(记者:姜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