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贫困治理研究综述

作者: 王萌 姚文博

摘 要:随着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我国进入“后扶贫时代”。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当前,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仍存在诸多阻碍因素,相对贫困问题便是其中之一。有效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不仅契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战略背景,而且是满足农村居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基于此,对相对贫困的内涵、特征、标准、成因、治理等方面的研究进行汇总和梳理,总结当前相对贫困问题研究现状和不足,并对相对贫困的治理进行展望,以期为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的构建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相对贫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F323.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3)07-09-7

0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的任务目标,共克时艰,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人类文明和全球反贫困事业做出突出贡献[1]。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2]。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3]。

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虽然绝对贫困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是由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所导致的相对贫困问题日渐突出并进入学者研究视野。尤其是在2020年前后,大批的相关理论研究应运而生。我们要清晰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相对贫困群体规模仍然较大,相对贫困问题依然突出[4]。因此,解决相对贫困必将成为当前和未来我国重要的实践问题。目前,我国学者对相对贫困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其内涵、标准、特征、成因、治理等方面,形成了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

1 相对贫困的内涵

准确、全面认识相对贫困的内涵是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重要前提,也是相对贫困治理实践发展的基础。

在我国,相对贫困概念最早提出于20世纪90年代。与绝对贫困相比,相对贫困是一种更加复杂的贫困形态,不但涉及经济问题,而且涉及社会问题。在不断推进减贫的进程中,相对贫困的内涵随之不断拓展,不同学者从不同视角对相对贫困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例如,李强[5]认为相对贫困是由于财富及收入在不同阶层和成员之间分配不均造成的相对状态,主要表现为部分人与社会其他成员相比处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底层。毛广雄[6]认为,相对贫困是指社会成员在吃饭、穿衣不成问题之后进一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贫困。左停等[7]提出相对贫困是客观标准与主观认识的结合体,不仅是以某一参照物为标准而产生的相对剥夺感,而且是基于社会平均水平或其他参照物而产生的一种主观感受。

从2020年开始,我国学者对相对贫困问题的研究进入新阶段,但对相对贫困的内涵认识仍不统一。例如,吴海涛等[8]认为,相对贫困是指人们在物质文化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人们对美好生活需要仍得不到满足的状态;相对贫困不是个体主观认知的贫困,而是人民群众主体间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普遍共识;有关部门不但要关注不同群体之间的相对贫困,而且要关注同一群体内部的相对贫困。李鹏等[9]从相对贫困的内核出发,认为相对贫困是非均衡发展所产生的一种相对资源剥夺状态,这种状态包含基础资源的客观差异、机会权利的不对等、政策制度的不均衡。姜晓萍等[10]则认为,相对贫困可理解为温饱之上实现发展的基本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檀学文等[11]强调相对贫困具有发展能力和机会缺失的绝对内核,相对于社会一般群体存在明显的发展水平相对剥夺。

综上所述,当前相对贫困的内涵已经发生深刻转变,其不再具有固定衡量标准,而是随着社会发展状况而动态调整。清晰认识相对贫困内涵的动态演变过程,可以为后续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提供现实依据。

2 相对贫困的标准测度

解决我国相对贫困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相对贫困人口的识别标准及进行测度,只有建立完善的识别体系,才能对相对贫困人群精准施策。纵观我国学者关于相对贫困的标准识别研究,先后历经单维相对贫困到多维相对贫困再到弱相对贫困的转变。各领域学者从不同学科视角解释相对贫困的标准及测度,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2.1 第一阶段:单维相对贫困标准及测度

单维相对贫困标准多是以经济收入水平作为衡量标准。这种界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覆盖群体,继而影响后续的相对贫困治理工作。有学者提出以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相对贫困的识别标准,如收入中位数、人均可支配出入、社会平均收入等。例如,张青[12]利用“洛伦兹曲线”对相对贫困人口比率进行测算,认为将贫困线设定为社会平均收入水平的1/3~2/5,标准过低对缩小收入差距作用不大,标准过高则政府财力无法承受。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曲延春[13]认为应将农村相对贫困的测度标准设定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40%,以35%左右为宜。部分学者建议以收入平均值的固定比例作为相对贫困的识别标准。例如,陈宗胜等[14]提出以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0.4~0.5的均值系数进行测算,尽可能保证适高的标准,切实帮助更多的相对贫困人口。邢成举等[15]则提出“收入比例法”,建议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40%未来相对贫困线的判断依据,这种测算方法与当前国际标准一致。周力[16]通过对CFPS数据进行模型计算,认为相对贫困状态表现为人均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50%。

2.2 第二阶段:多维相对贫困标准及测度

与上述观点不同的是,多维相对贫困标准不再局限于单一维度的经济收入,还涉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权利机会等诸多维度。多维相对贫困标准更多地反映个体在发展过程中其综合资源是否受到剥夺。2020年以来,我国涌现了大量关于多维贫困标准的识别研究成果。例如,孙久文等[17]提出,2020年后我国的相对贫困标准应转变为以收入标准为主、其他标准为辅的多维贫困标准,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40%为收入标准,其他标准可从教育、健康、社会保障和对外沟通等4个方面进行合理设置。也有学者提出相对贫困标准的制定要充分考虑人们追求较高层次发展的需要。例如,方迎风等[18]基于AF多维贫困指数模型,将相对贫困从一维情形拓展到多维情形,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UNDP)发布的健康、教育与生活水平三大维度的基础上增加收入维度,从健康(包括健康自评、长期健康、重疾状况)、教育(包括教育年限、儿童入学)、生活水平(包括生活燃料、用水状况、住房状况)和收入(人均纯收入)4个维度9个指标考察相对贫困状况。也有学者构建更加多元化的标准体系,如林万龙等[19]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为研究视角,采用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法,得出确保高于“两不愁三保障”基本需求的低限相对贫困标准(5 500元)以及确保满足八大类商品和服务基本需求的高限相对贫困标准(8 500元)。解安等[20]认为应保持动态调整相对贫困指标体系,丰富我国贫困治理工作的维度和靶向,根据城乡、地区及民族等方面的差异衡量和测算相对贫困指标。与大部分学者持相同意见,刘洪等[21]认为要关注健康、教育、生活质量等因素对人们生存生活和发展的影响,并以此测度相对贫困状态。至此,学界关于多维相对贫困的识别标准及测度已初步达成共识。

2.3 第三阶段:弱相对贫困标准及测度

相对于单维和多维相对贫困标准,弱相对贫困标准的优点是可有效避免社会资源差异度量的缺陷,且可有效避免单维测度的弊端。因此,我国学者在把握我国相对贫困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弱相对贫困标准,但目前未形成统一理论研究结论。胡联等[22]对弱相对贫困指标分解的分析表明,增长因素有利于农村和城镇弱相对贫困指数的减少,但增长因素对农村弱相对贫困指数的减少作用存在波动,对城镇弱相对贫困指数的减少作用一直在减弱;分配因素导致农村和城镇弱相对贫困指数上升,但分配因素对农村弱相对贫困指数的影响存在波动,对城镇弱相对贫困指数的影响由减少变为增加;人口流动因素不利于城镇弱相对贫困发生率降低,对农村弱相对贫困发生率的影响由降低转向提高。孙炜红等[23]认为弱相对贫困线上限的变化程度低于人均收入的增长程度,将导致传统收入比例法测算出来的相对贫困线存在误差,从而会进一步提升相对贫困发生的概率。也有学者从数字普惠金融的角度阐述弱相对贫困,如黎毅等[24]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在优化收入分配中起到促进作用,这种作用可以减缓弱相对贫困的发生,但人口流动仍会带来贫困的加剧。

3 相对贫困的特征分析

我国学者对相对贫困特征的研究成果较丰富。从当前研究情况来看,相对贫困的特征主要表现在相对性、长期性、复杂性、脆弱性、多维性等方面。

3.1 相对性

杨立雄等[25]通过对比彼得·汤森和阿马蒂亚·森的贫困理论,提出相对贫困标准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变化的,所以没有绝对的标准,而是根据所处的社会水平来认定的。向德平等[26]则认为相对贫困的本质属性表现为相对性,这种相对性包含主观与客观、时间与空间等多个概念集合不断动态演变的过程。也有学者从资源分配视角对相对贫困相对性进行论证,杨肃昌等[27]围绕“相对性”特征,提出造成相对贫困最重要的因素是收入和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等,且在城乡和区域之间差异较为明显。

3.2 长期性

唐任伍等[28]认为相对贫困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后扶贫时代的贫困治理不仅要采取“输血式”,更要采取“造血式”。韩广富等[29]研究提出,虽然我国绝对贫困问题得到解决,但是农村人口依然面临着返贫和再次致贫的风险,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人口的稳定性仍是长期且繁重的任务。周云波等[30]认为相对贫困的核心内涵是收入不平等和分配不均,城乡和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所产生的收入和财富分配差异将导致相对贫困问题长期存在。

3.3 复杂性

吴振磊[31]认为,与绝对贫困相比,影响相对贫困的因素更多、更复杂,既有市场波动等经济性因素,又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非经济性因素;既有产业更替等周期性因素,又有技术进步等结构性因素;还有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供给因素,且呈现出交叉融合的特点。高强等[32]认为,相对贫困具有人口基数大、贫困维度广、致贫风险高等特点,并且在持续增收、多维贫困、内生动力、体制机制等方面面临诸多复杂问题。吕方[33]提出农村相对贫困呈现复杂性特征,主要表现在成因、人口构成、治理方式等方面。

3.4 脆弱性

王国敏等[34]认为,相对贫困脆弱性表现为相对贫困群体在面对内外部多重风险时缺乏应对能力,从而致使生活质量下降。陆汉文等[35]指出脱贫人群仍比较脆弱,受自然灾害、疾病、市场变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再次陷入贫困的风险很大。钱力等[36]研究表明,农村家庭陷入相对贫困的概率不断降低,农村家庭相对贫困的脆弱性具有地区异质性,年龄、学历、家庭规模等因素对农村家庭相对贫困的脆弱性具有较显著影响。

3.5 多维性

雷勋平等[37]研究提出绝对贫困消除,相对贫困呈现多维性:贫困的核心是“缺少”,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入不敷出,2020年后这种“缺少”将会彻底消除,以经济收入作为单一衡量标准的一维贫困也将从此消失,人们追求的重点转向物质生活的质量和精神文化生活。高强等[32]认为相对贫困是一种社会问题,其不仅包含因收入问题而导致的需求匮乏问题,而且还包括教育、卫生、住房等基本能力的社会排斥问题。王国敏等[38]指出,相对贫困的多维性即指相对贫困人口在医疗、教育、住房、发展机会等方面所呈现的一种多维权利缺失的表现。

综上所述,相对贫困存在多元特征,各个特征相互交叉、相互作用。与绝对贫困相比,相对贫困的相对性、长期性、复杂性、脆弱性、多维性等特征直接决定其治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综合过程。

4 相对贫困的成因剖析

对相对贫困的成因进行剖析不仅是研究相对贫困问题的前提条件,而且是制定相对贫困治理策略的重要依据。相对贫困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外部因素中自然环境和制度等因素对相对贫困的形成产生了显著影响,内部因素包括社会资本、人力资本等重要因素。

4.1 外部因素

部分学者将自然环境要素作为相对贫困的成因。例如,王家斌等[39]研究指出青海涉藏地区相对贫困群众多居住在高寒、干旱山区和沙漠化等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交通闭塞、产业发展水平低、公共服务水平低、基础设施不足、社会事业滞后,由此导致相对贫困人口面临更为严重的风险冲击和机会缺失;张林等[40]认为,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往往导致农户生活和居住条件相对较差,生计资本被剥夺,相对贫困问题也尤为突出;张琦等[41]提出自然脆弱性群体的概念,指出自然条件的脆弱加大了农民陷入相对贫困的可能性。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化,由于制度因素产生的相对贫困问题逐渐引起研究者的重视。例如,张传洲[42]研究认为,过分关注效率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导致我国东西部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持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及城市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持续拉大、全社会基尼系数居高不下,加之公共产品供给短缺、社会保障体系不尽完善且社会保障呈现二元结构,即便是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加快了绝对贫困人口的消除,但是相对贫困人口开始扩张,并呈快速上升态势。边恕等[43]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2018年的数据,实证分析社会制度对相对贫困问题所产生的影响,发现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影响程度相对更高。曾福生[44]认为,教育、户籍、土地、医疗、社保等制度在城乡之间及东中西部区域之间差异明显,导致不同群体之间社会资源分配存在较大差距,并且扩大相对贫困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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